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女校花的贴身高手 > 119.第119章 不变的规则
    偌大的浪潮拳击场一片寂静,画面像是定格了一样,几乎所有人都瞪大着双眼,静静地瞪着,似乎反射弧都来不及控制肢体。

    所有人就看着身材硕大无比的路易斯这次像一只全速冲击的猎豹撞上一座山一样,“砰!!!”,这次的撞击声是第一次的几倍大,在落针可闻地密闭地下空间里,向一枚TNT炸弹爆炸一样,炸穿了所有人的耳膜。

    在所有人更加不可思议的眼神中,在包厢里的苏熬痛苦欲裂,难以置信的眼神中,在周鼎盛不可思议,然后瞬间欣喜若狂的注视下,路易斯重重地像个死豹子一样,瘫痪在了舞台下的角落里。

    “是不是死了?”看着瘫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路易斯,靠近路易斯的观众席有人从震惊中醒了过来,发出轻轻地疑问。

    “血!血!血!好多血!”突然另一个声音惊呼起来。

    此时整个拳场已经爆炸般地热闹了起来,所有人都从刚才的不可思议中回过神来了,大家在刚才那个声音的提示下,看向了路易斯。

    “我靠,这是什么力量,胸都被打穿了。”

    此时大家几乎都看清了情况,路易斯一米五宽的胸前全是鲜血,涌出的鲜血才短短几秒钟就在路易斯身下积了一个小血滩,因为路易斯上身是没穿衣服的,所以没有任何织物可以吸浸血液,全部顺着他的肌肤流了出来。

    路易斯的胸口有一个明显的拳印,当然并没有那个人说的那么惊悚,没有被击穿,但是半个拳头深度的伤口还是刺激着观众的眼球。

    这些格斗术爱好者也不是没有见过血腥地格斗赛,但是那种比赛几乎都是几个小时的缠斗,很多势均力敌的对手互相伤害和折磨,才有全身出血的血腥效果,但是懂行的都知道,其实双方的伤害都不会很大,因为都是皮肤及毛细血管的创伤,只是看着血肉模糊而已,对生命的危险一般是不大的,大家都是出来挣钱的嘛,何必斗命是不。

    虽然很多的比赛都会被双方宣传为生死局格斗,这不过是商家宣传而已,你要真信了,那就被当傻子了。你真以为,几百人的现场,随时死人,不会引起官方的注意,真以为官方不知道黑拳的存在吗。

    那些签了生死状的生死局是很稀有的,而且商家不会大招旗鼓的宣传,因为他们不需要宣传,他们的收入来源也不是通过售卖很贵的门票来,而是通过运作极高的赌注,以及高级别拳迷的赞助,所以,这些生死局比赛只会在某些顶级富豪拳迷阶层里会出现,小众且低调得很。

    这种比赛还有一个特点,格斗双方的拳手不会特别出名,什么世界前多少的,全国前三之类的拳手,一是这些拳手自己本身很惜命,培养起来也很费劲,他们背后的金主并不愿意随意折掉。所以参加生死局的选手都不是特级的高手,而普遍是一流的高手,没那么出名,但是也不是无名之辈,既能打出最具观赏性的比赛,折掉的成本也能承受。

    而本次比赛,像路易斯这种世界级别的拳手与陈霄这种没人听过的新人之间的比赛,只是一个商业拳击比赛而已,虽然里面有京城惊狮会所与星海浪潮会所之间的私人争斗,虽然苏熬让人透漏了风声,但其实大多数的人是不知道这些内情的,所以这个比赛最多也就是一个特殊一些的商业比赛而已。

    而结果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直接造成这么血腥的效果的比赛。这对在场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真是头一次遇到,更主要的是,这伤可是实打实的伤及内腑,是一招就要置人于死地的搏命斗法,这完全是生死局格斗的场面。

    最重要的是,胜利者竟然还是一个看起来完全无胜算的瘦弱书生,一个没听说过的新人选手。

    这世界,真是让人无法理解啊,科学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有人不禁感叹。

    有人感叹,但更多的人则是更加兴奋,虽然比赛时间很短,看得不是很过隐,过程太快,大家反应也不及时,但是能亲自见证这值得自由拳击界大书特书的一刻,也是很值得的,不仅回味起来刺激无比,在朋友和同行面前也有更多谈资,想想都是很有面子的一段经历。

    现场逐渐热闹了起来,而浪潮拳场的驻地医务人员也在第一时间冲了出来,4个穿着白衣的男子围在路易斯的身边,赶紧给他止血。

    虽然路易斯是对方的拳手,而且周鼎盛和苏熬的也很大,按理说浪潮是很不愿意抢救路易斯的,但是周鼎盛看到情况后,还是第一时间命令自己的医务人员过去抢救路易斯。

    一是,陈霄这么轻松的赢了对方,周鼎盛觉得简直是意外之喜,天助他周鼎盛,他知道暂时是度过了一段危机,心里很高兴。

    第二就是,他知道这次比赛的影响力很大,肯定是被有些人盯住的,如果让路易斯在这样的情况下殒命在浪潮,那处理后事起来会很麻烦,需要动用的关系,会让他这次的收入几乎全部归零,这并不是自认是正经生意人的周鼎盛愿意的。

    商人斗气,总有一天一定会死在不理智上面,这是他随时告诫自己的话。

    周鼎盛作了快速判断,下了命令之后,跟手下低语了几句,然后打开包厢,走了出去,他当然是要去苏熬那边,做一下赛后“友好”交流了。

    商人不斗气,但是这种好的“赛后机会”,总是要把握住,现在正有苦难言的苏熬,此时也肯定会对自己笑脸相迎的。

    周老板,对这种装逼的机会,当然是不愿意放过的。

    此时的唐拾,站在舞台中央,正被赛场的裁判拉着手,裁判正式宣判比赛结果:“这次格斗比赛的胜利者是。。。。”

    裁判的声音通过话筒传遍了整个会场的所有角落,他停顿了下,等着所有人的目光重新回到舞台中央,回到自己身上。

    三秒之后,裁判高呼:

    “我们浪潮会所的陈霄选手!!!”

    “大家给我们的胜利者欢呼吧!!!”

    裁判说完,带头喊道:“陈霄!陈霄!陈霄!”

    在裁判和后场司仪的配合下,现场的观众也跟着喊了起来。

    “陈霄!陈霄!陈霄!”

    “冠军!冠军!冠军!”

    “冠军陈霄!陈霄!陈霄!”

    气氛燃到了极点,再也没有人注意到已经抢救过来,被担架抬出场外的路易斯。

    “小溪,MAN哥哥叫陈霄,原来他叫陈霄啊!这名字好好听。”之前的花痴富二代少女也跟着全场喊着,激动的拉着同伴小溪的手,大声对着她耳朵喊道。

    “是啊,是啊。”叫小溪的女孩附和着同伴。

    其实开场的时候主持人是介绍过陈霄的名字的,但是当时两人并没有听清楚,或者说,他们也没有在意这么个新人,所以后来给陈霄取了个称呼,“MAN哥哥。”

    现在总算是留意了舞台中心那个帅气的男人的名字了。

    其实也不奇怪,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实力决定一切,包括别人对你的眼光。当你是胜利者,而且一直是胜利者时,别人自然会知道你,主动搜寻你,并且记住你。

    而如果这场比赛落败的是陈霄,当比赛结束,这里的观众离场时,很多人会和这两个少女一样,他这么简单的名字也会记不住。

    这从来都是个成王败寇的世界,这个规则亘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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