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天地间—蝶双舞 > 第三章 悦步
    杨自荣跟起得平是同一个村的人,他在班上,也是个跑步能手。

    据起得平回忆说,杨自荣才在十岁的时候。一次,他们把牛顺着公路往家走。

    没想到,杨自荣家的一头小黄牛,被迎面而来的一辆汽车尖锐的喇叭声给惊吓到了,便掉头飞快地跑了。

    这时,杨自荣便转身去追他家的那头小黄牛。只见他飞快地向小黄牛追去,但是由于小黄牛受到了惊吓,也是发了疯般地一路狂飚。

    杨自荣在追小黄牛的过程中,把脚上的鞋子都跑掉了。

    就在大家都觉得,他不可能把小黄牛追回来的时候。他竟赤着双脚,硬是超过了小黄牛的前头,把那头受到惊吓后,发疯般狂奔的小黄牛给追了回来。

    林清云他们三人所面临的强大对手,则主要是来自三十二班的头号选手,熊绍能。

    熊绍能身材高大,壮实得就像是一头棕熊一般。初看到他身材的人,都会认为他定是那种转动不灵的人。但是真正看到过他在赛场上的表现的人,就会彻底改变对他的这种看法。

    熊绍能不但跑得快,更让人惊叹的,是从他身上表现出来的那种超出常人的、坚韧不拔的耐力与速度。

    今天的赛程,比起昨天的一千米来说,一下子增加了一半的路程。需要选手们绕着二百米的球场,跑完七圈半。

    林清云今天的策略,跟昨天的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调整。为了使整个跑步的过程显得不再单调乏味,他依然在心中选好了用来配合跑步的音乐。

    只是在跑前半段路程的时间里,他选择了童年歌曲《乡间的小路》,来调节自己的步伐节奏和心情。下半段赛程时,他依然选择了周杰伦的另一首快节奏的歌曲《稻香》。

    这两首歌曲,从旋律和节奏上来看。《走乡间的小路》的节奏要稍稍慢慢一些。而《稻香》在旋律和节奏上,均和他昨天所所选的那首《听妈妈的话》差不多。

    更重要的是,这两首歌曲,反映的都是有关乡间童年的趣事。听着它们的歌词,会让人联想起自己经历过的许多童年趣事。而且,他们的节奏感都非常强,都比较利于用来配合跑步的步伐。

    跑前三圈的时候,林清云在伴随着《走乡间的小路》的轻松节奏,感受着歌曲中的意境。感觉虽然在烈日之下跑步,并也不那么难熬。

    而他的头号大敌熊绍能,则是以常胜将军的姿态,一直跑在队伍的最前面。

    所有参赛的选手中,大家都是十里挑一选出来的,都是来自各班的精英中的精英。所以,每一个人的实力都不容小觑。在这样的激励拼抢下,有一部分选手已经感觉有些吃不消了。

    让林清风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队友张世权和杨自荣,竟也在这些“吃不消”行列。

    原来,张世权虽然是练武出身,但他所练的打坐参禅之类,是一种修身养性的功夫。所偏向的是“静”而不擅长于“动”。因此,说到耐力方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说到速度方面,就不是修练这种功夫之人的所长了。

    再说到杨自荣,他十岁时追小黄牛的事,已经是五年之前的事了。俗话还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就算是王安石笔下那个被人们惊为神童的仲永,天生就有那么好的文学天赋。但是常年累月的荒废功课之后,他在文学方面的能力反而退化殆尽。不但再也不是什么神童,就是连一个平常的读书人,都有所不及了。

    虽说是文武有别,但其中,还是有其相通之处。

    因此,张世权和杨自荣,由于没有能像林清云那样,经过近一个多月来的艰苦锻炼。所以,也就没能在这样一种高强度的体能对抗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林清云自从发现自己有跑长跑的天赋后,在这次运动会长跑比赛报名后的一个月内,每天早上,都比大家多锻炼了半个多小时。因此,才能在这样高手云集的比赛中,没有被淘汰。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林清云在近一个多月的锻炼过程中,所独创的一种适合自己的愉悦跑步方法,那就是“音乐跑步法”。这种方法,不但可以用来调节林清云的步伐节律,而且还可以用来调节身心。使他在整个跑步的过程中,身心始终处于一种愉悦的状态。

    在前半段的赛程中,林清云在心中默默循环播放着那首《乡间的小路》的音乐。他的身体虽是在比赛场地上,双腿虽在跑道上迈动着。但他的心绪,感觉好像是早已飞向了幽静的乡间、美丽的田园。

    好像自己正骑在他家的那头老牛的背上,迎着清凉的晚风,吹弄着轻巧的竹笛;抬头所见,西边山头,一抹残阳,霞光掩映着青山。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林清云感到是那么的惬意。

    当他的身心沉浸在一片愉悦的状态时,他的那些对手们,在烈日之下,正感到渴热难当。

    一直跑在领头羊位置的长跑常胜将军熊绍能,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当他偷偷扭头,观看林清云之时。但见他非但似不觉得苦,反以为乐的一副表情时,不禁暗暗吃惊,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古怪。

    林清云这一匹在昨天的赛场上,突然杀出来的黑马,容不得不引起他的观注。因为以前,在长跑的赛场上,从来就没有他林清云这号人物。

    然而,由于昨天林清云的出色表现,在同学们的心中,隐隐有压过他熊绍能的势头。因此,在他的心中,已将林清云列为头号对手。

    他要在今天的赛场上,在众目暌暌之下,用他的实力,彻底征服林清云。

    他要以行动来向大家证明,他才是长跑比赛中的王者。他绝对不允许,“长胜将军”的地位被别人取代。

    而在林清云此刻的心中,则没有那么多的心理负担。对于现在的林清云,以其说是在参加比赛,还不如说是在享受比赛更贴切。

    在比赛进入了后半阶段时,林清云将心中播放的歌曲,改成了周杰伦的那首《稻香》。

    随着音乐旋律节奏的加快,林清云不由自主地跟着加快了步伐的节奏。

    此刻,他的心依然飞在那田野之中。有风吹过的田野,送来阵阵稻花的清香。自己仿佛正在追随着一只只的蜻蜓或彩蝶,在田野中的小径上奔跑。一阵阵清脆的虫鸣声,以及那天空中,林阴间,传来悦耳的鸟叫声。这一切的一切,听在他的耳中,如天籁般美妙。使林清云的身心处于一种无比舒适的状态下。使得他抛弃了一切得失之心,名利之心。在这一种愉悦心态的驱使下,林清云只感到整个身体轻飘飘的,说不出的轻松,似欲要凌风而翔。

    不知不觉间,他的步伐随着心中音乐的律动,节奏虽然没有改变,但步子是那样的矫健,步伐之间的跨度也变得越来越大。

    此时在赛场之上的林清云,他的身法之快,即使用“大步流星”来形容,亦不为过。

    不知不觉中,他就超越了熊绍能。

    熊绍能看到此种情境,不禁大吃一惊。此时,距离比赛终点,还有两圈的路程。若是任由此种情形发展下去,情况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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