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女生小说 > 天命反派,开局强娶黑丝女神! > 第34章 摇人,马家老祖
    黄朗眯了眯眼睛,那领头的老者他认识,正是马家现任家主马江辉。

    其实不止黄朗,在场的宾客也很快认出了这位马家家主。

    “我去,他好像是马家家主马家辉”

    “他就是马家带头人号称龙国十大武道大能之下第一人”

    “不是他,还能是谁”

    “这下有黄朗好看的了马家仅次于老祖的存在,马家辉出手,肯定是要为马老报仇”

    “”

    在看到马江辉来到后,本来被马老的死,打击到的叶凡,立刻来精神了。

    他扑通一声,跪倒在马家辉面前,一顿痛哭流涕。

    “马老前辈,我是马老神魂的宿体。

    您来迟了一步,马老已经被那姓黄的小子给炼化了

    您老人家可要为马老报仇啊

    呜呜呜马老你死的好惨啊”

    马江辉连忙将叶凡扶起来“你跟马老的关系,老夫略有耳闻。

    马老是马家前任家主,你放心,老夫一定会为马老报仇的”

    这两人的对话,进入黄朗耳中,他都听的都快气笑了。

    叶凡这个颠倒是非的家伙,明明是他和马老来破坏黄朗婚礼的,只不过最后实力不够,马老被黄朗反杀了而已。

    而现在竟然恶人先告状。

    不过,黄朗并没有将两人的对话放在眼里。

    本来这是个实力为尊的世界,只要实力够强,哪怕将整个马家屠了,也没人说什么。

    “小朗,马家家主出手,事情不好办啊需不需要我们俩出面”

    事情到如此地步,就连黄浩然也绷不住了,主动问起了黄朗。

    黄朗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淡然的摇了摇头“父亲,爷爷,现在还不是你们出手的时候,先让我来试试。”

    “你确定你能行”

    黄浩然和黄翔异口同声。

    要知道对方可是马家家主,真正的顶尖高手。

    实力比只有武帝神魂的马老,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放心吧,我可以的。”

    巅峰恢复丹的药效,还有一个小时时间,正好可以让马家家主见识见识我的手段

    这时,黄朗突然感到身后传来阵阵寒意。

    “黄家小儿,敢杀我马家泰山北斗,今天让老夫来教训教训你”

    哼,原来是马江辉偷袭

    这老不要脸的,看来为了打败本少,是一点武德也不讲了

    马江辉那带着无尽威势的一掌,朝着黄朗排山倒海而来。

    这一掌马江辉可是用了全力。

    而黄朗也不是吃素的,真气瞬间凝聚与掌心,打了出去。

    轰隆隆

    两掌相交,爆发出的能量,甚至将钢筋混凝土的墙壁都打穿了。

    如果不是在场的宾客中,有武道大能提前用结界挡住能量的冲击波,甚至可能将整个五星级酒店夷为平地

    宗师级别武道大能,就是恐怖如斯

    “哈哈哈哈,这就是得罪我马家的下场”

    尘埃散去,马江辉哈哈大笑。

    可他笑声未止,却发现黄朗好好的站在当地,毫发未伤

    我去,神马情况

    马家辉不嘻嘻了,立刻眼瞪似铜铃

    刚才两人比拼的那一掌,他都掌心隐隐作痛,还被巨大的能量,震得往后倒退了好几步,甚至身受内伤。

    可反观黄朗呢

    貌似屁事儿没有

    古怪

    这姓黄的小子有古怪

    不过现在不是调查这小子的时候,趁马老的神魂,还没有被这小子炼化,马江辉必须争分夺秒打败黄朗,逼迫他交出马老神魂

    是的,马江辉之所以这么积极,可不是仅仅是为了给马老报仇,而是有更重要的目的,那就是为了马老神魂。

    反正马老已死,与其说他的神魂能量,让外人炼化,还不如给了自家人

    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态,马家辉才冒着得罪黄家的风险,偷袭黄朗。

    只是他没想到,没打败黄朗就算了,反而自身还遭受着不小的内伤。

    “马家辉以大欺小,欺负我儿,算什么本事”

    “马江辉,偷袭我孙子,其罪当诛”

    凛凛声音响起,马江辉顾不得检查体内伤势,猛然抬头看去。

    只见黄浩然和黄翔一步步逼近,宗师境界威压施放,直接锁定了他。

    不得已之下,马江辉牙齿一咬。

    没办法,只好祭出这一招了

    只见他掏出一枚戒指,大声呼叫“老祖救我”

    话音落下,戒指红光闪现,空气扭曲起来,虚空撕裂,一个人影从裂缝中探出全身。

    “嘎嘎嘎,你敢欺负我们马家的人”

    来者是一个虚发皆白的秃顶老头。

    这老头脸上皱巴巴的,年纪看起来比马江辉还大,很可能有数百岁之多

    众人看的都呆了。

    “这就是号称龙国十大武帝的马家老祖”

    “撕裂虚空而来,刚一露面就施放出如此威势

    除了马家老祖,还能有谁”

    在马家老祖出现后,马江辉则一脸得意。

    他立刻拜倒在地,手指黄朗“老祖,就是这小子欺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