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大佬别咸鱼 > 第十九章 粥
    :“伟哥!我回来了~”

    张伟独自坐在电脑桌的前面,看着空空荡荡的码字面板,安静地继续发呆。

    从晚上七点多起床,直到半夜三点多耗子回来,八个小时过去了,然而张伟什么也没有做。

    码字这种事情,压根就不是普通人能做的吧?

    看着地板上已经能够清楚看到的头发,张伟只能无奈地惊呼,这也太难了吧!

    又是无所事事然后咸鱼的一天啊,还好拖到现在,耗子总算是回来了。

    好不容易熬到耗子回来,张伟当然不可能还继续坐在电脑前面装傻拉。

    毕竟耗子回不回来其实张伟没有多大的所谓,可是耗子带回来的宵夜,对于张伟来说,就非常的有所谓了。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迅哥儿

    五月份的时间,已经可以算是夏天了,可是闷热的夏天,真的让人非常地难受,只想做一条咸鱼,就这么安安静静地死宅在空调房里。

    当然拉,就算闲在家里,也不一定是百分百安全的,记得千万要小心,不要被五吨重的空调给砸到。

    现在的张伟,差不多就处在于这种要死不死的状态,唯一能够让张伟活过来的,也只有一份美美的夜宵了。

    天气太热,不想吃饭?

    不存在的,只要有一份粥,焉成咸鱼的张伟,立马可以来个咸鱼翻身。

    等等,咸鱼翻身以后,好像还是一条咸鱼吖?

    算了,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在食物面前,都只是小事。

    :“吖,我的宵夜,我的宵夜,我的宵夜!”

    从听到耗子的声音开始,张伟就觉得,自己仿佛闻到了食物的味道。

    对于宵夜,张伟其实不怎么挑剔的,反正有粥就行。

    嗯,是粥,是粥,是……粥!

    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能输,也不是所有的粥都可能算是粥的。

    就像广东人把所有外地人都叫做北佬一样,广东以外的粥,那些全部都只能叫稀饭!

    比起广东品种丰富的各种粥类,北方的粥,最大的特点就是,没啥特点。

    大碴粥?玉米粥?小米粥?

    反正就是加水煮熟,和泡面一样,完全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反正是个人都能做。

    当然,这样子做出来的食物,虽然完全没有灵魂,但是还是可以填饱肚子的。

    只不过……

    如果食物只是为了填饱肚子,那和饲料有什么区别?——迅哥儿

    在张伟看来,那些东西倒也不是不能吃,只是吃那些东西,那都是为了生存。

    只有吃上了一碗用心熬出来的粥,那样的日子,才是生活~

    :“嗯,我给你带了及第粥!”

    听到了张伟的呼喊,耗子估计是习惯了,反正也没有在意,很自然地把粥放在了客厅的饭桌上面。

    :“啊?我想吃皮蛋瘦肉粥来着的!”

    比起状元及第粥,张伟确实更加喜欢最最普通的皮蛋瘦肉粥。

    那个迅哥儿不是也说过嘛,能够把蛋炒饭做好的,才是真正的本事。

    比起食材丰富的状元及第粥,皮蛋瘦肉粥确实是要更加的考验老板的手艺。

    虽然在很多的时候,老板的手艺都有点不咋滴。

    :“嫌弃啊~那我自己吃咯!”

    好吧,有的吃就不错了,我不哔哔!

    虽然张伟觉得,耗子从外面回来,应该是吃过一次宵夜的,怎么也不会和自己抢。

    只是一份粥的份量,确实不怎么多,如果耗子真的要抢,张伟相信他绝对吃得下去。

    乳白色的米花,煮到开始有些粘稠的米粒,以及新鲜美味的猪杂,这就是状元及第粥。

    平平无奇的白粥,吸收了猪杂身上的鲜味之后,变得浓香四溢,回味悠长~

    猪杂粥虽然听起来有些不雅,可是张伟还是很喜欢吃的。

    尤其是被滚烫滚烫的白粥烫过以后,再把猪杂夹起来,配上一点点酱油,那滋味……

    可惜的是,耗子这家伙也不知道带一点点蒜蓉回来,只有酱油的话,好像有一点点单调了。

    不过还好,这么一点点缺陷,还在张伟的承受范围之内。

    一碗粥的分量绝对不会太多,哪怕张伟是在细嚼慢咽,也撑不了多少的时间。

    一会儿的功夫,这一碗状元及第粥,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自己跑到张伟的肚子里面去了。

    虽然一碗粥的分量并不是很多,不过好在,张伟这一整天都没怎么动过,基本就在电脑前面发呆,所以倒也不是很饿。

    吃下了这碗状元及第粥以后,张伟恰好差不多回到了八分饱的状态。

    喝完粥以后,张伟总算是有了那么一丢丢精力了,总算有空考虑下,明天好像还约了人的事。

    想到这里,张伟又顺手打开了一个网页,然后把自己的那首富士山下给注册了一下版权。

    是的,直到现在为止,张伟一直都没有注册版权。

    毕竟这首歌是张伟在中国有故事的海选上面原创的,根本不需要太过担心版权的事情。

    可是张伟明天要用到的歌,那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虽然张伟觉得对方不至于会做出什么下作的行为,可是迅哥儿也说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既然不想对方变成坏人,那么最开始的时候,就不应该给对方做坏事的机会。

    人非圣贤,很少有人能够在触手可得的利益面前,完全克制住自己的欲望。

    尤其是这样的触手可得,只能依靠自己的道德来约束自己的时候。

    最起码的,如果张伟看到了马路上掉着一百块钱,张伟绝对是非常顺手的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面,绝对不会考虑掉了钱的人怎么办。

    更不可能说像是某些儿歌唱的那样,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然后把它……

    不过如果张伟捡到钱的时候,身边正好有记者一路跟着,那情况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其实哪怕没有记者,就算是张伟的手头上有一本笔记本,那好像也是可以接受的嘛。

    恰好,张伟现在手头上,就有些这么一本笔记本。

    当然,因为张伟并没有捡到钱,所以张伟想要写的,自然也不是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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