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最强姐夫 > 第二十七章 初遇情敌
    陈欢一行人来到庄园没有多久,斗狗比赛便开始了。当然,开始之前,作为这里的主人,张彪自然少不了一番欢迎说辞,才带着一帮人朝着别墅后面的斗狗场走去。

    斗狗也算是起源中国的一种古老游戏,从宋代就开始兴起。当然,这种游戏一般都流行与上流社会,最主要还是皇家的娱乐活动。

    皇家的娱乐活动,通常便是普通百姓跟风的标准。斗狗活动也就成那个时代开始兴起,然后流传至今,甚至越发兴盛起来。

    当然,斗狗和斗鸡不同,斗狗更带着一种血腥在里面。不过也不是什么狗都可以成为斗狗的,想要真正养一条可以带得出手的斗狗,那都是需要砸钱的。

    比较出名的斗狗,基本上都是这世界上比较凶狠的狗种。不说古代的狗品种,当代能成为斗狗的,无一不是世界上的名犬。比如藏獒,中亚牧羊犬,高加索犬,阿根廷杜高等。

    要伺候好这些名犬,想要真正养好一条斗狗,一年不花一笔钱,那根本不可能的。

    对于斗狗,陈欢其实不陌生。要说老爷子还真是一个宝,他交给陈欢的很多下九流门道,吃喝玩乐几乎都概括了。

    张彪这庄园里的斗狗场不小,足足有五个。也就是说可以同时开办五场斗狗活动。因为今天参加的人不少,其中不少人都是带着狗来的,所以今天的斗狗活动的场次还是不少的。

    陈欢没有玩过斗狗,但也知道斗狗主要分为“碰场”和“定场”两类。

    碰场自然便是两个狗主人没有事先进行约定,而是相遇了,彼此有意想要斗一场。只要双方愿意,不管狗的体重还有各方面的诧异,便可以展开,这便是碰场。

    定场自然两个狗主人相互约定时间地点,然后带着斗狗打一场。当然,定场一般都会对彼此的爱犬有要求,至少要求两个斗狗体重相仿。

    今天这斗狗活动中,便是一场定场活动。据说是一位深海本地亿万富翁和莞市的老板之前的约定,今天要在张彪这斗狗场玩一场。其他的,则都是来玩碰场的。

    要说刺激,自然还是碰场了。毕竟定场斗狗,基本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带来的斗犬也相互了解,无形中都有了底细。碰场呢,则很容易产生各类意外情况,不说倚强凌弱,就是以弱胜强,也是不少的。也是因为这样,才让斗狗活动更充满了乐趣和刺激。

    能来参加斗狗活动的,只要带了斗狗来,一般都是想要玩一场的。既然要玩,碰场的时候,才不会随意拒绝别人的邀请和挑战,才更容易产生刺激的比赛。

    斗狗活动开始后,只是一会儿,整个斗狗场都开始爆发出惊叫和各种呐喊声。今天陈欢是跟着林飞虎来见世面的,自然也忍不住多看几眼。

    陈欢看的一场斗狗活动,便是一只高加索犬和比特犬的比赛。两只斗狗在不到三十平的斗狗场内激烈的撕咬着,还真让人看得有些热血和刺激。

    比特犬是一种平时温顺,但一遇到同类就猛然发情的猛犬。这种狗四只发达,身材庞大,是一种大型犬,平时都是很多斗狗人士喜欢的类型。至于高加索犬,和比特犬相比也不承让,也是一种强有力的运动型猛犬。

    此时两只大型猛犬在斗狗场内玩命的撕咬厮杀着,那种凶狠程度,丝毫不亚于人类相互搏杀。

    两只大型猛犬都是擅长奔跑和运动的犬类,还能持续持久的作战。虽然比特犬来自北美,高加索犬来自中亚,但基本上都是相同的特征。所以,这一场比斗,场景还是非常惨烈的。

    在场外人拼命叫喊鼓动下,两只猛犬撕咬着,翻滚着,几乎每一口下去,都能给自己的对手和敌人一道深深的伤害,留下一道不浅的伤痕。

    看着这种血腥的比赛,纵然只是两只动物,陈欢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他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人,可也不喜欢玩这种血腥刺激的游戏。

    “怎么样,这种场面刺激吧。”林飞虎看着场内的比赛,望着一脸平静的陈欢,却是笑着问道。

    陈欢扫视了一边观战的人群,看着这群平时斯文绅士的人,此刻都像是打了兴奋剂一般拼命嘶喊,只是笑了笑道:“刺激是刺激,不过不太喜欢。”

    就在陈欢和林飞虎谈论着的时候,场内的两只斗狗厮杀的场景更血腥了。两只斗狗的脸面基本上都在流血,血淋淋的,甚是刺目。高加索犬的一只耳朵已经被撕扯掉了,至于那比特犬,也是不好受,脖子上都掉了一块肉,鲜血淋漓。

    不过,纵然是这样,两只猛犬此时已然纠缠在一起,根本不会认输。超强的耐力,还有那种发狠的斗志,一时半会都让两只猛犬不分胜负。

    斗狗的主人在场外拼命嘶喊指挥自己的斗犬去撕咬战胜对方,至于场外那些下赌注的看客,更是不断的给自己看重的爱犬鼓励和加油。

    看着这种场景,陈欢不知不觉想起老爷子和自己说的话来。他说,越是胆小和恐惧的人,在遇到血淋淋的场景时候,便越发会表现出某种夸张的动作或者呐喊。因为在他们恐惧的时候,他们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去掩盖自己的怯懦与胆小。

    “要不要玩一玩,等会的斗狗比赛,要是看重了那只,可以下注。”林飞虎看着陈欢的表情,也不以为意,反而鼓动陈欢来玩玩。

    陈欢摇了摇头,笑道:“算了,这种活动,不太喜欢,随意看看就好。”

    林飞虎看着陈欢一脸老气横秋与镇静的模样,只能无言摇头,最终叹出一口气道:“也不知道老爷子怎么样教的你,当初我看到这样的场景时候,感觉血液都要沸腾了,都会忍不住,你倒是好,还能如此平静。”

    陈欢没有解释,和林飞虎说了几句后,便离开了斗狗场。他不太喜欢这些的活动,不是觉得血腥,只是觉得有些残忍而已。

    在斗狗场转悠了几圈,陈欢便走出去,想要透透气。走出斗狗场,他便觉得心情轻松了许多。随意走动了几步,倒是走到了马场。

    因为正在举行斗狗活动,所以此时马场并没有举行赛马活动。一般这里都是玩过了斗狗,才会举行一两场赛马活动。

    当然,也不是人人都会喜欢斗狗,此时在马场上,便有不少人在玩着。不过陈欢只是扫视了几眼,发现这马场里面的这些马匹,还真是不错。

    至少从外观来看,都是高大上的类型。基本上都不是国内的品种,陈欢对马也颇有研究,打量着这些马,便认出了不少是外国名马,比如阿拉伯马、顿河马。

    陈欢倒是很喜欢马匹,在大山的时候,他也经常骑马,不过都是矮小的川马和滇马。那些马不擅爆发力,却很有耐力。在大山里面,基本上都是山名的得力帮手。

    “你就是陈欢?”

    就在陈欢在打量马场里面的马匹时候,一道声音在陈欢背后响起。听着陌生的声音,陈欢转过头,却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站在自己的面前。

    来的人大概有二十七八的年纪,身材高大,人也白白净净,脸型还比较帅。在看着一身名牌和很自然散发的气质,很容易就能让人感觉出对方的涵养和家庭背景。

    陈欢相信自己绝对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但对方既然能叫得出自己名字,这就有些意味了。更重要的是,陈欢一看到来人,心里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尽管对方面带微笑,一副和和气气的模样。

    “你是谁?”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朝伟。”

    听到这个名字,陈欢两只眼睛顿时微微眯起来了。

    尼玛,原来你就是周朝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