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化成猫的模样,死死地窝在不酩宽大袖子里,说什么也不肯出来不出来。
“烟花······”不酩少见的有些头疼“马上就要到冼都了,你先出来可好?”
“不要。”我义正言辞的拒绝他“外头那么热,你这袖子里最凉快了!”
不酩叹了口气“烟花,待会可就要到有人的地方了,你确定不出来?”
袖子里藏猫的是你又不是我,我有什么好慌的?
我在心里嘀咕一句,拒绝的相当干脆利落“做梦去吧!”
“······”不酩无言的沉默半晌。
半晌之后,那美人儿和尚又叹了口气,忽的伸出另一只手朝自己的袖子而来。
我察觉了他的企图,当即有了一刻的慌乱,抬爪就准备按住袖口,死死捍卫自己的领地。
可我却忘了,这和尚向来是个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角儿,只见他动作迅速的朝自己的袖子掀了过去,但无论多快,道理上也是快不过占据了绝佳地理位置的我的。
想到这里,我稳住呼吸,有条不紊的朝着袖口扑了过去,就在我以为自己绝对是实打实的十拿九稳胜券在握时候,我看见,那丫的中途手腕一翻,在我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的情况下,逮住了我扑过去的爪子!
感情他从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袖子啊!
我郁结至极,但还是认赌服输的把爪钩收回肉垫里。
“抱歉。”不酩微垂下眉,看似道歉,可我怎么听怎么都觉得他这语气里有点得意的味道在里面。
不待我回答,他又半哄似的拍了拍我的脑袋,然后伸手来托我。
我本就被他那强行把我从袖子拎出来的行为不满到了极点,又听了他的话,还被哄小孩似的摸了脑袋,若是再给他好脾气好脸色岂不是很有失我为妖的风范原则?
故而我不领情的一努嘴,准备假哭一个给他看,没想到不等我哭出声,那丫的就突然把脸凑了过来,我的耳朵差点就和他那漂亮的嘴唇来上个亲密接触了!
呼呼呼——
我觉得脑袋里吹过了一阵虚风,浑身发软的被他抱在了手上。
“变回人来,可好?”
不,不,当然不好!
我在心里虎着脸,正义凛然的表示作为一只有骨气的猫,怎么可以妥协在区区和尚的美人计之下?
可惜我的身体显然有不同的想法,我感到自己小鸡啄米似的点了头,白光一闪,一脸没羞没臊的变回了人类,接着又在和不酩的对视败下阵来,脸红心得跟昨日吃的爆炒龙虾一样。
见我踉跄退步,不酩眼底含笑,伸手在我额头上点了一个障眼法,随后扬长而去。
那指尖温如暖玉,如雨丝点地雪毛轻拂,我的理智冷静的看着自己的身体理所当然的沉浸在美色里痴了小半柱香,才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正是冼海周围最繁华的一个城市。
一个月前,也不知道不酩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那黑斗篷极有可能是冼海一带的妖怪,恰好冼海这边的妖王又邀请了不酩到这边来讲法,所以我和不酩便从晋州出发,沿溯江直下,到了冼海的出海口。
之后,我们就一直在冼海周围的各个城镇里调查,可惜到现在都是一无所获。
因为靠近海边,天气十分闷热,哪怕现在已经是十月的中旬,也丝毫不见得凉快,连当地人也说今年的秋老虎热的厉害且奇怪,简直就和三年前一模一样。
看看,本地人尚且觉得热了,就不必说我和不酩这两个不是本地的了。
见这一代走过来大多是荒无人烟之地,我便索性日日化回猫儿,躲在不酩禅衣袖子里乘凉。
不过说句实话,不酩待我也算厚道,毕竟我这一身厚厚的毛,捂到哪都不会太舒服。
我因为藏在他袖子里,有他走路时带起的清风,所以感觉还好,可他就不一样了,再加上我化回原型后,体温比起人类来说更高,所以把这样一个猫形暖炉塞在天气热的像三伏的袖子里的后果可想而知,但是这一路上走过来,他从未向我抱怨过一句,只是到了有人的地方,便要我出来,也算是仁至义尽。
快要进城的时候,我和不酩找了个僻静的地儿,用幻术换了一张脸。
实际上我倒是无妨,顶多是别人多看两眼,可不酩那张脸走出去就是妥妥的被围观的料,先前在晋州还好,民风比较保守,除了我这种的,寻常人家的大姑娘也不会随便在外头乱逛,顶多是嫁做人妇的姑子回头多看两眼,便也罢了。
可这冼海不一样,之前我们刚到的时候,因为天色已近黄昏,便准备在当地休息。可不知道是不是进城的时候让城里的女人看见了,我们走了一路,他们便跟了一路。
到了晚饭的时辰,整座镇子里的女人就像是开了闸的洪水一样,把我们住宿的客栈围了个水泄不通。
按道理说,我和不酩一个是妖王的妹妹,一个是早已证得佛位的和尚,也算是都见过大场面了的人了,可绕是这样,那漫天乱飞的眼刀还是吓得我当天晚上就拉着不酩落荒而逃,只怕若是慢了一步,我就会被他们群殴砍死,或者不酩就会被拉去当地做了女婿。当然,让他们这样盯着不酩看,我还是多多少少有些不爽的,虽然不酩是个清心寡欲的和尚这件事我比谁都清楚,可看着那群人赤裸裸的眼神,就感觉像是自己的东西被亵渎了一般。
故而,此后每到一地,我必定逼他先化了容貌,在考虑进城的事。
化好了容貌,我们二人顺利的进了城。
这座城名为冼都,管辖着整个冼海地区的所有的地盘,是冼海区域的中心城市,同时,它和晋州一样是人类世界里最重要的几个商业和军事的重地,因此就算现在的朝廷腐败的厉害,也无法阻碍他越来越繁荣。
而就在这冼都之下,还有另外一个更为关键的地点,冼海之都。
和白寻哥掌握的蜀地一代势力隐于人市不同,此地的妖王专门在冼海之下开辟了一片区域作为都城,供给周围各类妖怪修养生息,也算是比较有作为的一位王了。
同时,这里也是重泉交汇的一个交界口,就如晋州有重种作为镇守重泉的阵眼一样,冼海同样有这样一片区域,只是我们这些局外之人并不了解到底在哪,守护阵眼之物又是什么罢了。
因为时辰还早,我和不酩订好客栈后也没有休息,起身到城里查看情况。
雇了当地客栈里专门做向导的小厮,我们两人便在城里逛闲起来。
不酩有意向小厮打听消息,我听了一阵,觉得无趣,索性将那二人抛在脑后,专心去看风景。
冼都不愧是和晋州齐名的大都市,与晋州的钟灵秀气不同,冼都繁华的很有特色,大概是靠近海边与其他地域交流频繁的缘故,冼都的建筑大都带着几分异域色彩,再加上遍地都是的瞳色发色各异的异族人,对我这个一直长在内陆的妖怪来说很是新奇。
我看了来往的行人,又盯着夹道的建筑,再看道路两旁摊贩的物品,只觉得目不暇接,连不酩什么时候落在了身后很远的地方都不知道。
正当我看的兴起的时候,眼角余光中,我忽然瞥见一个人影。
我一瞬间只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了。
火石电光,我如遭雷击的愣了一瞬,便不顾一切的朝着那个十几仗开外的背影冲了过去。
是他,一定是他!我绝对不可能看错!
这些念头在我的脑子里疯狂的叫嚣着,我一门心思的往前冲,人流却呼啦一下子多了起来。
我急的冒了一头的虚汗,拼了命的往人群里挤,可这些人就跟是偏要和我作对似的,怎么也穿不过去。
等我好不容易终于挤到对面,对面的人早就连影子都没了。
我一时间只觉得心头血气翻涌,呕得几乎吐血。
恍恍惚惚的,我总算想起自己似乎也没和不酩打招呼就跑了,那家伙听得那么认真,也不知道有没有发现我不见了。
想着,我赶紧拨开人潮朝回走,没走几步,却听见前面起了骚动,挤过去一看,骚动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不酩。
此刻,他正半跪在一个女子面前,月白色的衣衫流水般泄下,他弯下腰,动作有礼而优雅的扶住摔倒的女子,眉目姿态间,仿佛不是在扶人,而是在煮茶落子,插花礼佛。
我呆呆的盯着他看了一瞬,而后得出一个结论,有些人即便是脸不在了,那风韵气度,姿态风貌,也不会比脸尚且惊为天人时少一分一毫。
奇迹般的,我原本暗潮汹涌的心莫名的平静了下来。
就能在我出神的这片刻里,不酩已经将那女子扶了起来,那女子在和不酩对上目光的时候,似乎非常惊讶,随后,她连身上的泥都没有来得及拍,就对着不酩一字一句的说了一段莫名其妙的话。
不知为何,明明我站的很远,且周围人群喧嚣非常,我却还是听清楚了那个女子说的那些话。
女子道“执念解开之日,便是成佛之时。万般一切皆无用,定数而已。”
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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