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喆一怔。
再仔细一看,的确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燕山行。因为除了天顺会的职位之外,还标明了他现在是靖州城内四海赌馆的老板,然后……
这家伙一个人,竟然捐了整整三万两银子!
想都不用想,这三万两银子肯定都是洪家的财产,要不然就他那赌馆开到死也赚不了那么多银子。
不过,这家伙自己应该也吞掉不少。
因为洪家除了那十几间杂货铺之外还有其它的买卖以及田地之类的不动产,包括败家少爷在台面上输掉的现银也有将近两万两。
就算燕山行把那些产业全部贱卖掉,满打满算也能有七八万两的银子。所以,他可能也就交出了三分之一都不到。剩下的,全都进了他个人的腰包。
看来当乱党也是可以贪墨公款的啊,如果这算公款的话……
不过真正让洪喆吃惊的还是燕山行的身份。
真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天顺会的人,而且职位还不低。这就难怪他一个外乡人能那么迅速地在靖州城站稳脚跟,敢情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靠山。
哼哼!
洪喆冷笑。
心说我原本还想着怎么从你手上把家产夺回来,如今倒是先拿回了三万两。然后再找个机会,也不用我动手,让官府的人把你拿了,直接砍头了事。
是的,当时那燕山行可是布了局出了千才赢走了败家少爷的全部家当,有仇不报非君子!
于是把箱子里的银票统统拿出来,全部塞进自己的钱袋子里面,顿时鼓鼓囊囊的,特别有满足感。
然后把那账本贴身藏好,完了再把铁箱子的盖子盖上,抱起来走到林子里面,放到一棵特征明显的歪脖子树下面。
从跑商百宝箱里拿出一把铲子,洪喆开始挖矿。
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置那个女子。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连箱子一起埋掉,这样一了百了,永无后患。但洪喆现在虽然有胆杀人,却没胆突破自己的道德底线。
杀一个无辜的女人只为保守自己的秘密,他可能以后每晚都要做噩梦。
况且事情发生的时候,那女子正在发病中,应该没有看清楚自己的脸。就算看清楚了,刚才那一阵抽风之后估计也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么想着,洪喆便停下手里的活儿,从易容百宝箱里拿出人皮面具戴上,念动口诀,瞬间与脸部贴合得天衣无缝。
然后继续挖坑,很快就挖出一个一人深的大坑。跳出来把那铁箱子放了进去,又迅速填上土。
完了用铲子将土全部拍紧实,再去林子里挖了一些草皮过来铺上。全部弄完之后,又上去用脚踩了一会儿,这才转身往木工棚里走去。
女子还没有醒,鼾声依然很深沉。
洪喆沉吟了一下,心想要不就趁她还没醒直接送走。比如她原先呆过的那个青楼,或者她的老家。只要是在靖州境内,都是瞬间即达。
这样的话,对她来说也就不会留下更多的记忆。
唔……
那就看看她随身带着的那个包裹里面有没有书信之类的东西。如果能找到她家人的住址那是再好不过,这样丢在家门口也不用担心会出事。
这么想着,洪喆便又转身出去,到了马车边上,把那个蓝布包裹拿了下来。
然后直接解开,里面果然是个小木箱子。
材质还不错,非常坚固。上面挂着一把小铜锁,翻过来看了看没看到底部贴着钥匙,洪喆便把铜锁扭开,然后打开盖子。
第一眼,洪喆就愣住了。
因为里面的东西被一层赤黄色的锦缎包裹着。
古代不是谁都可以用这种颜色的,尤其是织物。洪喆好奇心顿起,一把将锦缎揭开,于是一块方方正正的鸡血石印章出现在视线中。
借着明亮的月光,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印章上面刻着八个大字——天命大顺,皇帝玉玺!
我的天!
洪喆手一抖,差点没把小木箱子连同印章一块儿扔了。
这竟然是大顺朝的传国玉玺!
它,它怎么会在一个普通女子手上?不对,莫不是这个女子一点都不普通?
直到这个时候,洪喆才终于有点醒过味来了。
难不成她根本不是什么青楼女子,她……她也是天顺会的人?
再仔细一想,突然全都明白了。
怪不得那个觉明说自己看见了不该看的事情,其实就是那天晚上用马车把这个女子送去了铜炉寺。那死胖子为了干掉目击者,不惜把自己再骗回去杀掉。
如此说来,这女子的身份就不简单了,难道她会是前朝皇室成员?
洪喆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因为……兹事体太大了!
原本还想把她送回家去的,现在怎么送?往哪里送?要不要连银子也一块儿送回去?然后说声: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抢你们的银子和你们的……公主?
对了,如果是皇室成员的话,那么也就只能是公主了。
再一想,忽然又想起那天晚上在张奎安院墙外面听见的那番话。那个勇男说前朝余孽长公主来到了靖州,要做什么大事之类巴拉巴拉的。
所以,她就是那个长公主了?
如果是的话,我,我他妈都干了些什么啊……
这一刻,洪喆忽然起了杀心。
是的,如果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子,那么杀了也就没什么可以内疚的。毕竟这帮乱党祸国殃民,放着好好的太平日子不过,偏要去当恐怖分子。
把恐怖分子的头儿干掉,也算为民除害!
这么想着,洪喆便又镇定了下来。不慌不忙地把传国玉玺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刚要放回去,忽然看见箱子底部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
看起来有些皱皱巴巴的,好像用了有些年头了。
信封正面写了一行字迹工整的毛笔字——长公主亲启!
拿起信封,就见封口是开着的,里面有一沓信纸。于是就把印章放了回去,把信封里的信纸拿出来。一共六张,全部用蝇头小楷端端正正地写满了字。
语法相当平实,几乎都是白话。似乎是怕看的人不容易理解,故意写成这样的。
于是这就方便了洪喆,因为他的古文底子并不怎么样,如果咬文嚼字引经据典的话,估计他会看得一头雾水。
从第一张读起,一直读到第六张。
中间没有任何停顿,只是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心跳也越来越快速。等到全部读完,洪喆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
“这也太离奇了吧,如果是真的话,那我……岂不是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了?”洪喆喃喃自语了一句,然后把脸转向了工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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