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乡绅虽继承家业。
但在其手上,发扬光大,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
这梁成,虽是他李府自己人。
但下人,终究是下人。
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
本质上
却是一个物件儿。
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恶了财神爷,这就不值当了。
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冷哼一声道
“来人,梁成怠慢我贵客,平日里,又是多嘴多舌,我数次忍让。”
“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以下犯上拖下去,给我狠狠地打”
“抽上三十鞭,给他长长记性”
三十鞭
梁成吓得面色煞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身子不断哆嗦。
这天气儿,摔一跤都能疼半宿。
李府的马鞭,又是老牛皮特制,一层层编制,外表粗糙。
一鞭子下去,连皮带肉,生剐下来一块,深可见骨。
三十鞭子即便是他能挺下来,也半条命没了
“林叔哦不,林爷”
“老爷,老爷,饶了我,下次我不敢了”
梁成磕头,砰砰作响,额头都是血。
但林铮不言语。
两个下人,将梁成拖走,声音越来越远。
“林兄,可还满意”
李乡绅笑着问林铮。
“嗯,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林某佩服。”
“林某年岁大了,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只不过,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年轻气盛,若是心里不痛快,难免走山之时,出工不出力。”
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
“明白,明白。”
“人无钢骨,安身不牢。有能耐的人,自然也有心气儿,贤侄又如此年轻,气盛算什么我年轻之时,比他可差多了”
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急忙托了一手
“这孩子,我心里欢喜,得空了,让他来李府坐坐。”
“你我兄弟相称,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也让我照拂一二,尽一尽叔叔的本分。”
林铮满口笑道
“好好好,一定”
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
林铮收下。
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
二人兄友弟恭,相见恨晚。
离别之际。
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怕被人劫道。
还让两个下人,持了武器,护送林铮离开。
林铮上了牛车,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
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
二人那上扬的嘴角,都放了下来。
李乡绅长嘘一口气,喃喃道
“但愿,那小子,真有能耐吧。”
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心里盘算
“老都老了,又害了腿,本不想和小人计较,但这厮前些日子,竟还讥讽过我儿,此事若是忍了,我还算什么父亲”
“也好,敲打李乡绅一下,立一立威风。”
林铮吐出烟圈,想到儿子,又有几分得意
“这兔崽子,志向远大,想成武者。”
“咱老林,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欲修武道,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再修七分侠气。”
“做老子的,总要教教他,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
林铮坐在牛车上,摇头晃脑,怡然自得。
出门一趟,赚了二十一两白银。
说出去,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
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猎的山兽,自然也不少。
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却不如林轩。
一趟赚这么多银子。
饶是林铮,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
这一切。
林轩自然不晓得。
此刻的林轩,还在山中狩猎。
入夜。
紫雾山的猎户,纷纷下山。
而林轩和老黄,则是精神抖擞。
入夜瘴气。
因人而异。
他人之砒霜,林轩之蜜饯。
“汪汪”
老黄突然抬起头,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
“有猪宝”
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心中一动。
急忙施展出“闻香识途”的神通。
丝丝缕缕的气味,跃入口鼻。
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一只狂暴,强壮,浑身骚味的野猪,正在横冲直撞。
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所过之处,牛嚼牡丹,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
野猪虽然是杂食,什么都吃。
但山中入冬之后,食物逐渐减少。
枝叶和树皮,浆果和坚果,菌子之流,虽还能找到。
但营养成分太低。
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若是在外围,还寻不到食物,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
“好一头跑山猪足有六百斤了,堪称是野猪王”
“体内有猪宝的气息,俨然是成了气候。”
“成了武者,也该和这等猛兽碰一碰了”
林轩眼神灼灼,财帛动人心。
这等机会,林轩自然不会放过
山兽,可分野兽和猛兽之流。
事出反常,比寻常物种强大,便是猛兽。
诸如老黄,远非寻常猎犬可比,便是猛兽之列。
而紫雾山有野猪出没,横竖也就是两百斤到四百斤之间。
这头野猪,却足足有六百斤,超出物种极限,便是猛兽。
“走”
一人一狗,这些天配合默契。
猫着身体,借着气味,靠近那头巨大野猪。
二人穿过紫雾山外围,逐渐接近核心地区。
核心地区,也就意味着危机四伏。
古木参天,幽林蔽日。
怪石嶙峋,溪涧潺潺。
一阵窸窣之声,只见一只体重逾六百斤的野猪王赫然现身。
此猪皮糙肉厚,宛若坚甲,獠牙修长,寒光闪烁,尽显凶残之相。
其双目赤红,散发着狂暴之气。
此刻,它正埋头于地,大肆啃食着根茎。
那粗壮的脖颈奋力扭动,獠牙翻搅着泥土,粗壮的四肢踩踏之处,草叶纷飞,大地微颤,仿若这山林都在其狂暴之下瑟瑟发抖。
“咻”
林轩弯弓搭箭,对准野猪,便是一箭。
借着夜色,这一箭,悄无声息,一声闷响,射中野猪王鼻子上。
“嗷嗷”
那野猪王吃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走山客有言,一猪二熊三老虎。
山中野猪,性情暴躁,攻击性强,并且时不时会下山进入人族生活区,对人展开攻击,其凶猛程度,比熊和虎还要猛几分。
同时,野猪为了给身体止痒,防止寄生虫。
喜欢蹭树皮,树脂落在身上,干燥之后,会形成天然的“铠甲”。
除了蹭树皮之外,还喜欢在泥浆里面打滚,久而久之,越是活得久,体型大的野猪,防御力更为惊人。
林轩抬手一箭,攻击野猪王口鼻,算是要害,最为脆弱的地方
“呼呼”
一股腥臭的风声刮来。
野猪王嗅觉和听觉,极为灵敏,立即察觉到林轩的位置。
此刻林轩正爬到一棵树上,居高临下,对野猪王放冷箭。
野猪怒不可遏,直接冲向林轩
“咻”
“咻”
“咻”
林轩心中竭力保持冷静。
一连三箭
但野猪王在奔跑之时,速度太快,极难命中。
两箭击在背部,箭矢直接被弹飞。
一箭命中嘴部,造成伤害有限。
转眼间,那野猪王已冲到树下
“嗷嗷”
“轰”
一阵惊天之声传来。
大碗粗细的树桩,承受不住,吱呀作响。
中间开裂,林轩只觉得周遭风声不断呼啸,身子不断下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