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咒语师之起源 > 第70章 热闹
    这桌聊奇闻异事的顾客走后,黄浩洋又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一桌。

    那桌坐着五人,都是身型魁梧的大汉。

    “二弟,你从京城回来,辛苦了!来,大哥以茶代酒,敬你一杯!”脸上有刀疤的大汉说。

    “大哥,我这一次去京城空手而归,你不责罚我?”秃顶的筋肉男说。

    “这事由谁去都是一样的结果,即使是我也不例外,所以又怎么会责罚你呢!”刀疤男放下茶杯,道。

    “就是,所以二哥你放心,帮会里应该不会有人敢问责你。”另一个大汉插嘴道。

    他们的服饰都一样,长袖灰色麻衣,但是手臂上则别着不同颜色的袖章。

    “嗯!”其余两人点头赞同。

    “好了,这事以后再从长计议吧!你在京城估计也吃不惯那里的东西,所以回来了先好好吃一顿再说。”刀疤男边给他的二弟夹菜边说。

    他们点的菜很多,基本跟黄浩洋面前的差不多,什么蒸排骨、凤爪、小笼包、糯米鸡、虾饺、煎糕等等。

    听不出那五人谈的是什么,黄浩洋便注意力收回,夹起一只凤爪吃了起来。

    可这凤爪跟黄浩洋印象的不太一样。他记忆中的凤爪应该是由鸡脚炸完再蒸制作而成,而他现在吃的并没有经过煎炸,是直接蒸熟的。除此之外,凤爪的外形也有些差异,竟然有五个指头。

    “小二,这真的是凤爪?”黄浩洋问。

    “当然真的啦!我们店出了名讲诚信的,什么都用真材实料,而这凤爪更是用了最上等的凤鸡的脚丫子做的。”店小二回答。

    对啊,这是一个拥有许多神奇物种的世界,黄浩洋差点忘了这个最基本的概念。

    “管它怎么做的,只要好吃就行啊!”欧阳红袖嘴里含住一只鸡爪子说道。

    甚至在最后说“啊”字的时候还把鸡爪子喷到了黄浩洋脸上。

    其他孩子则哈哈大笑起来。

    黄浩洋只能无语地擦掉。

    “你什么时候能像明玥那样斯斯文文地吃东西呢?”黄浩洋接着对欧阳红袖说。

    “明玥她戴着面纱当然吃得慢啦,但是我不喜欢戴面纱,所以学不了她那样。”欧阳红袖辩驳道。

    说起来也奇怪,欧阳明玥一直戴着面纱,就连黄浩洋都没见过她真实的样子。

    一开始黄浩洋以为这是皇族的服装要求,就如某些宗教或民族那样,可现在回忆一下,感觉不是那么一回事。

    欧阳明玥对服装倒没什么要求,赵家的人给她什么衣服她就穿什么,并没有提过皇家的服装规定。

    她该不会是个假公主吧?因此才不能让别人看到她的样貌!黄浩洋脑海中忽然闪过这样的念头。

    就在此时,隔壁桌的话题又引起了黄浩洋的注意。

    “二弟,真有人敢行刺皇帝?”

    “嗯,好像是一个叫做日月帮的。”

    “没听说过这个帮会。”

    “应该是新成立的。”

    “那些人为什么要行刺?”

    “不知道,传闻是因为……”说着秃顶男压低了声音,后面的话就听不清楚了。

    京城到底发生了什么?欧阳明玥也凝神闭气地听着。

    “你听到他们说什么吗?”欧阳明玥最后还是听不见那桌人的对话内容,只好问黄浩洋。

    “听不清楚。”黄浩洋摇头。

    “咦!”他接着一惊,道,“你怎么知道我在听他们聊天?”

    “其他人都在忙着吃东西,而你吃得那么慢,若不是在偷听别人说话,难道是想学我。”

    “你真聪明!”

    黄浩洋又摸了摸欧阳明玥的头,夸赞道。

    被这么一摸,她又害羞地低下了头。

    此刻的黄浩洋觉得,有个这么聪明伶俐,可爱乖巧的妹妹已经足够了,就算她不是真正的公主又有什么所谓呢,正如当初他爷爷和爸爸接受他一样。

    就在这时候,茶楼外面传来了锣鼓声,很是热闹。

    “发生什么了?”欧阳红袖拿着鸡爪子边啃边走到门外看。

    她的性子就是这样,啥热闹都要凑一凑。

    大马路上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经过,都身穿喜庆衣裳,中间有红色八人大轿,一看便知道是大户人家嫁娶喜事。

    “小二,请问这是那户人家娶媳妇啊?”黄浩洋叫来店小二,问道。

    他不是八卦,而是想了解一下城里有哪些大户人家而已,毕竟以后可能有业务合作,提前知晓会比较好。

    如果能在这种喜事上送个大礼,给别人留下个深刻印象就更好了。

    “这是司徒家的大公子娶媳妇,听说娶的还是京城里的豪门千金小姐。”店小二回答。

    实际上在茶楼这种地方打工的店小二才是知道信息最多的人。

    “好,谢谢!”黄浩洋获得信息后顺便掏钱埋了单。

    司徒家,虽然是城里的豪门贵族,富豪榜排名第二,但他们可不是一个能拉拢的对象,因为张山之前的事跟他们闹翻了。

    只不过既然是林薇嫁人,他也得送礼表示祝贺。

    人情世故这种事他还是懂的。

    “红袖,我们走咯,一会再去看吧!”黄浩洋大声喊道。

    “哦!”欧阳红袖还依依不舍地看着那远去的花轿。

    结婚送礼最好不过黄金了,所以黄浩洋转身就往茶楼斜对面的金铺走去。

    金铺的伙计顾着看热闹,而黄浩洋他们都是小孩子,进了店也没人发现。

    店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首饰,有黄金制作的,白银做的,还有些镶嵌了玉石或翡翠的,珠光宝气,让人目不暇接。

    女孩子们一见到闪闪发光的东西就爱不释手地拿起来带上。

    买不买是另外一回事,戴着好不好看才是她们现在最关注的。

    听到了店内有响声,伙计才回过神来,转身骂道:“这里不是小屁孩玩耍的地方,都出去,出去!”

    “我们是来买东西的。”黄浩洋解释道。

    “别胡闹了,你再不离开,我就用扫把轰你们出去!”伙计惦记看热闹,只想快点把小孩子赶走。

    这其实也怪不得他,毕竟这种豪门婚娶大事可不是经常能见到的。

    迎娶队伍五有八百八十八人,排成一条接近五百米的长龙,吹奏喜乐,敲锣打鼓地绕城走一圈,象征着圆圆满满,百年好合的同时,也是告知城里居民新郎家里有钱的一种宣传手段。

    花轿更是镶金嵌玉,雕花刻凤,豪华无比,不是平常人家婚嫁能用得起的。。

    至于新娘子的凤冠霞帔就更加价值连城,精美绝伦。

    但是,只能等她下了花轿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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