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是文娱大顽主 > 第十二章 大力推荐
    齐橙第二天早上来到杂志社后,便从自己的邮箱里看到了叶凡传来的《第二炉香》。

    用一炷香的时间来讲一个故事,这样的设定本身就非常有趣闻。

    来不及过多的思考,齐橙立刻便进入到对正文的阅读当中。

    主人公罗杰娶了一个年轻,单纯的太太,

    他的太太愫细蜜秋儿,从小生活在原教旨主义的家庭里,受到礼教的禁锢,从来都没有受过任何的姓教育。

    结婚当晚,罗杰离家出走,被同事们误认为是一个姓便态者、

    最终,无法忍受强大的心理压力,主人公罗杰选择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性命。

    这是一个女孩利用自己的无知和单纯,将一个健康的生命扼杀的悲惨故事。

    主人公的遭遇虽然不具备广泛性,却耐人寻味,发人深思。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假象懵逼住我们的双眼。

    许多我们原本认为是美好的东西,最终往往便会酿成最为悲惨的结局。

    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远比自己所想象的要肤浅。

    可以说,《第二炉香》给我们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让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推入到更加深刻的层次里。

    齐橙一口气读完了整部小说。

    此刻,她的心在砰砰乱跳,整个人正处于无法抑制的激动状态里。

    作为一个编辑,每天都会审核大量的稿件,时间一长,心难免会渐渐变得麻木,哪怕是再优秀的稿子,也很难掀起内心真正的波澜。

    但是对于齐橙而言,这两天却接连感受到迥然不同的心境。

    无论是昨天看到的《金锁记》,还是刚刚才读完的《第二炉香》,毫不夸张的说,都给齐橙带来醍醐灌顶的感觉。

    从故事到文笔,再到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深度,叶凡的这两部作品都是值得用最为严苛的目光去审视的。

    齐橙绝对相信,如果这两部作品在《小说家》上发表,一定会引起大范围的关注和讨论。

    想到这里,齐橙不再犹豫,立刻便将《金锁记》和《第二炉香》打印出来,然后抱着厚厚的稿件敲响了主编室的门。

    “请进。”一个浑厚的,专属于中年男子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主编,我这里有两个稿子,希望您能够亲自过目一下。”齐橙步伐坚定的来到办公桌前,将两个稿子交给《小说家》杂志主编李大庆。

    “是哪位名家的稿子?”李大庆抬头看了齐橙一眼。

    “是一个新人的稿子。”齐橙站在李大庆的对面,和他对视着道,“主编,这是一个非常有潜质的新人,我希望能够在咱们的杂志上为他开一个专栏。”

    “新人?”闻言,李大庆立刻便蹙起眉头来,稍有不满的看着齐橙道,“小齐啊,你来咱们杂志也有一年多了吧?你对咱们的选稿标准应该早就已经非常了解,别说是一个新人,就算是那些成名已久的大家,想在咱们这里发表一部作品也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专门为了一个人开设一个专栏了。”

    “主编,您说的这些我早就已经明白。”齐橙点头道,“可是,这个新人的情况特殊,他的确是小说界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这样的人才,我们如果不大力的加以培养,实在是太可惜了。”

    在齐橙说着番话时,李大庆一直在和她对视着。

    李大庆不明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新人,竟然叫齐橙如此推崇。

    “好了,稿子先放在这里吧,有时间我会看。”

    虽然并没有真正将齐橙的话放在心上,但是为了不打击她工作的积极性,李大庆便如此说道。

    “主编,您一定要看这两部作品,因为它们真的非常优秀。”

    在齐橙离开主编办公室前,还不忘再次向李大庆推荐叶凡的作品。

    齐橙出去后,李大庆拿起桌子上的两摞稿子,并没有将它们打开,而是放到了角落,便继续忙手上的事情。

    两个小时后,李大庆将下一期《小说家》所要刊登的稿子全部审核完毕,这才站起身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作为华夏最大的一份纯文学杂志的主编,李大庆每天的工作量非常大,每一篇要刊登的稿子,他都要亲自把关,确保作品的质量。

    《小说家》在华夏拥有那么漫长的历史和那么优良的口碑,凭借的就是每一期杂志的质量。

    李大庆之前的那几位主编,每一位都亲手栽培过不止一个那个时代最优秀的小说家,他们因为《小说家》这本杂志而大放异彩,被文学史永远的铭记。

    在李大庆看来,一个杂志的主编,穷其一生,哪怕能够发现一个大师级的作家,那他的职业生涯便可谓是完美的。

    可惜的是,李大庆坐上《小说家》主编的位置已经五六年时间,却还并没有达成这样的夙愿。

    喝了水,李大庆简单的活动了一下身体,重新坐回到办公桌前。

    这时,他的目光再次触及到齐橙之前送进来的那两个稿子上。

    齐橙离开后,李大庆全身心投入到审稿工作里,几乎已经将这件事情给忘记掉了。

    一直到现在,李大庆其实都没有什么兴趣打开齐橙送来的稿子。

    这些年,他已经看过太多新人的稿子,别说叫他感到眼前一亮的,即便是能够到达水平线以上的,也都并不多见。

    文学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天才虽然不能说没有,但是却犹如大浪淘沙,少之又少。

    想起齐橙之前在自己面前侃侃而谈,一副非常激动的样子,李大庆犹豫再三,最终还是伸手将其中的一篇稿子拿了过来。

    《金锁记》。

    名字并不令人惊艳,至少从这三个字里,并看不出小说究竟想要表达什么。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李大庆怀着审视和质疑的心情,慢慢的将这部作品读下去。

    时间在不知不觉当中缓缓地流逝,就连李大庆本人也不晓得究竟过了多久,等到他意识到自己竟然早就已经沉浸在小说的故事情节里时,《金锁记》已经被他看到了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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