卡兰帕斯堡现在的主人,叫做拉莫尔,是家中长兄,时年36岁。论相貌,这人生得方面阔口,胡子头发都翘着,一副英雄气概,性格也爽快。他也是那种从小肩挑重担的孩子,家里家外一把能手。素来被人称作卡兰帕斯的猛虎。
这一天猛虎先生带着他最要好的两位骑士在街市上闲逛,是艾格纳和克莱蒙德。年轻时候的艾格纳就是性如烈火的家伙,一头红头发红胡子,喜欢穿绿色的爆裂衫。
这三位意气相投,是关系要好的铁三角。有什么事都会一起出动。
“我们今天出来逛街,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领主老爷在马上郑重宣布,“当然是为了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安全着想。我担心舍妹今天要测验他全副武装战斗四小时。为了他的狗命,还是喊他出来溜溜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艾格纳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情,在街上放声大笑,把路过的人都吓跑了。
“切,多大点事儿!一天一圈这是常规训练的量。我天天都能跑。一天三圈都没问题。”克莱蒙德毫不在乎,就跟没事一样。他的老腰可不太争气,暗地里一直酸疼。腿也异常酸疼,今天早上跨上马的时候简直生不如死。
“何况,她今天已经做完关于我的观察工作了。”
“哈?此话怎讲?”
“早上的时候,她带着仆人去食堂围观了我的早餐,记录了饭量。”
“哈哈哈!”那二人一番大笑之后,又对视浅笑,表情颇有些猥琐。
“诶,哥们。我觉得舍妹是不是……看上你了?”
“怎么可能!”克莱蒙德嗤之以鼻。
那两个人还是窃笑不止。“有病吧你们!有意思么?”看他们那样惹人生气,骑士长又改口问:“好吧,既然她看上我了,你把妹妹嫁给我吧。”
“门都没有!”
“切!”
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段感情。他们都拿这段事情当做笑料嘲讽克莱蒙德。走了一会,大家看到街上围了一圈人。
“这是怎么了?”拉莫尔皱起眉头。
身为一城之主的他,格外关心城中的大小事情。三人缓步走到人群外面。因为坐在马上,看得也清楚。人群之中两个仗剑的人互相争执,一人身上还有血污。人群在围观决斗。
眯着眼睛一看,领主老爷轻声问左右:“那个瘦弱小笨蛋不是艾克马家的儿子么?”
克莱蒙德点点头。
那位衣衫不整,一只手臂冒着血,脸上都是冷汗的家伙,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混迹于各种酒馆夜店,靠着零花钱养了群流氓,到哪都是横行霸道。
“教训了他无数次,每次遇上了,这家伙就一秒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嘴贱,脸皮还厚,什么溜须拍马的话都说得出来,跪地求饶的样子像没了爹娘一样的。我都拿他没办法。”领主低声抱怨。
“这个家伙,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变脸比换衣服都快。”克莱蒙德也是深有体会,“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一回家立即又变回去,从没见他改正过。”
“可是那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任何一个有点头脸的人大家都互相认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想必是外面来的。看他长得又高又壮,还颇有几分英俊,应该来头不小吧。
只见那人清瘦的脸颊、高傲自恃的面容,一双蓝眼睛,披肩的金色长发。穿得挺漂亮,绣花长袍,里面是蕾丝边的衬衫。外面罩着修身的皮面软甲,是行走江湖方便的着装。
看他也没什么行李,就背了个简单的皮包。带着一柄长剑。剑刃上还带着血呢。
“外面来的家伙?穿这么时髦,没准是首都那边来的。”
“哼,耀武扬威的家伙,有什么本事不成!”
而那争执的二人,状态非常焦灼。叫做艾克马的小流氓喊自己的兄弟们一起上,干掉那个外来的。那些酒囊饭袋哪里敢动手。他们身上带的家伙都是充样子的,自己没用过几回,哪里敢和仗剑独行的骑士动手。一群人围着一个,装出来的气势坚持不了多久,逐渐变成心虚。
“我说这位老弟,你可别看我是外乡人,就耍无赖。咱们这样打,一定要师出有名。”
“你、你什么意思?”
“帝国律例,凡双方荣誉决斗,至少要有三名绅士一旁见证。你我这样街头斗殴可是犯法的,非得有你们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看着才行。”那金发的骑士早就把目光锁定在三位骑马的朋友身上。
“诶,我看那边三位相貌不俗,一定是本地的乡绅。不知你们能否赏脸观摩,为小弟的荣耀决斗作证呢?”
拉莫尔听罢真是好笑。反问道:“这位朋友,我倒要问问看,你与艾克马什么过节,至于当街决斗么!”
“过节?哦,是这样。”金发剑客扛着长剑,从容地讲述了刚刚发生的事情。“无非就是我在酒馆里喝了一杯,被这流厮挑衅说‘没本事打架带着剑做什么’。哼哼,有本事带着剑,当然有本事打架。我卡拉西斯独步天涯十余年,什么鸟人没有见过。谁敢冒犯我一句,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拉莫尔一听也是无话可说。艾克马虽说是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最后却因为一句不敬的话遭了报应,未免有点可笑。此人若能让恶霸低头人,岂不是个魔王!
“这位爷,小弟初来乍到不晓得贵宝地什么规矩。”那卡拉西斯口气挺谦和,话语一点也不饶人,“帝国的话,胆敢冒犯骑士尊严,论罪当诛。”
拉莫尔沉吟片刻,“他如果冒犯了你,就应当道歉。”
“是么?”卡拉西斯剑锋一指,傲慢地向艾克马说:“跪下,爬过来给爷道歉。”
这人还真是得理不饶人啊,拉莫尔暗自摇头。
“呸!你是哪来的野人,拿着剑就敢自称骑士!当着我们领主老爷的面还敢撒野!”
“哦?谁是你们领主?”
拉莫尔装模作样地咳嗽一声。他穿这么富贵了,没道理看不出来吧。
那卡拉西斯带着戏谑的神情回头问了两个路人,“真是你们领主?”
领主还能有假的么!“哦吼,那正巧了。”卡拉西斯一听来劲,“既然有领主老爷在此作证,我正式向这位艾克马发起荣誉决斗。他要么跪着爬过来向我认错,要么拿起剑和我决斗。领主老爷,我的请求成立吗?”
艾克马本以为领主会为自己撑腰。没想到拉莫尔抱着没所谓的态度等着看他出丑。
“请求成立。艾克马,你选一个吧。”
艾克马一听,眼睛都斜歪了。要说领主本人打他骂他,他全都认。这人素来对权贵非常客气。可是看看人群中洋洋得意的独身剑客,他还能有登天的本事不成?再说万一打不过,自己还有这么多兄弟帮着,可以和他耍无赖。
“谁怕谁啊!老子就是看不上你个娘炮,不负来干,谁犹豫谁就是怂比。”
艾克马把话一放,他身后的围观群众自觉后退了三步。
卡拉西斯优雅地挥舞长剑向领主致敬,示意决斗开始。
他用的那柄剑有些特别,是双手长剑。剑身优雅颀长,比寻常的骑士剑都长了一截。冷兵器一寸长一寸强固然是常识,但长兵器需要更加高超的冶炼工艺,弄不好容易断。看这长剑轻盈纤细,就怕不禁敲啊。
那艾克马都没多想,挥舞着他的宝剑冲上来,冲着对方脑袋就砍。
卡拉西斯眯着眼睛紧盯对方的动作。那样子有点滑稽,像是看傻比一样的。直到对方的剑刃劈到自己脸上,他才举起长剑格挡。
噼啪两下,动作行云流水一般。他这人长得俊美身材也好,看他打剑真是享受。而且看他动作迅猛非常老道,应该是精通剑术之人,再看这两下又从容不迫,纯粹是随性而起,没什么套路把式。
那三位作证的人士无不暗自赞叹,好漂亮的身手,这人究竟什么来头!
顺势反击,卡拉西斯无非轻轻一点。见到那厮没有反手,就笑盈盈地后退半步,收了架势说道:“荣誉决斗,点到为止。我们胜负已分,留你一条狗命罢。”
马上那三人被艾克马的背影挡着,根本就没看清怎么回事。不就过了一招么,怎么,胜负已分?再瞅瞅,艾克马的确不动了,在那哆嗦呢。
卡拉西斯低眉侧目,转身抽剑,特意避开溅出来的鲜血。那艾克马颤抖着躺下,喉咙上一处两寸宽的口子汩汩冒着热血,双手捂着也止不住。他嘴里也全都是血,话都说不出了。
那些个流氓兄弟,还帮忙呢,都没看清怎么回事,大哥已经躺地上了。
卡拉西斯不曾尽兴,脸上还有些惋惜。他来回挥了一圈长剑,甩掉上面的血迹。又掏出一块白手帕精心擦拭。
拉莫尔看罢冷笑道:“好一个点到为止,一剑点他要害上面。”
“这朋友还没断气呢。赶紧找个大夫给看看,没准有救。”卡拉西斯说笑道。
流氓们七手八脚地抬艾克马回家去。克莱蒙德嘀咕道:“就这样还有救?”
“罢了,热闹看完,该干嘛都干嘛去吧。”领主老爷驱散人群,带着左右意欲打道回府。那卡拉西斯一见他要走,竟然笑嘻嘻跑上前来,牵住拉莫尔的马。
“领主老爷,您别急着走嘛。”这人谄媚的笑容总令人不寒而栗。“您府上缺不缺人手,收我入您麾下如何啊?”
拉莫尔紧锁眉头:“我城小,怕容不下你这么大的本事。”
“欸,别这么说嘛。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需要一张六尺的床容身呀。我这人对生活起居没啥要求,饭管饱就行。”
“你觉得呢?”拉莫尔问骑士长。
“这人来历不明又居心叵测,留在城里怕生事端。还是暂且养在府上密切观察吧。”
克莱蒙德的建议深得领主之意。拉莫尔点点头,“行,那你跟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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