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天朝第一人 > 第四十二章 鲜衣怒马
    京城里已经完全大换血,一部分根深蒂固的势力被连根拔起,兴兴向荣是不可能的,天朝现在是最困难的的时期,却大有破后而立之势,一切都在重建。

    路途上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叶晓没那么倒霉再遇见匪徒。

    不过还是长了记性,一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叶晓就快马加鞭,直到到了有人的地方才会放慢速度。

    不过是赶了四天的路就已经到了京城,叶晓到了吏部领取了官印和任命书。

    不过不巧的是叶晓刚来,龙成武却要回陇右了。朝廷里的事解决了,身为镇边大军的主帅,他自然不会一直留在京城。

    龙成武总觉得叶晓是个有福气的小子,当然不可否认。

    没福气能在神庙里遇见“神明”?没福气能被金运客栈的掌柜的给收留了?没福气能遇见温国仁?再到后边莫名其妙的就接触到了天朝高层。

    人的气运实在是不得了,要叶晓总未来的话说,那就是自带主角光环啊。有钱的干爹,有权的将军,倾国倾城的美人,皇子都被他莫名其妙的认识了。

    至少,有多少人一辈子都不会结交到这其中的一类人。

    叶晓身上带足了银票如今叶晓是实实在在的一字千金啊,上次带了三千两银票给家里自己身上也带了五百两。

    按理来说,许多官员上任都会把家牵到自己上任的地方,可是卫山县那么偏远的地方,一个是家里的产业都在金城,再一个,卫山县的条件恐怕连金城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两个老人含着泪把这个考取了功名的儿子送走,叶晓虽说不舍但是也不能忤逆了朝廷的任命。

    这一路上,都只有叶晓一个人。

    龙成武离去时看见叶晓那匹摇摇欲坠的老马。于是很大方的将那匹光启赐下来的龙驹送给了叶晓,叶晓想要拒绝。

    不过龙成武一口咬定的事怎么可能改变,过分的推辞就是不识好歹了。

    其实龙成武只是图个心安罢了,不然良心上过不去啊。

    从某种程度上看,这匹龙驹价值连城,但龙成武却不怎么看得上啊,偌大的陇右怎么可能连一起神驹都没有。

    这匹马在他看来太过温顺了,不符合他的脾气。

    要知道,叶晓从京城再到云南地区,到卫山县足足有三千多里路。

    有这么一匹神驹,怎么也得省一半的时间。

    叶晓再次光顾了金运客栈,金运客栈早就改了名字是龙成武亲自提的“金运阁”。

    更有叶晓和温太安提的对联:

    “坐客何来,听二分明月洞箫,依稀故里。”

    “主人莫问,借一管春风词笔,点染京城。”

    前者已经是名动京城的新起之秀,后者,后者的风华不在当下啊。

    掌柜的意图是好的,想把金运阁办的更大,可是却没想到资金上出了问题。

    豆子做了许多年,也不想看着金运阁就这样夭折了,把攒了几年娶媳妇的钱都给金运阁入了份子。也就是入股。

    掌柜的本来想实在不行就把叶晓的那副字给卖了,说不定金运阁就能开起来了。龙成武提的字他可不敢卖啊,那可是当朝的辅国大将军。万一一个不好得罪了,他可受不起折腾。

    他也试图着侧敲旁击的问豆子叶晓就给他的四书五经,听说是叶晓的手抄,而且有详细的注解,这个势头一定值不少钱。可是豆子却拿那几本书当命一样,掌柜的也只能算了。

    金运阁有很大一块地方就那样放着没办法动工,正当他愁的时候,叶晓来了。

    掌柜的是好说歹说,就差给叶晓跪下了,要知道这么大的工程一直拖下去可不把他攒了几十年的那些家底给陪进去啊。

    可是,叶晓身上也就不到一千两银子,没办法帮他啊。

    可是,掌柜的眼睛一转,就想到了个法子。不然怎么说是生意人呢,脑子就是和这些读书人不一样啊。

    掌柜的放出去消息,叶晓要去边区上任,这一去怕是一字难求了,金运阁有一幅叶晓留下的墨宝,将会用竞拍的方式卖出去。

    加上掌柜的会经营,渲染气氛,在贵圈里传的是沸沸扬扬。

    叶晓一副长达三百余字的书法,竟然卖了四千两白银。这一卖,叶晓那个心痛啊自己以前到底赔了多少啊。

    这么一来,叶晓拿那么多银子有啥用,几人签字画押后,叶晓足足三千两银子的投资竟然成了金运阁的大股东。

    掌柜的金佑桥反倒成了给叶晓打工的,可是,这样的预算怎么划不来?他会做生意,叶晓来投资,他就能用比原本多出几倍的本钱做更大的生意。

    金运阁的利润会以每半年一次,给叶晓。如果放在现代,叶晓不被人坑光了本钱才怪呢,什么人做生意像这样做甩手掌柜的。

    可是,这个年代不一样啊,叶晓是他不能得罪的人,叶晓现在怎么说也是个七品实权的县令了再怎么也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再加上叶晓知道,如果不是金佑桥给他一个容身的地方,怎么会有今天的他,一幅字而已,买这么多的银子也都是掌柜的手段高明,广告打的好,炒作的厉害才有了这个价。

    即使是肉包子打狗又有什么关系,人总是要知恩图报的。

    可叶晓不知道,今天这一个红手印一按,未来可真的是真金白银的从天上往下落啊。

    豆子不再是原来那个斗大的字不识的店小二了,如今也算的上是头悬梁锥刺股了。

    掌柜的为了让叶晓体面些,请了京城最好的裁缝给叶晓做了两身衣服。

    起初叶晓看起来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读书人,可是换了一身蓝色的长袍定眼一看,五官端正,目光炯炯的叶晓像足了一位世家大公子。

    叶晓穿着,感叹,一套衣服都可以做的这么讲究舒服。那丝绸摩擦着竟然滑的像是光滑的皮肤一样,不经让他咋舌。

    当初龙樱别院叶晓演武,那八家军年轻一辈的翘楚竟然是从中顿悟,领略了自己的刀意。

    竟然是赠了叶晓一把乌刀,当时就连其他八家军都羡慕不已。

    其实乌刀的材料乌兹钢原产于波斯和天竺地区,锻造工艺复杂,产量极其稀少。

    刀身上布满了流水行云一样的花纹,这种花纹自然不是什么锻造后的装饰花纹。

    在乌兹钢被刚刚锻造成钢锭的时候,就已经布满了这种流水纹或者说是云纹,甚至像是被齐齐切割的玛瑙断层一样。

    至少天朝是没有多少这种钨钢兵器。它的制造工艺一直都没能被复制出来,只能是从遥远的天竺、波斯地区运过来。。

    然而八家军的乌图族部落虽说无法冶炼制造这种比黄金还贵重的乌兹钢,但是对乌兹钢的锻造工艺却是无人能及,即使是在乌兹钢的原产地也无法将乌兹钢的兵器锻造的比他们还好。

    此时叶晓的这一身行头真的是整个天朝都没几个人能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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