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近乡情怯
听到我的话,晨曦和圣美一起看着我。
晨曦说:“你疯了。”
我说:“这是很久以前就做下的决定。不会改变的。”
晨曦问我:“你把两百一十万烧进庙里?”
我说:“买几千块的香,然后其他全部捐献。”
晨曦说:“别发神经了,捐给希望工程吧,要不捐给孤儿院。你捐到庙里,不知道那些和尚会拿去做什么。”
我说:“那不关我的事。他们若是糟蹋这笔钱,那他们自然会得到该得的结果。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平衡而已。”
晨曦看着我,深深地叹了口气。
最后买单的时候,四个人一共只吃了六十元钱。
我们下楼后在马路边告别,晨曦笑嘻嘻地说:“你这混蛋终于发财了,唉,好象每个混蛋都有发财的时候。明天到我家吃饭吧。”
我说:“不了,明天去拜财神,然后去父母家。”
晨曦对圣美眨了眨眼睛,说:“圣美,珠宝可不会总藏在沙石堆里,是金子就会发光,我相信你。下次你把他带过来的时候,不用再这么委屈自己了。”
圣美精神大振,说:“晨曦姐姐太客气了,以后还要跟姐姐多多学习。”
她们又说了些乱七八糟的话才分手。
我跟邓杰互相点了只烟,深深地吸着烟,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说,偶尔眼神相遇,马上就会转移开。
看着他们小两口消失在远方,我和圣美也转身向酒店方向走去。这里距离酒店颇有一段距离,但是圣美说她在在街上走走。
夜色很美,街上很安静。
比起广州喧嚣的夜晚,十一点的杭州已经显得有些冷清,连街上的车也很稀少,让人感觉十分舒服。
一开始,我们隔着三十厘米的距离并排走着,走了几分钟后,我拉住了她的手。
虽然是夏天的夜晚,天气十分闷热,她的手,却是挺冰凉的。
她低头说:“小鱼先生,你的手老是爱出汗。”
我说:“圣美,有人跟我说过,两个人,在结婚前最好出去旅游一次,那样才能确定双方是否能白首终身,这样做,最低限度上可以让双方在婚后靠忍耐和认命来维持婚姻。”
圣美说:“真是消极的说法。如果婚姻要靠忍耐来和认命来维持,那么两个人还有在一起的必要么?”
她看着我:“为什么下了飞机以后,你就直接叫我名字了?小鱼先生,你一共叫了我三十七次,都是叫我的名字。”
我说:“你要是不高兴的话,我还是叫你圣美小姐。”
她说:“不是的。我喜欢你叫我名字,打心眼儿里喜欢。”
我跟她说:“今天我们的预演好象失败了,晨曦似乎发现了什么?女人真是太可怕了,我怎么想都想不到原因。圣美,你说她怎么做到的?”
圣美笑眯眯地说:“真是对不起,原因很简单的嘛。”
我好奇地问:“是什么原因?”
她笑了又笑,说:“因为小鱼先生手臂上有奇怪的伤口。”
我抬手一看,果然有三、四处。而且伤口的痕迹很明显,一看就是被咬的。
我颓然道:“该怎么办?”
她倒是笑得很开心:“换长袖衣服好了,小鱼先生,下次我会小心一点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肩膀,说:“怪不得邓杰后来看我的眼神也变了,唉,我肯定被他们笑死了。”
圣美越笑越得意,说:“晨曦姐姐很了不起喔,邓杰已经达到了做丈夫的最高境界,完全听从晨曦姐姐的命令,不知道她是怎么训练的。”
我听了很不舒服,就说:“那个……你的爸爸有没有达到最高境界?”
她敲了我一下,说:“不要在背后议论长辈!”
回到酒店后,她自己回房睡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喝酒。
我从冰箱里取出几只啤酒,盘腿坐在床上慢慢喝着。
我父母的家,在一个山村里,从杭州出发的话,坐五个多小时的车就可以到达。
山村很偏僻,偏僻得美丽异常,可以说是整个江南大地唯一剩下世外桃源。
我很羡慕我的父母,他们可以一直生活在不受都市污染的环境里。
我十二岁开始就到城市里读书,只有过年过节才会回去。山村对我来说,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我总是有个想法,某一天我累了、厌倦了,就会一个人悄悄回去,守住祖上留下来的祖屋。
那座祖屋,最开始建造于嘉庆年间,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在江西做过知府,后来告老还乡以后就回到乡间修了那座屋子。
祖屋历经百年风雨冲刷,期间修葺过几次,值得庆幸得是一直没有被当权者关怀过,直到现在我的父母依然住在那里,并且以后会把屋子交给我。
回到山村,可以听山涧淙淙流过,看漫山红叶落索,让世界忘记我的存在。
骨子里,我和明灿是一样的人。
事实上,大学毕业之前,我曾经跟父母提起过,说我想回家种地,闲暇的时候,也可以学习祖先留下来的文章制艺。他们没有反对,只是要求我在外面呆上几年,找到一个真正愿意回山村的老婆再回去。
也许是近乡情怯的缘故,我喝着酒,点燃一只烟,久久不能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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