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五,边城,夜,深夜。
赵老太爷端坐在一把太师椅上,手里把玩着一匹白玉雕成的玉马,眼里露出极其欣赏的神色,他问垂手站在身旁的李有福:“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匹玉马。”李有福微微一笑说:“准确来讲,这是白马帮的镇帮之宝‘白骥’。”
赵老太爷却故意板起脸,问:“那这白马帮的镇帮之宝为何会在我的手上?”
“因为白马帮的孙帮主得罪了老太爷。”李有福微微一顿,接着说:“不管是谁得罪了老太爷,他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赵老太爷突然将价值连城的玉马摔在地上,指着李有福的鼻子骂道:“你简直是在放屁!”
李有福面色不改,他一字一句道:“就算是有八百柄钢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绝对不会在老太爷面前放屁。”
李有福的话极其诚恳,他的态度更是十分恭敬,但赵老太爷已经气的跳了起来。
“你若不是在放屁,你就应该知道,现在至少已经有六个人得罪了我,而这六个人此时还在拿着我的银票吃喝嫖赌,我却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知道,他们六个的确很容易得罪别人,但他们根本没有得罪您。”赵有福扶着赵老太爷坐下,继续说:“他们也不敢得罪您,因为他们自己也知道,他们根本不配得罪赵老太爷。”
“他们六个已经是近三年来江湖里最出名的杀手。”赵老太爷喝了一口茶,接着说:“你却说他们不配?”
赵有福的面色依旧温和,他说:“至少有一个人,他得罪人的本事比这六个人加起来都要厉害。”
赵老太爷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种十分奇怪的表情,就好像有人打了他一巴掌那样。
他当然知道这个人是谁。
赵老太爷突然说道:“你已跟了我十多年……”
“准确的说是十二年四个月零三天。”李有福补充道。
赵老太爷的脸上那种奇怪的表情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欣慰。
“听说在这十二年四个月零三天里,你从来没有碰过一杯酒,也从来没有摸过一个女人?”
李有福点点头,他一直觉得,喝酒会使他的头脑变得愚钝,而女人则会使他丧失斗志。
赵老太爷接着说:“一个从来不碰酒和女人的人,有时候会比林间的野兽还要危险,所以在你跟随我的前七年里,我至少试探过你四十一次,而你从未做错过一件事,甚至连一句错话都不曾讲过。”
李有福的面色微微有了变化,转瞬又恢复了正常。
赵老太爷笑着问:“你想不到我会试探你那么多次?”
“我想不到。”李有福的声音依旧平静:“但我本不必想,不管是谁,能被赵老爷子试探四十一次的,这个世界上还不太多。”
赵老太爷愉快的笑了。
“所以我重用了你,而你也的确没有让我失望。”
李有福知道,话的重点还在后面,像赵老爷子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肯多说一句废话的,他说的话,往往都很重要。
赵老太爷笑着的脸突然就沉了下来,李有福的眼睛也微微眯了起来。
“那你就应该知道,我能拥有今天的地位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我绝不允许有人夺走这一切!”
赵老太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已经因为激动而泛起了红晕。
“没有人能夺走老太爷的一切。”李有福的语气还是很平静:“没有人。”
赵老太爷的胸膛剧烈的起伏,他接着说:“但有一个人却随时都有可能要了我的命。”
李有福摇摇头,说:“没有人能要了您的命——没有人。”
“所以你就用我半生的积蓄请了那六个酒囊饭袋去帮我杀他?”
赵老太爷是边城最富有也最有权利的人,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掌握着多少财富,但李有福却将赵老太爷半生的积蓄都用在了那六个人身上。
“我也不知道那六个人到底值不值那么多钱。”李有福捡起地上的玉马放在赵老太爷的手里,笑道:“但我们很快就会知道的。”
赵老太爷笑了。
有一个李有福这样的人在他身边,他怎能不笑?
赵老太爷用欣赏的眼神看着手中的玉马,也不知他欣赏的究竟是玉马,还是李有福。
“我从乱葬岗的死人堆里捡起你时,你才十一岁。”赵老太爷抬头看着他,继续说:“如今你已经二十三了,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但没有拥有过女人的男人算不上真正的男人,所以我已经送了一件礼物给你。”
李有福一愣,问:“您是不是送了个女人给我?”
赵老太爷摆摆手,说道:“你应该自己回屋去看看。”
李有福叹息一声,突然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在屋里,只有两扇窗子在随风摆动。
不多时,李有福又站在了原来的地方,他去的时候像一阵风,来的时候也像一阵风,只不过他还在叹息。
“你看过了?”
“看过了。”
“你不喜欢?”
“即使我心里喜欢的要死,嘴上却还是要说不喜欢的。”
“所以你现在应该去陪她,而不是来陪我。”
“是。”
李有福说完,又立马消失在屋里。
他的轻功,已经不弱于一流高手,但他真正厉害的,却不是他的轻功。
赵老太爷又笑了,但此时他的笑容里却有着无尽的寂寞和无奈,即使他已经拥有了别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财富和权利,但有一样东西他永远都不会再拥有——那就是年轻。
没有人能永远保持年轻,赵老太爷也不会是例外,所以他已无法像他年轻时那样喝烈酒、骑快马,也无法挥动那杆九尺长、八十斤重,已经束之高阁的金枪。
李有福已回到了屋里,他一回来就躺在了床上。
和他一同躺在床上的,还有赵老太爷送给他的“礼物”。
“你叫什么名字?”李有福问。
“小玉,秦小玉。”一个温柔的声音从她耳边传来。
“你当然知道我是谁。”
“我当然知道,你不过是根木头,而且是根朽木头。”
“一个好端端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根朽木头?”
“一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若是以为对一个心甘情愿躺在自己身侧的小姑娘毫不动心就是本事,那他还不如一根朽木头!”
“你怎么知道我不动心?”
“我看得出来,你怕老太爷怕的要死,所以你在想他是不是在试探你。”
“那我怎样才能证明我既不怕他,也不是根朽木头?”
“那法子可多了去了,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小姑娘都比较喜欢直接有效的方法……”
秦小玉的声音越来越小,李有福却说:“我懂了。”
他是不是真的懂了?
他懂没懂别人不得而知,但不可否认,他用的的确是最有效的法子,这种法子就是最蠢的男人也能想到,李有福当然也不笨。
黑暗里,秦小玉突然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就连李有福也搞不懂,那种声音究竟是欢愉还是痛苦,总之,他已经找到了最有效的方法证明了自己既不怕赵老太爷,也不是根朽木头。
他欣然接受了赵老太爷的礼物。
他从来不会拒绝赵老太爷的礼物,就好像他从来也不会违背赵老太爷的命令一样。
这二者对李有福而言,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初六,清晨。
阳光还未从东边的窗子完全照进来,李有福已经醒了。
秦小玉也醒了。
秦小玉问:“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
秦小玉拿起一个针筒,问:“你为什么会随身携带一个小针筒?”
李有福抢过针筒,说道:“这是我的事。”
随后二人陷入短暂的沉默。
李有福的胳膊被压的发麻,他看着秦小玉姣好的面庞,不禁陷入深思——赵老太爷送他这件礼物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边城很大,但李有福从来没有见过秦小玉这个人,这个女人就好像是突然从空中掉下来的一样,但他知道,赵老太爷要是想要从外地买一个姑娘陪他,绝对不比出门买双鞋子困难。
他想来想去只想到了两点,但不管是哪一点,他都很感激赵老太爷,对他而言,赵老太爷就像是他的父亲,虽然他的年纪已经足以做李有福的祖父。
“你在想什么?”
“想你和老太爷。”
秦小玉叹息一声,说道:“你在想我的时候,可不可以不要想老太爷?”
李有福摇摇头。
秦小玉咬着嘴唇说道:“我就知道,你怕他,而且怕的要命。”
“我不是怕他。”李有福推开她,接着说:“我是尊敬他,这是一种你们女人永远也无法理解的东西,这种东西只存在于男人和男人之间。”
说完这句话,李有福已经穿好了衣服推开门走了出去。
在他走出去的那刻,秦小玉的脸上突然多出了几分讥讽的神色。
“一个男人最大的失败,就是自以为自己了解了女人,而天真的以为女人无法理解男人,所以江湖里的血,有九成都是男人流的……”
李有福走入后院时,发现赵老太爷已经站在院里,赵老太爷的面色并不好看,而在赵老太爷的不远处,还站着五个形态各异的人。
这五个人,正是他雇来的杀手。
他们的神色比起赵老太爷显然要好的许多。
等到他走到赵老太爷的面前时,他已知道发生了什么。
地上躺着一个人,严格来说那已经不是一个人,他的头也不能再叫做头——一个人若是死在一柄九十二斤的大铁锤下,他也绝对不会像正常死去的人那样体面。
但李有福认得这个人,赵老太爷认得这个人,就连远处镇定自若的五个人也认得这个人,即使他们已认不出这个人的脸,也认得出这个人的衣服和刀。
他一向只穿一件青色短衫,腰间系着一颗龙眼大的珍珠。
他的刀长五寸三分,刀柄处镶嵌着一枚比他腰间的珍珠还要贵重的宝石。
那颗珍珠还在程一刀的腰上,但那柄五寸三分、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刀已经断成了两截。
程一刀的名声虽然不好听,但在杀手这个行业里却很有名,在重多用刀的杀手里,绝没有人比他的刀法更犀利,更歹毒,这也是李有福雇他的原因。
然而,程一刀却已经死了。
李有福看向另外五人,问:“他什么时候死的?”
一个头发乱糟糟,手总是揣在怀里的人不耐烦地说道:“昨夜。”
李有福当然知道,因为昨天下午他还见过程一刀。
“那个人绝对不会知道你们是来杀他的。”李有福的目光从五个人的脸上扫过,说:“雇你们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秘密,若是那个人知道,那今天躺在这里的人,一定会有你们五个。”
一个圆脸宽额头的人开口道:“他的确不知道我们要杀他,我们昨天已经知晓了他的落脚处,但我们并不急,他并不是一个随便就能被人杀死的人,所以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但是……”
“但是程一刀觉得自己一个人就顶的上你们五个。”赵老太爷终于开口:“所以他一个人去杀那个人,所以他现在躺在这里。”
一个面相温和,手拿窄剑的人点点头,笑着说:“赵老太爷猜的不错,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你们本来可以拦住他,但你们也想看看那个人究竟是不是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所以你们在暗处跟着去了。”赵老太爷的眼睛像一把刀子,在五人面上一一扫过,接着说:“如果程一刀杀了那个人,你们就联手杀了程一刀,再瓜分我给你们的那笔钱。如果程一刀被那个人杀死,你们不仅可以分了程一刀的那份,或许还能从二人交手的过程中看到那个人招数的破绽。”
五个人一同陷入了沉默,有时候沉默比说话更有用。
但沉默岂非也是一种承认?
“但我知道,你们连朋友都可以出卖。”赵老太爷已经笑了起来:“何况程一刀并不是你们的朋友,所以你们一定已经从二人的交手中看到了一些你们想要看到的东西,你们也一定不会让我失望,因为我给你们的那笔报酬足够你们衣食无忧后半生。”
五人默契的点点头。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一个人打了个饱嗝,众人都闻道了一股难闻的酒味,他说道:“今日午时。”
他们已经有把握杀了那个人,他们的计划周密而有效,他们也不打算将这计划告诉赵老太爷,而赵老太爷也并没有问。
赵老太爷已转身回了屋,李有福紧跟其后。
半个时辰后,李有福从赵老太爷的屋里出来,那五人已没了踪影,就连程一刀的尸体,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赵老太爷的院子里,是不允许不该存在的东西继续存在下去的,一个不明身份的人也好,一个已经没有用的死人也好,哪怕是一株杂草,都不会让赵老太爷第二次看到,这是赵老太爷定下的规矩。
只要是赵老太爷定下的规矩,就绝对没有人敢去坏了这规矩,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个脑袋,而赵老太爷手下的“刀”却有很多。
正午。
太阳像一个热烈的大姑娘,但矮墙已遮住了大半的阳光,抛下一片阴影,阴影里正斜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的一只手总是揣在胸前,他的眼神里总是带着一种傲慢。
过往的人从他身旁走过,有时会扔几个铜板给他,他却一脸厌恶的看着施舍他的人。
莫非他嫌别人扔给他的铜板少了些?
还是,他根本就不需要别人施舍?
不管是哪一点,都不是一个要饭的应该想的,只因他本就不是要饭的。
他要的不是饭,是命。
比起要命,要饭显然是要比要命容易些的,这当然也是一般人的想法。
但他不是一般人,他是小宝,他是要命的小宝。
小宝并不小,他的个头比一般人要高许多,他的年龄也不能让人觉得他小,但他就是叫小宝。
他从鸟语花香的江南跋山涉水半个月来到黄沙漫天的边城,绝不是为了要一碗边城的饭,像他这样的人,要起别人的命来远比要一碗饭容易的多。
他揣在怀里的那只手,总是摸着一排银钉,这银钉就叫做“小宝银钉”,据说这三年死在这种暗器下的人,已经有六七十个,而且每一个人都很有名。
但他们的名声如今已经被小宝夺去,所以小宝也是李有福请来的六个人里面,身价最高的一个。
小宝不是要饭的,霍独当然也不是卖糖葫芦的。
但他叫卖糖葫芦的时候,就连小宝都会睁大了眼睛。
霍独的身边已经聚集了许多小孩子和大姑娘,谁也不会想到,这面容和善的中年人,就是两年前将武当的七大弟子一剑刺死的霍独。
从那之后,“一剑七杀”之名便在黑白两道传开。
他用来插糖葫芦的稻草里,藏着一柄三寸三分长的剑,剑身极窄,为了确保一击得手,他已经在剑上浸了毒。
他笑着应付买糖葫芦的人,不时看向一个醉汉。
醉汉被人从酒楼轰出来,骂骂咧咧几句之后便一摇一晃的走到了小宝面前,他看了看烈日当头的天空,便索性坐了下来。
他坐下的时候打了一个很响的酒嗝,小宝微眯着的眼里已有了杀气,他的手已握紧了四枚银钉,若不是这个酒鬼有用,他早就在第一次见面时杀了这个人,但酒鬼已经靠着树打起了呼噜,小宝的手又松了下来。
如果仔细看这个酒鬼的手,你会发现他的双手细皮嫩肉,连一点练过武的痕迹都没有,但只有死在他手下的人知道,他杀人的时候从来没有用过那双手,那双手大多数时候不是握着酒杯就是握着牌九。
他也是李有福请来的,他的名字叫段桐。
段桐杀人从来不用手,因为他的腿比任何武器都管用,武器总是会离身的,腿却不会,除非有人能砍下他的这双腿。
死在“霹雳腿”下的人不多,只有三个,但这三个人已足以顶过三百人——太平镖局的副镖头、白梅山庄的庄主,还有崆峒派的掌门,都死在了段桐的“霹雳腿”下。
这时段桐突然睁开眼,看向远处的一辆马车。
严格来讲,他看的也不是马车,而是扮成车夫的周二。
周二圆脸宽额,此刻他那圆脸的宽额头上正不停的流出汗来,他却连擦都不去擦一下。
“他好像一点也不怕热。”段桐笑道:“所以我们在乘凉,他却在晒着大太阳。”
小宝也看了周二一眼,冷哼一声,便闭上了眼睛。
周二的屁股下压着两柄钩子,虽然坐在上面很难受,但他却一点难受的样子都没有。
自从他做了杀手之后,他就学会了忍受别人所不能忍受的种种痛苦,最终他终于凭借一对钩子活到了现在,和那些掺着血泪的回忆相比,这点难受根本算不得什么。
周二从坐到那里之后就一直看着远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汉子发笑。
那是他的亲大哥周大。
周大原来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一身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夫已经练到了刀枪不入的境界,但他最厉害的还是一双拳头。
他能成为最顶尖的杀手,凭借的就是这双拳头。
少林神拳闻名天下,而周大使出这套拳法来,比他的师父真慧大师还要厉害三分。
周二一直在数周大一共碎掉了多少块大石,看着别人抡下去的铁锤,他突然在想,若是那柄九十二斤重的那柄大锤砸到周大的胸膛上,周大是否还能站起来拍拍胸膛哈哈大笑。
他又想起程一刀。
程一刀是六个人里最骄傲的人,但他的确有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实力——他们兄弟在一年前曾经对上过程一刀,那时兄弟两人联手才逼退了程一刀。
但就连程一刀的身手,都没能挡住那柄大锤,他看到那个人仅仅挥出了两锤,一锤砸断了程一刀的刀,一锤砸碎了程一刀的脑袋,而程一刀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他们觉得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怕自己的勇气在面对那像天神一般的男子时突然消失,所以他们想到了这样一个好法子。
他们扮成普通人当然是有原因的——他们的猎物一定会去段桐刚被轰出来的酒楼里买酒,等他走出来之后,小宝就用他的银钉打那个人的眼睛,他一定会躲,段桐则可以看准时机一脚踢飞那个人手里的大锤,这时另外三人三面夹击,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会在一瞬间变成地上的尸体。
这方法既粗暴又简单,但不可否认,这的确是最有效的一种法子。
他们仿佛已经看到赵老太爷为他们摆了一桌酒席,再十分不情愿的将数之不尽的的财宝送给他们。
段桐突然咳嗽了一声,小宝睁开眼后却并没有看段桐,他一点也不在乎段桐是不是喝了太多酒要死了。
几乎在一瞬间,五个人都屏住了呼吸,他们不约而同地看向了一个人。
一个身高九尺,貌似天神的男人正慢慢走过来,他穿着宽大的黑色长袍,肩上扛着一柄漆黑的大锤,慢慢走进了边城名气最大的一家酒楼——段桐刚刚就是被里面的人轰出来的。
几乎是一瞬间,五个人又收回了目光,小宝依旧用一双傲慢的眼睛看着其他人,段桐依旧打着酒嗝,霍独又叫卖起了糖葫芦,周二又嘿嘿的看着拍拍胸膛站起来大笑的周大。
他们知道,马上,这里就要死人,但死的人,绝对不会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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