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何曾喜欢你 > 第一章 何曾孤独
    我叫何曾[zeng],大多数人都会叫我何曾[ceng],时间长了,也就懒得纠正了。

    从小我就知道自己长得一般,学习一般。属于丢在人群就没人注意的存在,周围人用的最多的形容词就是斯文清秀。

    我的第一个绰号是我的死党起的,他叫我书生。这个绰号后来被人叫了好几年,直到现在还是常常有人这样唤我。

    上学的时候追我的女生也有一些,她们大概觉得我有点可爱?但是我都没有搭理。对于那些隔壁班找我的女生,这让我很困扰,我实在很不懂这些没有经济独立的小孩子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和现在的区别就是,现在的小年轻谈个恋爱,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网络时代,哪哪都是cp,老公老婆也整天挂在嘴边。就连玩个吃鸡王者这些游戏,没个连麦的都说不过去。

    然而,在我的学生时期,谈个恋爱会被同学起哄。对于那些正大光明递情书表白的,让我感到尴尬。

    我习惯坐在角落,做操站在最后排,我巴不得所有人都注意不到我。

    好像外貌真的会给人一种很深的误解,第一眼见到我这种文静的人都以为我很好相处。

    可惜他们都错了,我别扭慢热,孤僻,面对陌生人永远是面无表情,寡言少语。我看似温和,却没人能真正让我与之交心。这大概就是我这么多年,朋友寥寥无几的原因,所以便格外珍惜。

    我妈说我永远都长不大,不能做到能言善道,不擅长酒桌上的推杯换盏,不懂那些有必要的人情世故。我虽然觉得很对,原谅我还是做不到。

    我喜欢安静,戴上耳机坐在椅子上听音乐也好,假装看书也好。大概我喜欢的就是那种,抚着肥肥的猫,安静惬意的晒着阳光。如果再来杯茶,来盘棋,真的能称得上是老年生活了。

    我多愁善感的时候谁也不想搭理,如果你真的那么不识相的话,你会见识到我的可怕。

    越孤独的人,越繁杂喧闹的地方反而会感到寂寞,整个人似乎都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不知道要去哪,哪才是终点。

    当然,认识我很久的一个人常常会感叹,一个人怎么可以在高冷和风趣之间转换的如此轻车熟路。我想我慢慢学会隐藏,孤独才是我的灵魂,风趣不过是我的伪装面具。

    上高一和第一个人说话的人,成了我同桌我的室友我的同事我的死党。

    那天阳光刺眼,军训休息的时候我坐在地上,一个带着眼镜的男生走向我。

    他递给我一瓶水,又小声的问我是谁。我当然知道,事实上我比大多数人懂得更多。在这个年纪,大多数男生都沉溺在游戏,而我更多的是藏匿在论坛,时间长了,什么都懂。

    但是当时我没绕过弯,任谁也不会想到一个陌生人和你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问知不知道岛国的女优。

    我说不知道,他抬手碰了碰眼眶,挑了挑眉猥琐道:“我这里有最新的,你要一起看吗?”

    我翻了个白眼,眼睛死死的盯着面前厚嘴唇的男生。“不用了”,我拒绝他。

    眼镜男叫何伟,当得知我叫何曾后兴奋的拉着我的双手,非说我跟他是同宗。

    对于他这种自来熟的人,我只能表示无奈。

    后来他告诉我,他以为我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就想逗逗我。

    说实话,我是那种不合群还以自己为中心的人。我喜欢独来独往,因为我觉得不管做什么事都应该独立完成,麻烦别人还没有出现在我的字典里。

    初中的时候离学校近,每天都回家。上高中是住在宿舍,一个寝室6个人住,什么都没有,就摆着几张破旧的双层床。

    每天,我会在宿管刚打开门便起床,那时候操场一个人都没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戴着耳机一圈一圈的沿着操场慢跑。

    放到现在,打死我也不可能运动,何况是起早。这样一想,其实我那时候也没有那么讨人厌,瞧,我多喜欢运动。

    偶尔慢跑,会看到隔壁班的班长,他总是早早的坐在跑道边戴着耳机看书。

    微弱的阳光温柔的穿过他碎碎的短发,剑眉星目,嘴唇棱角分明。

    我承认第一眼见到他我就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对于陌生人我是不可能主动去打招呼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撩。我仅仅是在每一次跑过他身边的时候放慢脚步去扫上一眼。

    现在想想,他明明就是那种长的很精致的校草型,就像是青春剧里走出来一样。

    除了偶尔早晨在操场,就很少再见到他。即使在隔壁班,对于我这种在教室里一坐就能坐一天的人来说根本毫无交集。

    高中的军训很快便过去了,无非是些简单的站军姿和列队。虽然不累,每个人还是换了一种颜色。

    眼镜男何伟住在我同宿舍的下铺,热情憨厚的他成了我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我常常会暗自发脾气,因为是一个宿舍一个班级,为了勉强合群,常常做什么都要一起。独来独往的我很不理解那种快迟到还要互相等着一起去班级,一起打饭,一起吃饭,就连有时候上厕所也要一起。何曾就是这样孤僻,这样不合群,这么别扭的人。

    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女生们所说的闺蜜。

    老实说,我恨透了那时候高中的班主任。他常常压榨我,给我安排了个文艺委员,美其名曰锻炼我。于是,我承包了高中生涯里所有的黑板报。

    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教室里已经一个人也没有,而我只能努力安慰自己任劳任怨的留在教室出黑板报。

    夕阳透过蒙着薄薄灰尘的玻璃,挥洒一缕缕阳光。

    “画得不错。”

    我一激灵,摘下耳机转过头。

    是那个隔壁班的班长,我之前不小心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隋杨。

    我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自顾自的拿着粉笔写字。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我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对于陌生人本能的有些紧张,心跳毫无预兆的加速。握着粉笔的手也有些颤抖,只希望他能赶紧离开。

    我不知道喜欢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依然能记起当时的每一个细节。

    空气中飘动着一颗颗细小的灰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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