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诡秘事件簿 > 第三百五十九章:金属伞
    原来如此……

    思考片刻,张璇衡缓缓喝了口蜂蜜柠檬汁,再次思考起事态。

    凶手之所以要用雷击杀死死者,是不是想要掩饰什么?

    伪造成意外吗……还是怕自己亲自动手会留下点证据?

    还是说,想要靠烧灼遮掩尸体身上的某些特征与伤口?

    一切暂时不得已而知。

    还是先去看看尸体,再做打算为好。

    外面依旧下着毛毛细雨。

    这正是最适合在竹林漫步的天气,可他们要做的却是去调查死相凄惨的尸体。

    他的样貌之惨烈,张璇衡要硬着头皮才能看下去。

    即便他死了已经有一阵子了,尸首的焦灼恶臭也没有消散。

    依然清晰可闻,径直钻入鼻孔。

    如果这时候喝一口柠檬汁,大概嘴里都是焦尸的味道。

    恶心得要命。

    原本还想要拿出笔记记载一下尸体细节的,张璇衡最终还是放弃了。

    因为其实没有多少细节有必要记载。疑点真的就只有雨伞罢了。

    这柄雨伞属于谁,想必就是案件的关键。

    当然,真正导致他没有拿出笔记本的直接原因,还是在下雨。

    这种天气下打开笔记本,肯定会被淋湿的。

    这个问题他要想办法解决一下。

    用手机记载信息还是不大方便查阅,笔记本仍是最优选择。

    那么他就需要能防水的笔记本才行。成本还不能太高。

    似乎没什么好选择。

    这就非常尴尬了。科技仍需进步。

    本来按照常规说,他们应该开始验尸了。

    但无论是法医还是张璇衡二人,都望着尸体一脸为难。

    这人都烤糊了,怎么验啊?

    死亡时间只能靠老板等人的证词来推断了,无法靠尸检得出。

    至少……无法在没有仪器的情况下做到。

    所以来检测下死因吧?

    “初步判断,死者死于雷击。”那位穿警服的法医蹲在尸体旁检查了半天,终于无比严肃的得出了这个似乎没什么异议的结论。

    废话,还要你说!

    尸体都糊成这样了,还能是什么死因!

    但是转念一想,张璇衡开始觉得不对了。

    死者真的是像看起来一样死于雷击吗?

    这会不会正是凶手的目的,以雷击作为幌子呢?

    法医或许也有相同的顾虑,才仔细检查后得出这种结论。

    但这说不定只是自己想多了?法医可能只是例行检查宣布死因而已?

    他打算直接自行调查得出结论,而不是询问。

    因此拿出了自己腰间别的法医小手电,照亮尸首,微微蹲伏身子,忍着恶臭开始仔细尸检。

    此刻的张璇衡,无比后悔将口罩忘在房间。

    不然戴上它的话,就不用忍耐这么恶心的味道了。

    尸检的过程,远比设想的困难。

    他在大学时实践过很多次尸检,可从来没对烧焦成这样的尸体进行过检定。

    雷击过的尸首,很多原本可能造成过伤势的地方都会无法检测出来。

    强烈的烧灼作用足以损毁诸多外伤痕迹。

    很简单的例子就是针眼。

    正常的尸体,他若是被注射过药物,那么很容易就可以被法医找到针眼的存在。

    即便尸体已经腐烂,也有迹可循。

    然而一旦他被灼烧过,就很难看得出来。

    这样在进行解剖时也会受到阻碍,无法有针对性思维的去调查。

    很容易就能错过这个线索。

    这就是张璇衡之前考虑的,死者可能遭到雷击的原因之一……掩饰他的真正死因或导致他陷入昏厥的原因。

    死因一旦能被确认是雷击,就能说明死者之前是失去意识、被凶手制造雷击案的。

    然而性质还是没有改变。仍旧是杀人案。

    ……

    但是,凶手真的知道这一点吗?

    会不会可能是,凶手并不知道死者已经死亡,所以才大费周章进行掩饰的呢?

    那凶手的心态可能就是这种情况了:一不小心把他弄晕了,误以为这个人已经死亡。害怕他的死让自己蹲监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制造这起雷击,希望人们觉得他是意外身亡的。

    然而伪造技巧不到位,一下子就被人看穿了。

    或者,还有可能是……他一开始弄晕死者,然后害怕事后遭到报复和指控,便心生杀意,利用闪电进行谋害,然后假装事不关己。

    把他放到那儿的心态除了灭口和摆脱嫌疑,可能还有这么种想法:听天由命,让老天爷决定他的生死。能活下来说明你命大,死了说明你运气不好。这都是老天做出的决断,我可没亲手杀你,这和我无关!

    这种试图减轻心理压力的想法,是一部分非间接杀人的凶手都会持有的。

    坦白来说,这么阴暗、想卸下心理包袱的思路着实很恐怖。

    而且他们也并不能真正的放下心理压力。

    往往还比较容易在审讯中招架不住。

    凶手怎么想的都有可能。

    但最可能的肯定还是,在杀对方的过程中在对方身上留下了什么有用的信息,害怕因此被追查到自身,便用闪电尝试毁灭证据。

    比如……凶手或许在死者身上留下了指纹、DNA等物。

    这些东西他想一次性清理掉,便利用起雷电。

    可张璇衡还是觉得不大对劲。

    更妥善的做法是清理掉这些可能比较危险的东西。雷电只能灼烧尸体,可不保证能清除这些证据。

    尤其是DNA。

    比如凶手的皮肤被死者抓破过、有些人体皮肤组织的碎屑留在死者指甲缝中——这种情况下,闪电的烧灼是无法将其消除的。DNA鉴定里还是能查出凶手的DNA,意义不大。

    至于指纹这种东西,就更好处理了。擦擦就是了。实在不行,就把那样东西拿走处理掉,不是比指望闪电更靠得住吗?

    闪电能不能劈到死者身上都是一回事呢。

    真有想要杀人并逃脱罪行的坚定决心的话,断然不会采用这种比较看运气的方式。

    想脱罪的凶手必然要用些更能被人力左右的手段才好。

    从这点上看来,凶手应该不是什么谋杀者。

    他多半儿是临时和死者冲突,激情杀人。

    甚至是过失杀人都有可能——只想推他一下却把人推死的例子,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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