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妖怪拯救手记 > 三十二 归来
    他一过来,我立刻道“这棵树是虚的?”

    不酩当时正在往船这个方向走,听见我的话,有些惊讶的看了我一眼,随后他弯了弯嘴角“烟花怎么发现的?”

    “停了一下!”我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要是那棵树是实得,你手指在挨到那颗树的时候就不会停一下!”

    不酩眼里的笑意更胜,点点头,他道“烟花说的不错!”

    我顿时心花怒放。

    插着腰扬了扬脑袋,我道“怎么样,发现了什么吗?”

    “烟花还记得我刚才说,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没有蓬莱玉枝的事吗?”

    “所以他才会是虚的?”

    “嗯,”不酩看向耸入天际的黑色树木“这是蓬莱玉枝,只是不是我们这个时间里的。”

    我一愣。

    “烟花知道妖王陛下是什么妖吗?”

    “他,难道不是水妖?”

    不酩微微歪了头,眉眼柔和直至“他是蝶妖。”

    “诶!”冼海之都的妖王竟然是个蝶妖?!

    我想起达歌咧着大嘴送我花的样子,不由暗道一声贴切。

    “道家讲究周庄梦蝶,而妖王陛下就是那只入梦的蝶,烟花,你知道庄周梦蝶这个故事最关键的地方在哪么?”

    “最关键的地方···”我想了想“时间···和位置?”

    “聪明!”不酩调转目光,眼中闪过一丝笑“所以这里才会出现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蓬莱玉枝,所以它才会是虚的,只是······”

    “只是什么?”

    “不,”不酩摇了摇头,“大概是我多想了,走吧,我们现在可以过去了。”

    语罢,他便又回到水面上,站在边上等我。

    我撑了舟,同他一起沿着蓬莱玉枝的树干走。

    花了差不多四个时辰,我们总算把这棵树绕了一圈,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这颗蓬莱玉枝并没有任何问题,至于之前达歌派来的那些人,他们之所以没有回去,多半是让外头那些疫鬼给害了。

    只是,作为妖王,他会不知道这九泉之海上有疫鬼吗?

    我和不酩讨论的一阵,最后都觉得这些疫鬼应该就是冼海之都这三年来暗潮肆虐的原因。

    找到了原因问题就很好解决了。

    回程的时候,我和不酩在九泉之海上游荡了差不多十几日,直到把这海上的疫鬼全部清理干净,才动身往回走。

    回到冼海之都的时候,都已经过了大半个月,达歌在外头等我们俩等的心急如焚,我们出去的时候,他风尘仆仆胡子拉碴,青黑着脸,反而比我和不酩更像是去了九泉之海。

    见到我们,我看见那丫的抬手就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哀嚎一声,才爬起来狂奔向我俩,嘴里念念有词,我听了好久,总算听清了那丫一直在念:妈诶妈诶,我还以为我把佛给害死了,我还以为我把烟花小妹妹给害死了,还好你们回来了······

    如此不信任,且如此逗比,我却忍不住一把抱住他的胳膊,激动得满脸通红“我们回来了!”

    达歌的反应相当微妙的变了一下,随后他一把抱住我和不酩,油乎乎的脸在我们中间使劲蹭。

    “好好,回来了就好!”

    当天晚上,达歌给我们摆了相当威风的洗尘宴,这时我们才知道,原来我和不酩在九泉之海里差不多已经呆了一个多月,达歌在外头急了个半死,要不是下面的人一直拦着他,他大概早就冲进去了。

    我和不酩表示自己已经解决了暗潮的问题,他又是一阵千恩万谢,说什么要是自己是女子,就以身相许嫁给不酩。

    三杯酒下肚后,他又瞥见了坐在边上的我,脸上的表情顿时璀璨的让人一见汗颜,我虽有些晕了,但尚留一丝神思在,生怕他会说什么要娶我的混账话,正准备想办法遁走的时候,他却一脸神秘的上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烟花妹妹!”

    “唔?干嘛?”

    “来,我们来一杯!”

    “···”我皱着眉,盯了他半晌。

    眼角余光里,我看见不酩似乎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于是我果断的接过达歌的酒杯,一口闷下了肚。

    不酩呆了一下。

    而就在他发呆的这短短一瞬里,我又和达歌连碰数次杯,等他终于上来分开我和达歌的时候,我俩已经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揽住对方的肩膀,准备放声高歌了!

    见达歌被不酩拉开,我顿时有点不满,但是那边的达歌倒是没什么表示,还端着杯子,大着舌头对着我大放厥词“烟花妹妹,嗝,以后无论你看上了那个男人,就算他是那天上的三清仙尊,哥哥我也有办法给你弄下来!他要是不从,我们,我们就睡了,唔!呜呜!!”

    不酩封住了他的嘴。

    我蹦起来“你,你这个臭秃驴!我还没有听完呢!”

    不酩叹了口气。

    我当然不会放过这白来的机会,趁机就要冲到达歌边上,结果还没挨到他的肩膀呢,就又被不酩点回了原地。

    我一下子气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恶狠狠的瞪了一眼不酩,我抱着我损一万,敌也得损三千的态度一把拽住不酩的袖子“那就他了!我今天晚上就要睡这个!”

    啪啪啪!

    一片杯子盘子筷子碟子落地的声音。

    在噼里啪啦的声音里,达歌目瞪口呆。他盯着我颤抖了半天,最后用力的一竖大拇指,动作铿锵,掷地有声。

    如此赞许,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一下子到达了人生的巅峰!

    于是我趁热打铁,一蹦三丈高,跳起来一把揽住不酩的脖子。

    可怜的不酩当场一个趔趄,差点摔在地上。

    我简直乐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

    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我赶紧在不酩身上趁乱揩了几把油,又把自己的脸凑到不酩的耳朵边上,大着嗓门问“秃驴啊,你要不要做我的正宫啊?”

    噼里啪啦。

    锅碗瓢盆再次掉成了一片。

    在最初的一瞬呆滞之后,达歌笑的都要抽过去了,他冲到一边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一堆纸笔,哗哗的写了一串字之后又举起来给我看,但还没等我看清楚,不酩就一抬手,把那些字消了个干净。

    这不识抬举的混账!!

    我气得一鼓腮,吧唧一口亲在他的脸上。

    不酩瞳孔瞬间放大了。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直觉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但是酒气仗胆识,汹汹的气势也已经到了那里,怎么容我半途而废?于是我又亡羊补牢的补了一句。

    “你在消一个试试!”

    “烟花。”

    我僵硬的缩了缩脖子。

    “干嘛?”

    “你醉了。”

    “哈哈哈,我醉了吗?”

    “对。”

    “喔。”

    我紧了紧皮,灰溜溜的从他身上下来,脚底抹油,和达歌混成一片。

    庆功宴一直开到深夜,我和达歌臭味相投,金风玉露,不顾形象的趴在墨堆里画画,结果到了后面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总之我们最终两个人都成了落进墨汁的癞皮狗。

    直到把达歌收藏了四百多年的陈墨全部浪费完,我俩才停下手,喘息片刻,继续作死。

    达歌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个琵琶横在怀里做销魂状魔音灌耳,我立即相当配合的蹦到桌子上手舞足蹈。

    云里雾里间,我听见达歌调侃我说男人什么的还是不如个人快活来的实在,我深以为然,又和他举杯三百盏,以示庆贺。

    夜里浪太过的结果就是,第二日我从床上起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简直跟被拆开重装了一回一样。

    艰难的爬下床,本来想倒杯凉茶,没想到桌子上却放着一碗醒酒汤,边上是熟悉的字条:起来先喝汤。

    我噗通一声坐在地上。

    我,我强吻不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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