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尚书令
“大才啊”
“大才”
“如此大才,当年竟落得无人知、无人闻,于贾谊有云泥之别的地步”
“若当真如此,那贾谊贾长沙,又该是怎般风华绝代”
策问已经结束。
丢下洋洋洒洒上万字的应答,公孙弘,便以一副与来时一般无二的谦和姿态,自宣室殿退了出去。
公孙弘走了许久,下一位考生,却迟迟没有得到刘荣的召见。
究其原因,便是公孙弘一场策问,让刘荣久久都不能回过神,陷入了漫长的沉思之中。
回过神,也依旧不忘感叹一句大才;
这种程度的人才,当年居然都不是贾谊的一合之敌
这一刻,刘荣对那位传说中的贾长沙,好奇心和占有欲,都达到了空前的顶峰。
又愕然感叹许久,身旁的汲黯才终于出声,将刘荣飞散的心绪彻底拉回眼前。
正要请示刘荣是否要接见下一位考生,便见刘荣的目光,已经落在了御案上那张墨迹未干,才刚抄录完成,并送到刘荣案前的白纸之上。
今日策问,刘荣给公孙弘提出的问题,其实非常难。
难就难在今汉室之大弊这个命题,实在是范围太大、太过宏伟;
听上去不是什么角度刁钻,又或是不常见的冷门问题,貌似很好作答。
但在策问、在这种关系到一名预备官僚,在封建帝王心中印象分的场合,这种看似平平无奇,实则宏大无比的命题,很容易得出一个不咸不淡、不上不下,且平平无奇的答案。
如今汉家有什么大问题
别说是这些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读书人了;
就在长安街头,随便找个还在穿开裆裤的小娃娃,也起码能像模像样说出几句北蛮匈奴,岭南赵佗,关东诸侯藩王之类。
所以,公孙弘能总结出内外各三个大弊的框架,其实是非常基本的,完全不值得刘荣如此赞叹的标准答案甚至都不值得刘荣挑一下眉角。
真正让刘荣大开眼界的,是公孙弘后续的论述。
策问,从来都不是皇帝问一个问题,臣下就事论事,回答这个问题,就顺利结束的。
策问策问问的是策,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就好比后世,领导冷不丁问你部门的工作效率,最近是不是有些不大对劲啊
这时候,领导想要你回答的,绝非是或不是;
而是要你从自己的角度,给出近段时间,部门工作效率低下的具体原因。
比如谁没好好工作啊
谁迟到早退啊
谁谁谁搞小团体,谁谁谁搞阳奉阴违之类。
答到这里,你的回答才勉强算是合格。
若是想加分,你最好再以建议的形式,根据这些具体的问题,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法。
如今汉室的君臣对奏、天子策问,也是一样的道理。
具体到方才,刘荣以今我汉家之大弊发问;
实际上的考题却是请指出如今汉室所存在的重大问题,并逐个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法。
同时,还将整个应答的格式,或者说是文体,限定为策论。
这就要求公孙弘,不单要在如今汉室多如牛毛的问题、弊政当中,找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同时还要在极短时间内给出解决方法,并将其组织、整合为一篇策论。
这不单考验公孙弘的文学水平,以及语言组织、材料整合水平最重要的,也同样在考验公孙弘的政治水平。
能不能准确发现问题
能不能根据问题,迅速给出解决方法
这,才是这场策问真正的内核。
而公孙弘给出的答卷,实在是让刘荣大开眼界。
不说是惊为天人吧;
也起码是为公孙弘年近花甲的年龄,而感到了些许遗憾。
再年轻一些就好了。
再年轻一些,能多为朕所用几年就好了
“若是卿来打这道题,恐怕,也绝做不到公孙弘这等程度吧”
刘荣悠悠一语,汲黯当即低下头,沉声一嗯,半点没有因为刘荣的对比,而感到丝毫不忿。
公孙弘这篇策论,不单刘荣惊为天人;
始终在一旁记录的汲黯,也同样是心潮澎湃,甚至直至此刻,都没有将情绪完全平复下来。
究其原因,便在于此刻,那张摆在刘荣面前的白纸上,那一字字、一句句骇人听闻的暴论
“外患北为匈奴,南为百越尤其是南越赵佗;”
“过往,朝堂内外的公论,也一直是北蛮匈奴,非以雷霆之怒相惩、百战强军征伐,方可剔其爪牙。”
“及南方百越,更是自太祖高皇帝时起,便已有定论。”
“赵佗年老;其死,则南越必乱矣。”
“及赵佗亡故,南越即乱,岭南百越群龙无首,我汉家自可兵不血刃,而使岭南百越内附”
如是说着,汲黯不由深吸一口气,再度将目光,撒向刘荣面前的御案之上。
和北方的匈奴人动武,对南方百越则奉行和平统一,是过往数十年,汉室朝堂中枢的一贯原则。
究其原因,自是北方匈奴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用后世史家的结论而言游牧民族,见小利而忘义,谋大事而惜身,颠覆纲常人伦;
茹毛饮血,披发左衽,实乃未服之地、未服之民也。
既然是未服之地的未服之民,而且还是畏威而不怀德、畏强而不怜弱的野人,那自然是要先胖揍一顿,给打服了;
打服之后,再去考虑要不要开化、开智,又或是车轮放平之类
而岭南百越,早在数百上千年前,就已经被纳入了华夏文化圈当中。
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甚至至今都还被岭南百越之民,共奉为始祖;
闽越王室驺氏,更直接就是越王勾践的直系后裔
这么一块早在数百年前,就已经以华夏贵胄自居的区域、群体,自然不能用对待匈奴人的方式来对待。
再者,岭南地区与华夏文明的融合,或者说是岭南地区单方面荣辱华夏文明的进程,在大约八十年前,进入了一段飞速发展期。
秦将任嚣、赵佗二人,率秦征南大军跨越五岭,控制岭南,将岭南大地真正纳入了华夏文明版图。
后来秦二世而亡,赵佗毁道绝涧,割据自立后,更是半点没有放缓对岭南之民的教化进程。
先进的耕作方式啊
布匹、衣服制作方式啊
乃至于文学文化、官僚制度之类,都被赵佗不遗余力的在岭南大地推广开来。
时至今日,岭南大地尤其是赵佗治下的南越国,无论军队、官僚,还是贵族、民众,都已经和华夏之民无异。
虽然在某些方面,较如今汉室还有一定落后,但也终归是落后的华夏农耕文明,而非截然不同的游牧文明,或是其他外域文明。
所以说白了,岭南地区的问题,其实并不能算作纯粹的外部问题。
至少汉家历代先皇包括刘荣在内,都希望将其视作内部问题,并以赵佗割据自立的政治定性,将南越问题内部解决掉。
如何内部解决
往长远了说,自然是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让岭南地区对华夏文化的向心力愈发强大,最终找个合适的契机,以和平手段将外藩化作诸侯。
往短了说,便如汲黯方才所言熬死赵佗。
赵佗一死,南越必乱;
南越都乱了,那闽越、东越自然也无法安稳如初。
无论是三方彼此攻伐,还是内部出现动荡,汉家都可以迅速出手,以宗主国代为平乱的名义,顺理成章的将岭南地区光复。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汉家历代先皇,也为之做了不少努力。
比如至今为止,南越、闽越、东越三国的王世子,都默认在长安为质。
他们大都于幼年时期来到长安,生活在宗正属衙安排的别居,接受纯正的华夏文化教育,自幼在华夏文化政治、经济中心,接受最浓烈的华夏文化熏陶。
在此期间,他们会有出身儒家的老师、同学、朋友;
会有朝堂精心挑选,为其量身定做的红颜知己,以及与红颜知己孕育的子嗣。
直到他们的父亲病重弥留,需要他们回国继承王位,他们才能离开。
但他们的子嗣不能走。
他们的红颜知己和子嗣,都会留在长安,等着已经贵为南越闽越东越王的丈夫、父亲来长安见他们。
很显然,在登上王位之后,他们大都不敢来长安。
所以,他们留在长安的子嗣,就会成为长安朝堂控制他们的新地盘。
赶紧把你的王世子送来
若不然,朕就要把你留在长安的这个儿子,给敕封为某越王世子了
不单是这一场景无论往后,这位某越王因为什么事,而触怒了长安朝堂中央,汉室都可以拿这个孩子来做威胁。
真到了必要的时候,这个孩子甚至真的可以成为汉室幕后遥控,控制某越国的傀儡某越王。
这样的手段,刘荣一直都以为很高明。
至少以眼下的条件,基本找不到性价比更高的、解决岭南问题的办法了。
但公孙弘今日的策问,却给出了一个暴论。
第一步刺杀赵佗
而且不是通俗意义的截杀、暗杀、毒杀,而是以更隐蔽的手段,人为的让赵佗自然死亡。
比如病故之类。
第二步,遣使南越;
让使者无所不用其极的,全力激怒南越国上下。
事不可为时,让使者自杀
第三步,以南越屠戮天使为名,出兵边境
却不急着进攻,只陈兵边境施压。
等闽越、东越都按捺不住,想趁火打劫,攻打南越时,再水路齐进,在地势相对平坦、开发程度较高的南越境内,将南越、闽越、东越三国的武装力量一网打尽
最后,再给三者定性南越屠戮天使,闽越、东越居心叵测,妄图螳臂当车,抵抗天兵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什么师出有名,什么性价比,什么时间、周期一切都被安排的面面俱到
等南越光复,再恢复秦旧制,于岭南设郡县。
必要时,再象征性给这三家王室,留几个耻辱性爵号的彻侯之爵,并将其软禁长安
这个方案,让刘荣怎么说呢
听上去不太道德;
但刘荣非常喜欢
什么道不道德,在国家利益、大是大非面前,都不如一块擦脚步来的重要
而且这套方案,几乎全都是堂堂正正的阳谋,浩浩荡荡压过去,让汉室以最小的代价,把岭南大地彻底碾碎
至少在刘荣看来,这和阴险狡诈半点都沾不上边。
对南越,公孙弘都如此暴力,如此强硬了,对北方匈奴以及东北朝鲜半岛,公孙弘自更不可能怀柔了。
针对北方匈奴,公孙弘奉行遇一人,杀一人,遇一部,杀一部的灭绝主义。
在公孙弘看来,这些草原上的野人,只有把他们杀怕了甚至杀绝了,他们才能彻底服软,从此不再对汉室造成威胁。
朝鲜半岛那就更夸张了。
公孙弘直接说了人
朝鲜半岛哪还有人
周室所封的疖子朝鲜,不都被卫满鸠占鹊巢了吗
我汉家就该大军压境,借着诛灭卫满的名义,将整个朝鲜半岛都给打下来啊
别管那块地方冷不冷、有没有用土地哪有没用的
“呼”
“不愧是近些年,治了公羊的激进派啊”
“呵呵;”
“呵”
片刻间,刘荣心中就已经有了主意。
本次科举最杰出的那一批人,或许能有十几二十个,有资格被刘荣收进尚书台,贴身培养。
但尚书令的人选,刘荣已经有了。
在仅仅只是见过公孙弘一人,连第二个人都还没召见的当下,刘荣就已经决定了。
甚至于,刘荣还掰着手指头,算起了公孙弘的年纪。
“先任尚书令,顺便把尚书令抬到比二千石。”
“过个一年半载,拔为九卿”
“大农”
“还是太仆”
“等窦婴为相,韩安国为御史大夫,再往下,便是公孙弘了。”
“嗯”
“等窦婴退了,也别韩安国了就公孙弘为相”
“若不然,再继续拖下去,万一再给人熬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