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鬼方风云 > 第十一章 亦喜亦忧
    京城的消息早已传到西南的狮岗城,沸沸扬扬的消息中,炽烨还没有梳理出重要的信息,只知道邓汉炎被封为虎贲回调,却并不王宫之中护卫,而是在忙着镇压奴隶暴乱,京城的暴动看来已经恶化。

    鬼方国西南效数百公顷的属地是信安君的封地,是狮岗之战时,邓荣从河宗氏手中夺回的,也是河宗氏的采邑。西南宜于农耕和狩猎,南部虽多山,其间也有济水和汉水及其支流冲刷成的河谷和大量盆地,覆盖着黄土,肥沃易耕,是种田之佳地。西南气侯属温带季风气侯,雨水充足,能更好润泽农作物,森林植被丰富,密林参天,生机盎然,各种动物窜于其间。狮岗城这块地,也引来其他部族垂涎,这一带,也是兵家必争之地,西南边境是缘遥花了两年时间打下来的。从方位上看,西南多雨水,本应是富饶之地,但在鬼方国的西南,容易受近邻骚扰,物资并不富饶。唯一发达的是他的水陆资源,却被多山的西南截得错综复杂。即使资源不多,西南仍是宗室之中最富庶的封地,主要还是北齐秘府的功劳。西南多山,从北冕城过去,一路上都是绵延不绝的青山,每座山的形状都不尽相同。山体上都被葱葱郁郁的绿色覆盖着,远远看去,一片墨绿色。落日常常被两座大山衔在中间,想吞又吞不下去,一转眼,就隐没在山后面了。再走几步路,夕阳又被挂在另一座山腰。信安君和夫人顾氏坐在马车中,信安君以前总认为,狮岗城的景致最怡人,今日因炽练外家舅舅病重,一家人顺路回狮岗城。他也没有心思去欣赏这沿途的风景,朝堂中权力被稀释,他这个太宗也有名无实了,邓家看来会重新成为京城的三驾马车。

    这个季节,西南的雨像它拥有的山一样多。信安王府这几日也似头顶的天,总是隐云密布,狮岗城的宗室军已被裁撤了一大半,从原来两万人,已被降为五千。炽烨带着度母堂的几个骨干和王府的家兵在门口迎接他父亲,他已经有半年没有见到他父亲了。从信安君苦丧的脸,炽烨已看出他父亲忧心的原因。

    晚饭时,信安君让下人一切都从简,只吩咐厨房做了点家常小菜。屋里光线很弱,桌上摆了几碟小菜,都是时令菜,一碟蚕豆成了主要的下酒菜,摆在炽烨面前的鹿肉一口未动,平时,这是炽烨最喜欢的菜。信安君束起的冠发中夹杂着些许的白发,但脸庞依旧俊朗,国字脸,下巴瘦尖,显得脸型匀称,他的脸比他的哥哥看上去要温润很多,年轻时,是鬼方国有名的美男子。炽烨在长相上完全遗传了他父亲的脸,唯一区别就是炽烨一笑,脸上会多一个酒窝。炽烨只是陪他父亲喝了几杯酒,便先行告退了。跟他父亲,炽烨似乎没有太多话可说,在信安君面前,炽烨也会变得乖顺,对他的话从来都是说一不二。这些年他已经练得喜怒哀乐都是一幅表情,大喜大悲也不会写在脸上。炽烨有两幅面孔,一幅在都城,在不熟悉的人前,炽烨平日里是嘻皮笑脸的,在狮岗城,似是他的真面目,天性严肃,少有情绪波动,因此他处事十分冷静谨慎。

    炽烨刚出门口,炽练从正门走进来,他唤了炽烨一声“兄长”,炽烨没有应声,只是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了。对这个异母的胞弟,炽烨在表情上都很少搭理,也许是嫉妒他父亲给了他们兄妹太多的爱。在外,他们同是信安王府一脉,是汇聚在一起的血缘;在内,他们是不相干的两条血脉,明争暗斗是少不了的。而对于敏安,因为她是女儿身,不是炽烨直接的竞争对手,炽烨对她反而没有敌意,有一股淡淡的亲情,敏安每次见了炽烨都会轻轻唤一声“兄长”,这一声简单的“兄长”,既让炽烨温暖,又让炽烨有归属感。这很好的提醒了他,在信安王府,他是嫡长子。但炽练的这一声“兄长”却让炽烨听得混身都不舒服,炽练的存在直接提醒他的是竞争。

    这次冲突,可谓死里逃生,蒋明辉和林恩想起来,仍心有余悸。林恩跟在蒋明辉旁边,心情也五味杂陈,不知该说什么好。是感激呢,还是担忧呢,还是内疚呢?她说不清楚,只知道当蒋明辉护在她身上时,她竟然一点儿感觉都没有,整个人都失去了意识,脑海中只跳过蒋明辉的脸,他脸上有担心,有爱惜,全然没有害怕和恐惧。蒋明辉没有说话,嘴巴微微一抿,一转头竟对着林恩笑了,满眼桃花地看着林恩。

    “你受伤了。”这两天,林恩一直都在抱怨这趟九华山之旅,九华山之旅,既是她迫切希望,也是她师父千叮万嘱的,可怎么就不明不白地来到这里,现在倒好,连性命都难以保障了。对于那些拿着剑的家伙,他们还不如一只鸡,鸡在临死前,都在拼命扑腾几下,而他们完全没有扑腾的力气和机会。

    “擦破了皮而已。”蒋明辉知道林恩在想什么。他安慰不了她,只能让她放松。

    在亡命天涯之时,蒋明辉顺路救下了被欺负的吴秀岩,见到蒋明辉,吴秀岩的情绪终于失控了。她将失控的情绪转化为嚎啕大哭,哭得蒋明辉肩上的衣衫都湿了,还是制止不住她,在这里见到蒋明辉,吴秀岩心底有种九死一生的感觉,她不想放开蒋明辉,也不能放开蒋明辉,一旦放开,不知还能不能再见。

    “秀,秀岩,你先休息一下。”蒋明辉结巴地安慰着吴秀岩,他从来没有见到女孩子能一口气哭这么久,他觉得她哭累了,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

    这一开口,吴秀岩将他整个人都抱住了,说什么都不想放开,像小孩子,贪婪又任性,看得旁边的林恩和碧瑶面面相觑。林恩表示理解吴秀岩的情绪,在这个鬼地方,都能他乡遇故知,一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不好好哭一场,太对不起这奇妙的缘分了。

    “秀岩,还有,还有林恩在。”蒋明辉试图提醒吴秀岩,这不是谈恋爱,没必要搞得这么煽情,他们二人也不是男女朋友,更没必要哭得你死我活。

    听到林恩的名字,吴秀岩这才停住。是的,她在意的是林恩这个名字,更在意的林恩这个人。她眉头拧了一下,话到嘴巴又咽下去了,为何她也会在这里。很明显,她先自己遇到蒋明辉。来这里,少说也有一个周的时间了,难道他们这一周都待在一起吗?吴秀岩的脑袋从蒋明辉的肩膀上移开,她转身看着林恩,她脸上的阴郁一下散开了,林恩身边还站着一个女子。

    “林恩,没想到还能见到你。”这话说得言不由衷,林恩只好用乐呵呵地表情迎接这尴尬地问候。

    “是啊,能见面太好了。”

    “这位女子是?”吴秀岩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碧瑶的身份,这关系到蒋明辉前几天的行踪。

    “她叫碧瑶,是这里的人,之前遇到的,也是她带我们来这里的。”林恩看出了吴秀岩的担忧,赶紧拉来碧瑶救火。

    终于找到组织,吴秀岩哭过后,是停不下的高兴,她笑脸盈盈地跟在蒋明辉身后,几乎寸步不离。还好有碧瑶陪着,要不林恩定会浑身难受,留也不是,走也不是,脱离组织的念头每时每刻都在脑海之中浮现。四人从死人身上扒了一套衣服来穿,碧瑶帮林恩和吴秀岩分别将头发被拔到脑后变成了发髻,包着一条米黄色头巾,再加上一身朴素的青蓝色衣服,像极了小时侯看连环画上的牧羊女。碧瑶把她们收拾妥当后,又去帮蒋明辉整理。

    “辉哥,这真的是蒋明辉,哈哈哈,原来他也有这么土的一面?”林恩在心底欢喜着,终于报了之前蒋明辉说她衣服不得体的仇了。粗布麻衣不合身地套在蒋明辉身上,洗的有些褪色的灰色,宽大的裤角像已过时多久的喇叭裤,吊在蒋明辉的千层鞋上。他双唇尴尬的抿在一起,老实的样子让他有了几分农民的憨厚和质朴。以前那种盛气凌人的自信也被一扫而光,站在她面前的蒋明辉,好像重新投胎,换了个身份。她有些感慨,那句话说得一点也没有错“人靠衣装,马靠鞍。”蒋明辉情绪低落,林恩脸上的笑也止住了,同是天涯沦落人,自己就不要这般落井下石了,她想安慰一下蒋明辉,却又不知从何开口。蒋明辉却看着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一排洁白的牙齿满血复活,这样的大笑并不多见,这一笑反而笑得林恩脸红了。

    “林妹妹,衣服很适合你,乡里乡气的,一看就是地主家的长工。”蒋明辉抿着一幅秀气的嘴唇,频频点头,假装出来的认真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眼睛里窜出的狡黠的坏笑。

    “蒋、明、辉、”林恩已经恼羞成怒,扬起的拳头随时都能落到蒋明辉脸上,一根筋的特性随时喷发。

    眼看林恩就要发作了,牙齿已经咬着嘴唇,好像马上就要吃掉蒋明辉一样。蒋明辉自知不妙,忙把身边的吴秀岩拉到面前做挡箭牌。

    “喂,楼花,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暴力,多学学人家,同样的衣服,穿在你身上就像村姑,别人穿却穿出了气质。”

    撞衫效应,让林恩想找条缝钻进去,她不自信到眼睛都无处可放,到处看看,似乎想把一脸的热气找地方散开。听到到这个土得掉渣的外号,她的脸更红,更烫了。眼前的吴秀岩依旧温婉。嘴角还带着那丝从未丢掉过的笑容。在设计公司上班,脑袋颇费脑力,周围都是一群时尚感爆棚的同事,她必须跟上潮流,每天一套衣服不说,还要穿出质感和时尚气息,而她就是凭着这套穿衣经让她在这个整栋楼都散发着Fashion,稍微找回了一点自信。而吴秀岩,似乎天生底子就好,人不仅长得白里透红的,就连笑起来,都像一朵花似的。整个人温雅,充满了馨香。她就像高田贤三的香水一样,沁人心脾,让人从视觉上舒服到触觉上。

    细想起来,林恩并不是太喜欢吴秀岩,用感觉看人,似乎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她可以在第一眼时就迅速判断自己喜不喜欢这个人。林恩总觉得吴秀岩让人猜不透,她跟常人不同,她除了一双嘴巴长得水灵,其它任何地方都看不到她的水灵,她的眼睛深不见底。望久了反而让人觉得不寒而栗。林恩转念一想,在这个不知名的鬼地方,即使吴秀岩有再大的能耐也翻腾不出什么浪花。还是利用一下她聪明的脑袋,分析出目前的境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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