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别闹了大师兄 > 第四十三章 卡乐比城
    卡乐比城,位于大陆北部的一个小城市,它处于贝吉特布大草原的南面,与百奇城,百利兹城相临,以盛产马铃薯类制品而闻名。

    “终于到了!!!”

    卡乐比城城门口处,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高举着手欢呼道。

    自从凌风离开村落已经过了半个月了。

    在这半个月里,方向感极差的他将整一个大草原都走上了好几遍。幸好他带了足够的干粮,但也是历经千辛万苦,才从大草原走了出来。

    回想大草原这一行,凌风内心就有点塞。

    前些日子他因躲避讨债的某人躲到了贝吉特布大草原,然后在这里邂逅了迁移者们,接下护送任务打败强盗三大强者,发了一笔人头财。但他好死不死被利益蒙住了双眼,为了再赚点外快便跟着古元宗的弟子们回到大草原赶跑强盗。经历了千辛万苦总算把强盗给打败。

    他本计划将被俘的强盗们像三大强者洛克一般“卖出去”换取悬赏金,但他没想到的是,那些被俘的强盗居然没有一个是值钱的!

    洛克之所以悬赏金那么高,是因为他曾经对大家族的人出手过。而强盗团里的其他强盗呢,虽然也是杀人放火,但悬赏金却比洛克少上了许多。

    没赚到外快呢,不要紧。至少他先前发的那比财已经够他挥霍上一阵子了。但好死不死的,出现了一些小误会,凌风的小钱袋就莫名其妙地被“坑”走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要紧的。钱没了还可以再赚。

    最要紧的事情还是凌风在战斗的时候打得太嗨,一不小心便把蓝若雪的爱剑给打碎了……

    如果是一把普通的佩剑还好,但偏偏那把剑很是不普通。

    凌风亲测,那柄玉剑“白洋”的价值肯定不会输于七阶灵器,甚至都可以跟比较普通一些的八阶灵器相提并论。这是什么概念?这把剑价值连城,甚至有价无市啊!

    更主要的是,那把剑竟然还没有赋过灵!这是什么概念?

    如果给这把剑赋上灵,那它的价值可能还要翻一翻。

    凌风自认,自己从小习剑,是有碰过不少剑,但他这辈子真心没有碰过一柄如此好的剑。如果把它交给一个优秀的灵锻师,这把剑既极有可能成为九阶灵器,甚至超九阶灵器!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把剑,在还没有赋过灵的状态下,便被凌风给玩坏了……

    想到自己还承诺要赔给蓝若雪一把差不多的剑他就头皮发麻。

    「看来得找个机会,要把凌雨那把佩剑偷出来了……」

    凌风左思右想,能跟那把“白洋”相提并论的就只有自己二师弟的九阶灵剑“落雨”了。

    「嘛,这个等回去后再想吧。」凌风摇了摇头,试图把头脑里的种种都摇出去。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好!好!享!受!一!下!啊!」

    凌风如此暗想道,然后似发疯了般地跑进了卡乐比城。

    虽说他的钱袋被古莉“坑”走了,但好歹古莉最后还是“施舍”了他一枚金币。

    别看只有一枚金币,这可是一笔巨资啊!随意挥霍花上好几天都不是什么问题。

    凌风虽然贪财如命,但他却不是守财奴,他奉行的是有钱必赚,有钱必花的原则。他之所以总是那么穷,甚至还负债累累,这还跟他的消费习惯密切相关。

    刚进卡乐比城的第一件事情,自然就是要饱餐一顿。

    凌风手握金币,走路都带风。

    “就是决定是这里了!”凌风在一家看起来极其富丽堂皇的酒楼钱停下,打量了一下高高挂着的那块金牌匾,牌匾上写着几个大字:“百年老店紫金酒楼”。

    名字起的不咋地,不过装修是真的还行。

    于是凌风暗暗定下了午饭就在这里解决的决心。

    然后他便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麻烦给我包个厢!”凌风朝着一个门口迎客的小厮叫道。

    小厮看他穿着的这穷酸样,以为又是一个要来吃霸王餐的,眉头皱了皱,胳膊肘子一露,一个“滚”字便要脱口。

    但他看见凌风正把玩在手上的那枚金币,马上露出了笑容转口道:“滚滚雷鸣天上响,仙人下凡贵客来!贵客里面请呀。”

    凌风也不生气,反倒觉得小厮随机应变能力还蛮强,看来是这种话没少说。

    狗眼看人低的人凌风见得也不少,要是遇到一个计较一个,那不得累死?更重要的是,那样还影响消费体验。

    所以他只是微微一笑,也没说什么,跟着小厮上楼去了。

    在一个小包间坐下,马上有人来端茶倒水,然后给凌风递过去一本菜单。

    “那个,你们这家酒楼可有卖肥烧鹅?给我来一只。”凌风也不看菜单,装着一副土豪样,翘起二郎腿,朝着小厮挥了挥手道。

    肥烧鹅也是卡乐比城的一道名菜。凌风馋这口可馋很久了。

    小厮连连点头,低声下气地问道:“得嘞!贵客,您还需要什么?”

    凌风思考了半秒,脱口道:“马铃薯炒肉,也给我来一盘吧。还有,蒜香茄子,麻婆豆腐,红烧肉,糖醋鲤鱼,宫保鸡丁,鱼香肉丝,小葱豆腐,夫妻肺片,蚂蚁上树,清蒸螃蟹,油焖大虾,芹菜牛肉这些家常菜有吧?给我各来一盘。“

    “得嘞!”小厮龙飞凤舞地在本子上写下一道又一道的菜名。

    凌风本想着刁难一下这个小厮,把菜名念得飞快,没想到这小厮居然有俩把刷子,竟然把道道菜名都记下来了。

    “对了,再给我开瓶上好的酒来。”凌风补充道。

    “好嘞!”小厮脸上堆满了微笑,道:“我这就去给您安排上。贵客,您要是还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嘞!”

    说完,小厮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然后便退了出去。

    这店不愧是百年老店,装修挺有风情,上菜速度也是快。

    不过俩杯茶的功夫,菜便上齐了。

    凌风也不顾什么吃相,直接大快朵颐了起来。

    「爽!」

    是真的爽!凌风内心中只有这么一个词。

    在贝吉特布大草原兜兜转转的那些天,都只能吃干粮过日子,他娇贵的小肚子早就抗议了。今天好不容易找到这么棒的酒楼,自然要吃到撑不下。

    终于,凌风把最后一只烧鹅腿三下五除二地啃完,舔了舔手指,打了一个饱嗝,结束了这顿饕餮大餐。

    付了近十多块银币的饭钱加小费之后,凌风抚摸着胀大了近一圈的肚子,剔着牙从酒楼中大步走了出来。

    「接下来要去哪里呢……」饭饱喝足后,凌风便到处闲逛,东瞧瞧西瞧瞧,四处找寻着有什么可以打发时间的趣事。

    终于,他的脚步在一家很大的赌馆门前停了下来。

    只见那家赌馆挂着一个镀金大招牌,招牌上用草书写着豪放的四个大字“金海赌馆”。

    凌风看着那四个大字,脸上服气一抹淡淡的微笑。

    「看来,又是一个战斗之日啊!」

    凌风暗暗想道,然后便大步流星地朝着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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