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昏暗,万家灯火仍在装饰着这本该孤单寂寞的夜,可是,这终究只是掩饰而已,最终人心中的寂寥会被无限制地激发出来。
在那小巷的深处,一个看不见月色的地方,都会有一群醉鬼在暗色下昏睡过去,而叶魄无疑是这群人当中的佼佼者。没错,而他,也确实是应了他的身份。
早晨的阳光居然那么强烈,直直的将他照的醒了过来。叶魄终于醒了过来,这北京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了。
皇城不复夜时的寂静,大街上叫卖声此起彼伏,就在这条繁华的商业街上,谁会真正想到有那么个时刻是安静的,恐怕也只有他们知道了。叶魄自嘲道。
今天,对于他来说,是自己这种颓废生活的尽头了。他昨天晚上最后一次放纵了自己,从今天,他就要告别这种生活了。应天才是他的家乡,也是他将要开始生活的地方。
在这么一段思考中,他走出了城门,北京城依旧那么富丽堂皇,却再也没他叶魄一个容身之地了。叶魄最后一次看了这兴化门,心中竟升起一种难言的感受,的确,他在其中收获了无数人的唾骂,但是他收获到的远比这些要多的多。
城外已经有马车在等着他了,一个仆从正在柳树下打着瞌睡。
叶魄蹑手蹑脚地轻轻过去,拍了拍仆从,于是当这家伙睁开眼的时候,
......看
见一个龅牙歪嘴,半边脸绿半边脸红的叶魄。他下意识地差点跳起来。
“鬼啊!!”说急了便跌着身子冒冒失失地想要逃走,却又差点跑到河里。
“哈哈哈!我叔咋会派你个怂包蛋过来接我,六子,你还是这么胆小!”叶魄肆无忌惮地嘲笑着。
六子一看是叶魄,脸都绿了:“我说叶魄,你丫的不作会死啊!要不是你叔非让我来,我还不稀罕呢!”
“好了,不吓你了。说说,最近我叔家咋样。”叶魄终于正色道。
“一切还好啦,老爷毕竟曾做过都御史。活的倒还滋润,就是担心你这个不肖子孙!”六子趁机装了叶魄一大辈,叶魄倒也没在意。“老爷和你感情挺深的,你确实该回去陪陪他老人家了!”
“我会的!咱们先上应天吧。”语气里透着些许的低落。
......
短暂的交谈之后叶魄坐上了马车。
车窗外的景色在不断变化着,甚至,叶魄经过当年的景色!
当年他孑然一身来到北京想要出人头地,曾立下永不会应天的誓言,现在却真的要回去了。
命运还真是爱开玩笑,当初,他对应天充满了憎恶,反而对北京充满向往,现在却厌恶急了北京。
天色还尚早,叶魄并没有思考太多,在马车上便睡着了
......
醒来后便是傍晚了,叶魄也有的时候也服了自己,丫的,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自己能睡一半,怪不得自己在北京混不下去,感情自己把时间贡献给了睡眠。卧槽!
六子见叶魄醒了,对破败说:“叶魄,这时间也不早了,要不咱们休息会儿吧。”
“由你!”于是,马车便停在了一家客栈。
客栈是有典型的北方风格,而六子似乎第一次来北方,对这里的建筑,艺术,文化充满了兴趣。在整理好马车后,迫不及待的和叶魄进入了这家客栈。
这个地方是个乡村地方,但是客栈的配置是最好的,甚至不比京城的差。唯一不同的是,这里充满了北方风格,
六子对这家极具北方特色的客栈似乎很感兴趣。而叶魄对此家客栈感兴趣的却是这家店的店主。这么雄厚的资本却不是为了盈利,因为这一地区根本看不到有多少人口。
嗯嗯...他对这家店的故事更感兴趣。
老板娘却不像其他客栈的那样热情,只是在柜台上清算着什么帐,时而皱眉,又时而哀叹几声。偶尔有几个过客询问,也只是冷冷的回几句。
叶魄在京城已经养成了厚脸皮的性格,这时见老板娘不搭理,叶魄果然秉承他厚脸皮的风格,也把脸凑到了老板娘正清算的账目上。
“这位客官,要间什么客房啊?”老板娘冷冷清清的说到。仍然在低头算着账本。
叶魄一见她这种态度,不打算回答她的问题,道“我说,老板娘,态度这么恶劣可不好啊。有句话说的好啊,顾客是上帝。所以啊,这脾气要好一点,否则可是赚不到钱的哟!“
叶魄就这么絮絮叨叨地准备说下去,给她好好讲讲经商之道。
“呵呵,”老板娘终于抬起头,露出一看就假的笑容,“这位客官,本店的经营我说了算,哪里轮得着你这个外人插嘴!”
......
这时候,叶魄才真正看到了这位老板娘的面容:他从未见过如此好看之人,,她生来带有冷漠的气质,她的容貌就像一轮月亮,美好而朦胧,最真切却又最遥不可及,因为初次见到她的人绝不会相信这是人间的产物。
叶魄因为惊艳,以至于呆了半刻才反应过来,仍然嗤笑这说:“那行,给我这里最好的房子!对了,房价多少啊?”
“三两银子!”
“卧槽,真他么的坑!”叶魄忍不住叫唤了一声~!
好吧,自己现在还能支付起这三两银子~!
却再也失去了谈话的趣味,支付了银两之后,在老板娘的引领下去了他们该去的房间。
“这儿就是了!”老板娘打开了屋子,里面发臭的霉味儿不时从里边发散出来,她捂着嘴说。
“我可是付给了三两银子啊!就一个这房子?狗也不愿意住,你这个奸商,还我银子!”叶魄当即发作。
“银子可以给你,你爱住不住!”老板娘一脸嫌弃。
“靠,还真是奸商。”说着便要退银子。
六子却在旁边提醒叶魄:“叶魄,别冲动啊,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过了这家就得露宿荒野了。”
“我......算了。奸商,我可告诉你,我们住是住下了,但是这钱起码得退一半,你这房可不值这个价。”叶魄一脸愤恨。
“这个房就这个价,咋地,不愿意住啊,那行,到别家啊!”
叶魄见强逼不见效,于是就换了个柔和的方法!
“我说老板娘啊,你说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为啥要跟我怄气啊?!”
“看见你不顺眼!”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的声音!
叶魄,六子,石化
......
在这个夜晚,月亮明亮,星星繁密,一座简朴的客栈坐落在群山遍野中。好一幅山村月夜图啊!
好个屁!!
此时,叶魄和六子蜷缩在一个不算太潮湿的地板中,这里到处弥漫着粮食发霉后留下的味道,蟑螂和老鼠的声音到处都是。倒不是叶魄害怕,有个啥设施就好了。关键是,这里连根蜡烛都没有,他倒是想清理房间,但是啥都瞅不见啊。老天啊,降下一道雷把这奸商劈了吧,长着一张美绝了的脸,干的事是让人绝命的啊?这一夜,都是这个奸商造成的!!
这一夜......
第二天的阳光依旧那么灿烂,只是与叶魄的心情造成了极大的对比。在被坑了之后,叶魄的心情一直不大好,甚至有些郁闷。他也不是在乎那几个钱,而是,他遇见这么一个奇葩老板娘,更勾起了他的无限想象。不过,这么漂亮的女人,没有人会收起好奇心的。不在多想之后,心情也随着风景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着。
这几天的阳光出奇的好,洒落在四处的风景上。这儿已经是南方了,不像北方的酷热,处处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到处是风景,如果说北边是磨练人的好地方,那么,南方,就是治愈人的好地方。不错,即使是夏天,都充满了温情的气息。
而应天,曾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即使受到政治中心的北移,这儿也始终是充满人文气息的大都市也是大明的第二首都。这儿长期被重视,太子的封地是在这儿。这个极度集权的大帝国,将它的继承人选在这里。
心中充满了喜悦,叶魄阔别这儿已经两年了,这两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是极度渴望回到这儿的,毕竟,这儿,才是他的根!每当离应天越近,他的心情也会更加激动。
时间的轮轴仍然在不停地转动,当他下了马车,看到那座陌生而又无比熟悉的应天城。身边的流水树木都是那么地和蔼可亲,似乎这些死物上带有了应天的气息,天空也只是应天的陪衬,衬托着这六朝古都的繁华与美丽。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他回了应天,却同时喜欢上了这座昔日的皇城。
马车仍然在不停地前进,当六子把车马安顿好后,两人步行来到城门旁,这里的人来人往不比北京差。在出神的凝视之后,对六子说:“走吧。”
当叶魄走在这繁华的大街上时,应天更像他的母亲,在无时无刻让叶魄感受着这应天的温情和美丽。这儿,才是他最熟悉的家啊,这里的一草一木,是那么的和蔼可亲。那游子的泪水第一次从叶魄的脸上淌了下来......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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