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胜这个问题抛出,现场顿时轰的一声,讨论声四起。
范新之的脸色,此时有点阴沉。
要不是场合不对,早就发飙了。
从他被指定为主审法官开始,就想过金胜可能会申请让自己回避。
但直到开庭之前,都没收到相关的申请书。
没想到,在这等着自己。
“啪啪”
“肃静。”
“谁要是再随意发出声响,违反法庭秩序,我会把他请出法庭,或追加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决定。”
“法警,请给我注意旁听席。”
估计是有怒气,锤子敲得很用力不说,还带上威胁了。
等现场恢复安静之后,范新之转头,目光锐利的看向金胜道“自诉人代理律师,我要提醒你一下。”
“我们此刻所有的对话,除了法庭会记录之外,网上也正在同步进行直播。”
“因此一切的发言、论点、指控,都需要有依据来支持。”
“知道你现在的行为是什么吗”
“你在指控一个主审法官。”
“如果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我可以就无端指控法官这一行为,对你做出处罚。”
“包括,但不仅限于罚款、向司法局建议对你进行调查、甚至公开通报。”
“你听清楚了吗”
听着范新之满含威胁的说辞,金胜嘴角露出一抹讥笑。
自己会怕这个吗
简直是在开玩笑。
金胜也开口道“范新之主审法官,所以你说了这么多。”
“还是没有明确的回答我。”
“你跟坐在我对面的被告人,荣恒地产的老板,吴阳荣,吴总”
说到这里的时候,金胜左手伸出,朝着正对面的被告席上示意。
“你们到底有没有密切交集、存不存在人情往来。”
“你只需要回答,有还是没有。”
在法庭内,律师怼法官的例子有很多。
但这种1和2的选择题,从来只有主审法官会使用。
而被人反过来的,实属罕见。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金胜又一次开了个先例。
但范新之能混到现在的位置,那也不是白给的。
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就被金胜给套进去。
当下摆出法官的威严姿态道“这位律师,你要清楚,这里是法庭。”
“我作为主审法官,没有义务来回答你的提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你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我们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现在,请告诉我,你是否需要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你不回答,我就当你直接放弃这项权利。”
想要避重就轻,利用主审法官的权柄,直接揭过这一话题。
呵呵
可惜他不知道,金胜要的就是这一点。
有些时候,大家会听到意见保留之类的。
但是在庭审的过程中,在特定环节是不能这么说的。
就像现在的回避阶段。
你必须明确回答“需要”或“不需要”。
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而金胜这么设计,就是在不换掉对方的情况下,又在庭审记录中,保留了自己的意见。
在之后能成为攻击对方的强有力证据。
套路无处不在。
这样一来,既避免了浪费时间,又对范新之做出了警告。
之后的庭审中,他要是有任何偏向对方的言论、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
就像他自己说的,这是公开庭审。
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都在注视这里。
说不定有关部门也在其中。
好歹寄了两份举报信出去,多多少少得有点作用吧
但眼下,金胜必须还得加一把火才行。
“范法官,你故意规避我的问题,是否证明你心虚了。”
“一旦你回答没有,那一切都无法辩解了。”
“还是说,你在害怕,你怕我手里真的有证据。”
“我说的没错吧”
范新之强压怒火道“金胜律师,我不想再跟你讨论这一点。”
“如果你有证据,现在可以提出来,或者直接要求我进行回避。”
“要是没有,那我会视你主动放弃回避的权利。”
“直接进行下一阶段的庭审。”
撩拨到这里,火候已经差不多了。
金胜淡淡的笑了一下,没再继续开口。
那些照片、视频,暂时还不是拿出来的时候。
留在手里,比眼下直接用,效果会更大。
范新之见状,直接敲响了法槌,重新进入庭审程序。
“啪”
“
“自诉人,你可以宣读起诉书了。”
随着指令的发出,法庭内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金胜。
大家都在好奇,如此声势浩大,沸沸扬扬的案子,详情究竟是怎样的。
金胜拿出起诉书,开始念道。
“自诉人周泽。”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胜、张琴。”
“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一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吴阳荣、叶海良的刑事责任。”
“二赔偿各项损失,包括房屋本身价值、装修、家具、贵重物品、等共计468万元整。”
“三因维权、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如下”
“2023年5月5日,椒黄区洋径村被区政府列入拆迁,并于村委会张贴公开。”
“自诉人周泽与其家人,由于长期居住在外地,并没有第一时间得知此事。”
“直到三日后,也就是5月8日,这才收到了由村长陈海冬,在微信中发过去的拆迁通知。”
“在聊天中,陈海冬告知周泽,过段时间会统一进行拆迁补偿的协商。”
“之后等签署完合同之后,再自行进行搬迁。”
“直到9月18日,身在京都的周泽,接到邻居的电话后才得知。”
“自家位于洋径村的房子,已经被人给拆除了。”
“等周泽回到老家后,看到的只有一片废墟。”
“周泽见状,当即进行报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治安所在了解过详细的情况后,以拆迁涉及行政纠纷为由,出具了不予立案证明。”
“建议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周泽继续向区政府进行反映,并要求处理此事。”
“但一直都没有收到处理结果的反馈。”
“期间,更是没有一人主动打电话联系周泽。”
“直到2024年2月9日,周泽委托律师,以吴阳荣指使叶海良等人,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为由,再次向椒黄区治安局,进行报案。”
“并出具了事发当时三段监控视频、各种证件,作为证据。”
“3月11日,椒黄区治安局,同样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依据宪法第十三条,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被告人吴阳荣、叶海良,在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腾房协议的情况之下。”
“强行进入他人房屋,故意毁坏财物。”
“种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私有财产。”
“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
“故此,特向贵院提起刑事自诉。”
“我方提交的证据如下”
“第一三段事发之时的监控录像。”
“第二房产证、土地证、购买家具、电器的付款证明。”
“第三一份报案回执,两份不予立案的证明。”
“第四在2月9日报案后,由被告人吴阳荣委派的两人,对自诉人周泽进行威逼利诱,企图掩盖犯罪事实的监控视频。”
“第五由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
“第六两份证人证言。”
“此致,台海市中级法院。”
花了几分钟时间,金胜把起诉书念完之后,基本上所有人都清楚了前因后果。
最后的证据部分中,还有份特殊惊喜。
上次去报案后回魔都的路上,接到了吴家兄弟的电话。
金胜故意下了个套,眼下正好能用上。
等案子结束后,椒黄区治安局那边,就要有大麻烦了。
起码得损失两个以上的临时工,否则压不下。
以刑事案件的名义去治安局报案,竟然直接被卖了,这能忍
报仇不是来了吗
金胜就是这么小心眼,没办法。
人不狠、站不稳。
范新之此时,朝着被告席这边问道“被告方,对于起诉书上的罪名指控,有什么异议吗”
“有的。”
于翔斌率先开口回道。
温克嘴巴张了张,没有发出声音。
“法官阁下,我代表委托人,否认控罪。”
“我的当事人吴阳荣先生,是一家地产公司的老板。”
“他从事这个行业已经有十几年时间了。”
“一直以来所经手的生意,全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绝对是个合法商人。”
“这次的拆迁,同样也是为了响应区政府的号召。”
“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添砖加瓦。”
“一切的流程,全都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
“大家可能不清楚,吴阳荣先生的公司,在此之前还接手了一个烂尾楼工程。”
“没有赚钱不说,还得付出很高的资金成本。”
“如果换成一个无良的商人,他能做到这一步吗”
“答案是,绝对不可能。”
“这次的案子,也是因为受到了蒙蔽,才导致产生误会。”
“造成了自诉人周泽先生的财产损失。”
“在得知此事后,吴阳荣先生痛心不已,立即便派出了员工前往京都。”
“想要积极的做出补偿,寻求周泽先生的原谅。”
“这一点,由自诉方所证据4的视频中就能体现。”
“故此,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老总,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合法商人。”
“我的当事人吴阳荣先生,除了表达歉意之外,更愿意承担失察之责,加倍赔付自诉方的所有损失。”
看着于翔斌自信放光芒的样子。
金胜差点没笑出声。
想甩锅是吧
这也就是范新之当主审法官,否则早就被打断发言了。
说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就是为了给吴阳荣树立人设,好方便取信他人嘛。
金胜之所以没有提出反对,是知道就算提了也没什么鸟用,干脆就静静看着他表演。
这时候,温克又接着开口道“我代表我的委托人叶海良,承认非法侵入住宅,否认故意毁坏财物。”
“从自诉方提交的视频证据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任何毁坏财物的动作。”
“所有的行为,是由43名工人自发完成。”
“从始至终,他也只是进入了房子内部而已。”
雾草好无耻的说法。
金胜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还真没想到,温克会有这样的辩解套路。
直接把43个工人,强行拉进了案子里。
这是准备玩人海战术了。
一个工人就代表着一个家庭。
真是好算计,法不责众是吧
别说中院了,哪怕是到了高院,也不一定有法官敢轻易下判决。
金胜在起诉书中只抓大老虎,温克却把握住了里面的重点,来个反其道行之。
倒是跟昨晚的舆论攻势,有异曲同工之妙。
全都是为了激化矛盾。
这个老姜,还有点辣。
自己还真是有点小看天下英雄了。
金胜怎么也想不到,其实温克眼下这个辩护策略。
还真是他在昨晚看到新闻后,灵光一闪才有的。
否则今天就又是另一套说词了。
温克此时的发言还没结束,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后,又接着说了下去。
“其实我的当事人叶海良,也同样是受到了蛊惑。”
“作为一家劳务公司的负责人,赚的都是辛苦钱。”
“在没有明确目标的情况下,他也不会盲目去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