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玄六岁的那年,是他心性变化最大的一年,也是他娘走的那年,他满腹悲伤与怨恨不愿待在家里,便一个人爬上村西那块巨岩,坐在巨岩上发呆,也就是那天,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十分恐高。
那时正赶上他心里怨气冲天,他就恨恨的想,连块巨岩都欺负我,我就偏要自己不怕,于是他每天都去爬,而且强行克服住恐高的心理让自己走到巨岩最危险的一侧崖壁边,在那一坐就是半天。
自此之后,他的性格也在一些方面变得有些固执,久而久之,这种固执体现到了方方面面,这也是村里小孩和父母不喜欢他的其中一部分原因。
随着时间推移,他也发现自己固执其实并不坏,比如恐高的心理至少就被他完全克服了。
现在眼前两具血淋淋的尸体,以及浓郁的血腥味传来,虽然让他害怕,但也同时激发了他的固执。
这种固执让他久久的没有移动脚步,就这么站在那里慢慢适应着心中的恐惧,很快他就觉得自己没那么害怕了,他知道恐惧正慢慢的被他克服了,他放松下来,试着嘘了几口气,以示自己确实没那么害怕了。
不过又过了一阵,他心里就开始想,这浓郁的血腥味会不会吸引来豺狼过来,虽然这里是村里沟通外面的唯一出路,但是前后的村子离此都有相当的距离,而且豺狼确实时有出没,真被引来了就不好了。
刘玄也觉得差不多了,以后遇到这样血腥的场面,自己应该没有那么害怕了,于是准备离开。
也就这时,突然他想起那个持双刀的男人似乎从另外一人身上摸出一本书,也不知道是什么书,他还从未拥有过第一本书,一直心中十分向往,而且听说书都挺贵的,差不多够换人一个月的口粮,这事以前他都不敢奢望,而现在一本书就在眼前那具尸体上,他的心一下子就变的火热起来。
但需要靠近尸体去翻找,他又有一些犹豫,不过他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就当给自己最后一个考验吧,现在站在这里都这么久了,不是不怕了吗?
于是他又壮着胆子往前挪步,来到尸体旁,他始终不敢看尸体的脸,这一关他始终说服不了自己,反而告诉自己,果然时间还是不够,自己还没有真正适应这种恐惧。
他手脚僵硬的的用手中一直攥着用来写字的树枝拨开血糊的衣服,露出书本的一个角,然后小心的不敢碰到太多的血迹,忍着扑鼻的血腥气,捏住书角将它提了出来。
染血的书被他提出来的一瞬,他发现跟着书还滚出来了一个小袋子,看起来有点份量的样子。
本来正准备拿着书就跑开离尸体远一点的,没想到还滚出个袋子来,也不管里面是什么,他提着那个袋子上的一根绳子拎起它转身就跑,刚跑了两步,眼角瞟见地上两柄刀,心一横,又捡起其中看起来几乎没多少伤痕的一把,飞快的跑进旁边山上的树林中。
这会儿他刚才还记得豺狼的事全忘了,现在他只是想千万不要被人看到。
其实刀的价值远远比书本的价值要高,刘玄也并不是不知,但这明显是起凶杀案,肯定会有官府的人来查看的,如果刀没了,官府一定不会罢休,刘玄拿走其中一把也是冒很大风险的,这还是刘玄注意到一共有三把刀的缘故,这才心一横拿走其中一把。
这个世界民畏官如虎,真是深入人心,刘玄这个年纪都知道这点。
他紧张的拿着这三样东西在树林走了比较远的一段,确认这个位置不太可能有人会来之后,他用手刨了一个小坑,将东西全部塞进去,那本书他还特意用干树叶包了起来,裹了几层,在坑底压实,一方面防止鼻子灵敏的动物过来刨,二是书上有血迹,也怕它腐烂,干树叶可以保持干燥,上面填上土,刘玄又用脚踩实,上面再撒上枯枝烂叶消除痕迹。
看这埋东西的地方,刘玄还不放心,听说那些豺狼鼻子灵得很,还是容易被这些畜生刨出来,于是又鼓足力气搬来几块大石压住,一方面同样可以起到消除痕迹的效果,又能起到标记的作用。
做完一切,刘玄飞快的跑了回去,牵上自己看的大黄牛,装作若无其事的往家走。
等他慢慢吞吞的走回家,天也差不多快黑了。
回到那个让他几乎能生出寄人篱下感觉的家,还没等他拴好牛,他那爆脾气的父亲就开始大声斥骂起来。
“你又滚到哪里去了!这么晚才回来!你娘刚生了娃,你还想吃现成的?还不快滚去做饭,饿着她娘俩,老子抽死你!整天就看只牛都看不好!”
李堂身材在这个偏僻的三元村还是相当魁梧的,特别是站在身材又干瘦还不到他肩膀的刘玄身边,更显得有威势,说真的刘玄还真有点怕他,李堂手重,打他又没有轻重,而且刘玄也无可奈何,毕竟自己现在还没办法养活自己。
刘玄没办法,迈步向灶房走去,走过李堂身边的时候,他故意将一身破烂不堪的衣服撩起给李堂看。
“衣服不能穿了!什么时候给我改件衣服穿?不然我就只能光着了,我倒无所谓,反正丢你的脸!”
李堂立刻有些难堪起来,这倒不是他觉得亏欠刘玄,而是刘玄的衣服确实有够破烂,而且这还是刘玄六岁前他亲娘给他制的衣服,现在都四年,刘玄的身高也长了,不只是破烂,而且也已经不合身了。
要说四年其实也不长,如果是做工精细的料子,现在还完全能穿,但他的这件就不用说料子了,当初本来就是用李堂的破衣服改的,也就是说,李堂对刘玄娘俩以前就不怎么好,只是六岁之前他并无判断能力。
刘玄的娘,据说嫁过来之后就一直害病,长期不能下地,李堂本就不是什么体贴的人,自然要嫌弃她。
而李堂现任老婆,虽然也不怎么下地干活,却因为她娘家人多,李堂不敢对她甩臭脾气而已。
“你弟弟马上就要改衣服了,你体谅一下你弟弟,你这年纪就算打个赤膊也没人说你,坚持一下!还有你妹妹什么时候马上又是一笔账,不要来烦我,赶紧去做饭!在这讲条件,搞得老子脾气上来了就要抽你!”
李堂脸上的难堪很快就消失不见,反而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要是一般小孩此时肯定要哭了,但刘玄却当没事人一样,也不啰嗦,转身就去灶间了。
对此他其实早有预料,只是提一下而已,万一李堂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呢?而看情形,自己是没有料错。
李堂家里本来也不算拮据,在村里还算可以,但这两年,他先后又添了两个,而且怀了身孕也需要吃些好的,这才一下子生活就拮据起来,原先刘玄娘在的时候存的积蓄也只是够李玄再娶的资本,现在早就没了。
刘玄在米缸里小心的量出一筒米,仔细推去堆起来的一层,他不得不这样,若是被李堂发现多煮了,吃亏的是自己。
他也不淘就熟练的将米下锅,在灶房里忙了起来。
半个时辰后,他将锅里煮成糊糊状的粥分成四碗,其中最大的一碗是留给刚生完孩子的继母的,另外又分出一小碗,那是刚断奶的弟弟的,然后比小碗稍大的一碗是刘玄自己的,他讲四碗粥端到桌上,另外还煮了一碗青菜汤,和一碗鲜鱼汤。
这个时候一屋子的人都闻着食物的香味走了出来。
刘玄的继母这人说不上是好是坏,面容也不算差,她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身边还跟了一个一岁大的孩子,但已经会自己走了。
这个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叫李白,正应了刘玄的玄,而襁褓中的是个妹妹,名字也取好了,叫李雪,名字都是村里学堂老先生取的,其实包括刘玄的,甚至有可能包括李堂的名字。
刘玄其实并不怨恨这个继母和两个弟弟妹妹,只是怨恨这个家,怨恨李堂,所以他并不给她们脸色。
一家人上了桌,刘玄将鱼汤往继母方向推了一点,这是用来发奶的,他可不敢随便吃。
刘玄这么做,蔡红椒立刻便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说道:“小玄你也可以吃的,你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李堂看了刘玄一眼,很不客气的道:“别给他吃!还不知道他的鬼心眼,他就等你这一句呢!”
说完还还狠狠的瞪了刘玄一眼,瞟着他碗里骂道:“不干分钱活吃那么多!撑死你!”
这话着实伤人,刘玄确实玩了一点小心思,但也确实这点东西早已吃不饱了,这已经是半年前的量,蔡红椒说的没有错,刘玄正是开始长身体的时候了。
若是一般小孩被如此对待早已泪水滚滚而下,但刘玄没有,他好像根本没有听进去一般,也不顶嘴继续埋头吃东西,多将菜汤和着糊糊下咽,心中第不知多少次巩固着离开这个家的念头。
这个家又穷,而且母亲已经不在,父亲对自己可能还没对一头牲畜好多少呢。
默默的吃完,然后就等着抱着孩子,还要一边喂还不会自己吃东西的另一个的继母,等她喂完一起收场洗碗。
也不知道继母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是会还剩下一点点就放下碗筷,这也是刘玄不恨她的另一个原因。
刘玄偷学学堂里老先生讲书,听过一个词叫做知恩图报,还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觉得老先生是对的,老先生是村里最有学识的人。
刘玄将碗筷收起,来到灶房飞快的将碗底残留吃了个干净,然后洗碗。
此时天还未完全黑,他又劈了一些柴火,不劈也可以,但随时耳边会听到李堂一些不好的咒骂声,这是他不愿的。
等到天彻底黑下去了,他摸黑打了水洗了澡,就在院子里拿出一张自己用稻草编的厚厚的草席铺在地上,这东西很简单的,刘玄只看了一遍就会了,用来代替原先那张已经不能用的烂草席刘玄只觉得更加舒服,如果想找李堂要换新的,那是不存在的。
刘玄其实比较喜欢这样躺在外面,睁开眼就能看到满天星光,看着它们纯净的一闪一闪,这是刘玄心中最宁静的时候,下雨天就不行了,必须搬到屋里去,那会让他有种压抑的感觉。
然而今天他做了一个可怕的梦,见到两个血淋淋的人过来找他了。
第二天一大清早,刘玄如同往常一样将牛牵了出来,他们家里现在最贵的就是这头大黄牛了,如果卖了倒是能短时间内改善他们家的生活,但以后就要更加穷困了。
刘玄特别注意着村里的动静,村口几里外那两具尸体迟早会被人发现,只是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果然,就要到日上三竿的时候,一个村民大声呼喊着从村口跑了回来,随后整个三元村都震动了。
临近傍晚,两个骑马的官差进了村,住进村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里。
第三天,刘玄打听到,当晚那个回村报信的村民被叫过去审问了一晚上才回来,听得刘玄都一阵紧张,忽然想起自己虽然将藏东西的地方消除了痕迹,但是似乎忘了给两具尸体消除痕迹,肯定是被官差看出什么了。
第四天,刘玄是在紧张中度过的,不过终于那两个官差似乎最后也没有查出什么来,傍晚时分就离开村里了,应该是不会回来了。
一连几天后,刘玄彻底放下心了,便恢复到原来的模样,一边放牛,一边找机会去学堂偷学。
直到一个月后,村里人逐渐将这件事淡忘了,刘玄才去小心的将那本他念念不忘的书挖了出来,幸好没有被动物刨动的痕迹,只是书面有些发霉,但里面还是好的,血迹当初也未浸湿里面,那把刀不知怎么打造的,埋了这么久,竟然也只是少许生锈,至于那只口袋,里面是一块块白花花的银子,刘玄没见过别人使用银两,只能大概猜测应该至少几十两,看得刘玄心都砰砰直跳,自己的好日子难道就要来了吗?不过很快他又冷静下来,这里面一块碎银都没有,这么大块银子他一个小孩是根本没可能出手的,要知道他们整个村只怕都找不出几家能拿出这么大完整的一块的银子来。
即便有碎银,一个衣衫破旧的小孩若是拿出银子到外面去,十有八九不会买到东西,反而会被怀疑是小偷。
刘玄最后还是重新将银两和刀重新埋了起来,不过为了刀不会锈得太快,这次也同样用干树叶包起来埋好。
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刘玄翻看起了那本书来。
只见书材料十分讲究,而且书中大部分文字自己都认识,即便有些不认识的也能联系上下文猜出一二。
书面上的书名经过鲜血浸泡又发霉,早已看不清了,他只好翻开第一页,沿着顺序往下读。
只见此书开头写道:“都说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一世练剑,吾不以然也!余一生,六岁学武,十岁操刀,三十岁成名,百岁修成先天,只可惜年少轻狂,自持资质,缺乏勇猛精进之心,多有懈怠,一甲子方才醒悟,后不绝修行,终于在百岁强行突破先天,然致使命气两亏,自知上境再也无望,但心多有不甘,隧穷最后半甲子时光,费心竭虑写下这本霸刀诀留与后人,望能继我遗志勇猛精进,堪破上境。”
后面署名苍青子。
刘玄完全不知道里面什么先天,上境是什么意思,但是能看得出这应该是一本教人怎样学武练刀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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