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校园天才少年 > 第五十章 乡村田野
    当林辰把银针拔掉,院长激动的说道:“小兄弟,你让我见识了什么叫天才少年,如此高超的医术,让老汉自叹不如呀。”

    “院长过奖了,你太高估我了。”

    “小兄弟,老汉说的确实是肺腑之言,我在医院工作几十余载,见过无法的中医专家,他们跟你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你是我见过中医术最高明的,没有之一。”

    “院长的赞美,实在是让我受之有愧。”

    “小兄弟不必太过谦了,你的医术精湛,不知道可否愿意留在我们医院上班?”

    “做医生,这个我还真没想过。”

    “小兄弟,我可以给你做主治医师,年薪100万,你要不要考虑考虑一下?”

    “谢谢院长的抬爱,我现在只是一个学生,目前我只想以学业为重,暂时不考虑当医生。”

    “原来小兄弟是在校学生,这样的修为更是了不得呀,既然如此,我也不能勉强了。”

    “谢谢院长的理解,如有需要,院长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们可以做一些医学上面的交流。”

    院长一听,脸上立刻大放光彩,他急忙说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院长,你这套银针是否可以送给我?”

    林辰想带一套银针在身上,以不备不时之需。

    林辰对人身上的各个穴位早就了如指掌,他现在可以使用银针让人动弹不得。银针在身,可以救人,必要之时还可以当武器。

    “那谢谢院长了。”

    “一包银针而已,小兄弟不用客气,这跟你给我的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只是,我心里非常遗憾,以小兄弟的医术,不在医院工作,救济世人,造福一方百姓,实在是可惜啊!”

    “任何事都无绝对,也许大学毕业后,我想做一名医生也不一定呀。”

    “哈哈….小兄弟真做了医生,这将是医院之兴,百姓之福啊!”

    院长与林辰的对话,陈汝香母女当然一字不落听见了耳里。用天才少年来形容林辰,陈汝香母女脸上兴奋的表情溢于言表,心里由衷的为林辰感到骄傲和自豪。

    听到院长开100万年薪给林辰,母女俩吓得心脏扑通扑通的跳,100万,对于这对朴实的母女来说,能见到一眼都是万兴了,能拥有一百万,她们更是想都没想过,而且还是一年100万,如果不是亲耳听见,她们肯定以为是在天方夜谭。

    陈汝香母女不禁向林辰望去,几个月不见,现在有点看不懂他了。

    林辰拒绝院长邀请的时候,杨汝香的心情还是有点失落的,失落是因为这么高的薪水足可以改善一家人的生活条件了,过了一辈子的苦日子,她也想生活得好一些。

    不过转念一想,林辰要念大学,他有他要追求的事业,自己做母亲的应该要无条件支持他。而且以他现有的本事,还怕以后没有好工作吗,想到这些陈汝香也就释然了。

    如果陈汝香知道林辰的卡里有两百多万的存款,她可能就不会这样想了。

    住了一个礼拜的院,林海山就要求回去了,他实在舍不得那几个钱。林辰拗不过他,只能答应回家调养。

    农村的清晨,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映红了天空,映红了山村,映红了河水。

    乡间小河,空气新鲜,草青水秀,鸭鹅戏水,一副自然秀美的乡村画卷。

    绿油油的稻田,宽广无际,像一片绿色的海洋,一阵风吹过,绿浪漪涟。

    一块翠绿的稻田里,林辰身背着手压式喷物机,正在稻田里给禾稻杀虫。

    而林雨晴弓着背,在稻田帮忙除着草。

    姐弟俩天没亮就早早起了床,赶水,杀虫,除草,两人的动作是那么的娴熟,怕是小的时候没少干农活。

    农村的早晨比较清凉,但两姐弟却是汉流夹背,可想而知,做农民是多么的不容易。

    从医院回家已经一个多月了,林海山的腿已经好转了许多,可以拄拐杖行走了。

    这一个月里,林辰可没怎么闲过,每天早出晚归,田地里的活大部分被他一个人包办了,林雨晴偶尔的帮忙,都让林辰给“赶”了回去。

    为了不让母亲太辛苦,林辰想把该干的农活都给干完,就算自己离开后,母亲至少可以少做点。

    林辰答应过杨雪婧要去中南市,还有半个多月就要开学了,开学前林辰打算去中南市看看姑姑。

    这一个多月,林辰只给宁晓瑶通过两次电话,引起了宁晓瑶极度的不满。

    “辰辰,晴丫头,吃早饭了,快回来吧!”陈汝香站在远处的田埂上喊道。

    “妈,知道了,我们马上回来。”林辰回道。

    农村没有城市的喧嚣,哪怕是隔着老远,喊话都能听到。

    正好喷雾机的农药用完了,林辰率先从田里上了岸,在水沟里一边清洗腿上的淤泥,一边朝林雨晴喊道:“姐,上来吧,妈叫回去吃早饭了。”

    “哦。”

    林雨晴上了岸,下到水沟里清洗腿上的淤泥,洗着洗着,她忽然大声叫道:“蚂蝗!”

    听到林雨晴的叫声,林辰快递速朝她跑去,他知道姐姐最怕这个蚂蝗了。

    不要说林雨晴怕,就是许多农村的大人都怕,蚂蝗趴在人的小腿上,在上面咀个小洞,在人的腿上吸血,你用手抓它下来,蚂蝗还不乐意,趴在腿上紧紧的。

    插秧的时候蚂蝗特别多,一丘田插下来,腿上可能有几条甚至更多的蚂蝗趴在上面,看了令人毛骨悚然。

    林辰走近一看,果然有一条蚂蝗趴在林雨晴的腿上。

    林辰抓住蚂蝗准备把它扯下来,蚂蝗不乐意了,它被林辰拉的长长的,蚂蝗的嘴却仍然叮在林雨晴的小腿上,宁死都不愿意放弃这种美味。

    林辰用力一扯,蚂蝗被扯了下来来,林雨晴的小腿上留下个似针细般的小洞,上面还有血渍。

    林辰把蚂蝗丢在田硬上,林雨晴找了个小石头,把它砸死了,嘴上狠狠说道:“叫你吸我的血,我砸死你,我砸死你。”

    林辰下到水沟对林雨晴说道:“姐,你坐下,把脚给我,被蚂蝗咀破的地方有毒菌,虽然对身体没什么影响,但扺抗力不好的话,会留下疤痕的,我帮你把残血吸岀来。

    女人都爱美,特别是有“心事”的女人更爱美,听说会留下疤痕,林雨晴赶紧坐在了田埂上,把脚伸到水沟里。

    林辰抓住林雨晴的腿,用水帮她洗干净,找到被蚂蝗咬破的地方,嘴巴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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