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末世之有钱就是爷 > 第十二章:旺财进化
    旺财一米长的身躯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红色的毛发渐渐变成淡紫色,四只爪子变得更加锋利,本来略显消瘦的身子现在充满了肌肉感。

    许久之后旺财的身子才停止了变化,由先前的红色大狗变成了淡紫色,长长的毛发异常坚韧。

    “汪!”旺财一个熊抱扑在林枫身上,将他按在地上,不断用黏糊的大舌头舔来舔去。

    林枫闻了闻它舌头上令人作呕的臭味,嫌弃的推开了旺财道:“你现在什么水平了?”

    大狗汪汪的叫了四声,还骄傲的扬了扬头。

    林枫目瞪口呆,就喝了几口血就升了20级?他瞬间感觉自己活的还不如一只狗。

    “吝啬系统,为啥这只傻狗可以进化那么快?”

    因为他是杂种。

    林枫一头黑人问号……这杂种和进化有啥关系?

    杂种,顾名思义就是很杂很杂的那种,所以当吸收较高级的同类型基因时会有大幅度提升。加之是本命召唤兽,当主人提升实力时,自身也会有相应的提升。

    林枫嘴角抽搐的听完系统的话,要不要这么歧视杂种啊,只不过是杂种而已,要不要这么大仇恨啊?

    “旺财,你进化了有没有学会什么技能啊?”

    旺财汪了一声,随后身子跳起,在空中一个翻滚,身上的淡紫色的毛发瞬间飙射出去。

    嗖嗖嗖——嗖嗖嗖——

    四面墙壁上瞬间插满了锐利的毛发,龟裂开来。

    林枫有些失落,四十倍的体质他可以轻松轰碎一面墙壁,像这种华而不实的攻击,除了对付群体性怪物,否则并没有软用。

    好在林枫与旺财沟通后知道,这些毛发的威力和范围成反比,单独一根的毛发攻击,可以轻松穿透一栋房屋后才有所接受。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了,林枫并不打算休息,以他如今的体质,不吃不喝不睡好几天都没有大碍,索性他就开始回顾以前在军营秘密特训的战斗技巧。

    一边打着他自创的特殊拳法——千机拳,一边琢磨自己的异能。

    这召唤异能还好说,平时战斗用处很大,可唯一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看运气,并不是每次都能召唤出与自己实力相等或超出的生物。如果脸黑一些,召唤出一两倍体质的生物,那林枫就要亲自参战。

    因此林枫不得不开始拾起战斗技能,并把目光转移到了另一个异能身上。经过多次测试,林枫惊奇的发现,暗影的作用不仅仅是可以融入黑暗之中,其更大的作用是可以使用影分身!

    这个影分身与平时所说的漫画里忍者影分身不同。暗影所召唤出来的影分身并不实际,简单来说,影分身只不过是让林枫的影子实体化,可以随时移动从而进行战斗。

    被封为兵神的林枫是何等聪慧,在得出这个结论后,立刻将之融入千机拳。

    千机拳:正如其名,是由一千种变化综合而来的拳法。每一招虽然凌乱,却千变万化,可以随机应变,所以称之千机拳。

    千机拳拳法招式众多,一般人很难完全掌握,林枫虽然可以熟练的打出一套,但有了暗影异能之后就不单单是打出来那么简单了。

    千机拳强在变化,难也难在变化,而召唤出来的影分身却拥有与林枫相同的战斗技巧,所以这无疑会大幅度增加拳法的强度。

    想象一下,影子与林枫左右夹击,共同施展千机拳,敌人将很难从容应对下来。

    说做就做,林枫精神力一动,影子突然与他本体分离,站到了他面前。

    “千机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影子与林枫的相互碰撞,响起一阵阵肉体击打声。直到外面的太阳再次升起,林枫的精神力彻底消耗殆尽才停了下来。

    铛铛铛!

    房门被推开了,刘梦梵走了进来,随后惊呼一声满脸羞红的又跑了回去。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做了饭,想叫你起床的。”

    林枫训练了一整晚,汗水早已浸透了衣衫,索性他直接将外衣脱掉,只留下了一件蓝色裤衩护住老二。

    林枫淡然一笑:“怎么,刘大美女也有这种偷看的癖好?”

    刘梦梵娇羞的脸蛋更加红润了,结结巴巴的反驳道:“肌肉男都是直男,我才不喜欢哩!”

    林枫打趣道:“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小白脸那种?”

    刘梦梵生气的跺了跺脚就急急忙忙的转身走了。

    经她这么一提醒,林枫看了看自己身上壮实的肌肉。经过进化水晶的改造,他的身体与以前当兵时有所不同,此时的肌肉线条附带了军人说没有的美感。

    一块块铁疙瘩均匀的排布,细长的双腿虽瘦,却给人一种充满爆发力的感觉。宽大的臂膀,坚挺的胸脯如同铁水浇铸而成。

    “果然只有这种肌肉才能配得上我兵神的名头。”林枫满意的砸了咂嘴,走了出去。

    雪白的圆木桌上,数道标准的中国菜冒着香喷喷的热气,惹得林枫肠胃一顿翻滚。

    林枫夹了几块红烧肉含糊的说:“苏阿姨的手艺是越来越精湛了啊”

    “这些饭菜都是溪宇和梦梵二人做的,我可不敢邀功。”苏漓笑了笑。

    林枫诧异的瞥了眼苏溪宇,怀疑的样子一览无遗。

    苏溪宇撇了撇嘴,一筷子将林枫碗里的红烧肉夺走:“我又不是做给你吃的。”

    刘梦梵看了看二人大眼瞪小眼的,无奈的从菜盘里夹了点菜放到林枫碗里。

    林枫得意的白了一眼苏溪宇:“看到了没,这才是贤妻良母的表率!”

    “对对对,也不知道人家刘大校花在学校给你说过几句话,哦不对,应该是几个字,就算是贤妻良母也不是你家的,你嘚瑟个什么劲儿。”

    苏伟山见二人斗个不停,忙转移话题:“小枫啊,等我们吃完饭就该启程了,有什么计划方便和我们说一下吗,到时候也好有个照应。”

    “嗯好。轩辕市距离天京市隔着三个省份,如今末世到来火车飞机什么的已经不能再去奢望了,我觉得用步行是最好的,如果道路顺畅也可以开一会车。”

    “步,步行?!”

    林枫看着众人惊讶的样子,从空间戒指里拿出40块进化水晶摆在桌子上道:“这些拇指盖大小的石头就是进化水晶,吞服之后可以提升体质。”

    一行人用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面前的红色水晶,不过想到林枫那强劲的身手也就释然了。

    杨晗这时突然发问了:“那为何不能坐船去呢?据我这几天观察丧尸应该不能游泳吧。”

    林枫冷笑一声回答:“水路?地球三分陆地七分海洋这都学过吧,这意味着什么?海洋的怪物要比陆地多的多,自然进化也快。丧尸到是没有,但如果你想被喂鲨鱼当我没说。”

    他见众人没有别的一件继续开口:“另外有一个坏消息,那就是我们不能横穿省份直达首都,中途需要绕一下,因为我的一只部队还留在光耀市。”

    一旁的苏伟山呼吸有些急促问:“是那一晚的那只部队吗?”

    林枫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没错,正是千机变!这是我亲手带出来的士兵,有了他们帮助,行程会顺利许多。”

    “那事不宜迟,现在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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