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史前核战争 > 第六章:神鹰的子孙
    听到马格利翁院长要求见一见土人雅威的话,莫德勒总队长的脸上显出了一丝不屑的神色。他耸了耸肩说道:“也好,那我就陪着你去看看。”转过身又对一个侍从说:“把米夫分队长和达克分队长也都请来。”

    于是,莫德勒总队长便和马格利翁院长以及皮奇博士等人一起离开了这个房间,他们从这座小楼里出来,走到了另外一间小楼里,他们来到了楼内,走进了一个宽敞的房间,房间的一面被一道绛紫色的帷幕遮挡着。一行人来到这个房间,对着帷幕坐下,这时米夫队长等人也来了。莫德勒总队长对一个黑衫队员点点头,于是厚重的帷幕就被拉开了。在帷幕后是一道玻璃墙,隔着玻璃可以看到在另一个房间里,土人雅威正和三个妙龄女子在那里恣意淫乐,四个人都是赤身裸体,纠缠成一团,嘻嘻哈哈的笑声不断通过扬声器传过来。在房间一角的高处,矗立着雅威的那只蓝色的鹰,那只鹰好像很不习惯呆在四面封闭的房间内,显得有些焦躁不安。

    莫德勒总队长对马格利翁院长说:“这道玻璃墙是单向的,我们能看到他们,而他们却看不到我们,也听不到我们。”

    马格利翁院长点了点头,眼睛死死地盯在那几个女子赤裸的身体上。皮奇博士问道:“他每天就是这么没完没了的和女人交配吗?”

    一个戴着眼镜的黑衫队员说道:“是的,这个土人是东洋群岛上的鹰族人,鹰族人现在还处于群婚制阶段。在他们的部落里,男男女女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任意交配,没有家庭,没有夫妻,没有私人财产,幼儿由部落共同抚养长大,只知有母,不知有父。他们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无休止的做爱,而这也是我们能够让这个土人乖乖地跟着我们走的唯一手段,我们只能用女人来留住这个小子,如果没有了女人,他就会闹着要回家,要离开这里。我们也不敢贸然对他采用强制的手段,因为我们搞不清楚他的特异功能是否会因此而受到损害,只能采取最慎重的办法。”

    皮奇博士点了点头,撇着嘴说道:“真是野蛮、下贱的低等民族,像这样的一些东西,其实应该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我是一向主张消灭一切低劣民族的。”

    马格利翁院长问道:“他每天都是这样在做爱吗?我看他这么久了都没有停下来,他没有感到疲劳的时候吗?”

    戴眼镜的黑衫队员说道:“据我们所知,一个鹰族的成年男子每天大约可以和女人交配三到四次,这已经比我们平常人要高出很多了,但这个叫雅威的人到了我们这里后,每天都能和女人交配十次左右,大大超乎我们的预料。”

    马格利翁院长说道:“这就是你们所说的他的特异功能?这种特异功能有什么用?我们难道需要一只配种的公猪吗?”

    莫德勒总队长脸上带着一丝狡黠的微笑对马格利翁院长说:“如果您认为他是个无用的废物,那么就没有必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您可以回去了。”

    马格利翁院长说:“不,我要继续研究下去,要看个究竟。”

    莫德勒说:“教授,您一向认为人是不会有什么特异功能的,但是你为什么还要对我们找到的每一个具有特异功能的人都进行所谓的研究呢?”

    马格利翁院长说:“是的,根据马氏第二定理,人是不可能拥有超过目前所知的自然能力的。但是国王陛下有明确的御令,他命令你在全世界寻找具有特异功能的人,而要我来进行研究,我必须执行国王的御令。”

    莫德勒说:“是的,我也忠实地执行了国王的御令,把找到的具有特异功能的人都交给你去研究,但你是不相信人会有特异功能的,您还研究些什么呢?”

    马格利翁院长说:“我的马氏第二定理是不会被突破的,我所要研究的主要是想看看这个拥有超过人类能力的东西是否属于人类,看看我们是不是发现了一个新的物种。好吧,你们现在告诉我,你们是怎么发现他的?”

    莫德勒总队长的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苦笑,他指着一个黑衫队员说道:“这位是达克三级分队长,是他最先发现这个土人的,请他说一说吧。”

    达克分队长站起身来,对马格利翁院长颔首致意,然后坐下说道:“对不起,院长阁下,我和米夫队长的听力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据医生讲我们每个参加过这次行动的人听力都至少损失了百分之七十,所以我们只好戴着助听器和你们说话了。我是达克三级分队长,我奉命在海蛇湾海军基地潜伏,监视军队中是否有戈里斯兰的间谍以及有没有克雷德斯分子在活动。在工作之余,我会到山里去打一打猎,以此来解除这个荒岛上的寂寞。大约在二十多天以前,我和一个海军上尉一起,又来到山里打猎解闷,我就是在这次打猎中发现了这个土人……”

    达克分队长的思绪飞回到了二十多天前,那一天他和海蛇湾基地的好友加特尔上尉一起,骑上两匹马拿着猎枪,来到了距离海蛇湾大约有一百多里远的一座荒山中,打算在这里打猎。

    在东洋群岛上生活着一种叫做“巨鼠”的动物,这种动物属于啮齿类,很像老鼠,但个头大得多,体长一般都有0—50厘米左右。这种巨鼠善游泳会打洞,皮毛优良,肉味鲜美,捉到它之后,可以将它们的皮毛制成衣帽,肉可以拿来吃,因此不管是巴塔尼亚人还是当地的土人都喜欢捕猎这种动物,达克队长这次就是奔着巨鼠来的。

    然而,他和加特尔上尉在山里转悠了大半天,却连巨鼠的毛也没见到半根,只是打到了几只不值钱的兔子,让他们俩十分扫兴。

    就在他俩打算回去的时候,突然天空中传来了一声清脆的鸣叫,两个人都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蓝鹰!”他们向着天上看去,只见一只蓝色的飞鹰迅捷地从眼前飞过,向着远方飞去。

    原来,在这个岛上有一个原始民族叫做鹰族人,他们的人口大约有一万多,从人种上来讲也和巴塔尼亚人一样属于黄种人。鹰族人内部还分成了二十多个小部落,但不管哪个部落,他们都拥有一手绝技,那就是驯化一种蓝色的鹰。

    这种蓝色的鹰也是东洋群岛特有的品种,体长大约60—70厘米,生有锋利鹰喙和爪子,非常善于捕猎。雄性的鹰长了一身宝蓝色的漂亮羽毛,用于吸引异性的青睐,因此这种鹰就被称为蓝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鹰族人就和蓝鹰结成了亲密无间的伙伴,而他们也因此被称为鹰族人。按照鹰族人的传说,他们的祖先其实就是鹰,是老鹰下蛋给孵出来的,现在这种蓝鹰就是血脉相通的亲戚,是不能分离的。

    鹰族人的生活离不开蓝鹰,蓝鹰是捕猎的高手,它们飞翔在高高的天上,锐利的鹰眼扫视着大地上的一切,一旦海里的鱼儿浮到了水面,蓝鹰便会如同闪电般高速俯冲下来,强健有力的鹰爪一下子就能将鱼抓出海面,然后将鱼带回到部落交给自己的主人。蓝鹰也善于捉拿巨鼠,虽然巨鼠的个头很大,但蓝鹰还是能用鹰爪紧紧地扼住巨鼠的脖颈,然后再用钢刀一般锋利的喙啄破巨鼠的脑袋,使其当即毙命。然后,蓝鹰会飞回主人那里发出鸣叫,主人就能去把死鼠捡回来享用了。

    巴塔尼亚人来到东洋群岛后,他们也相中了这种神奇的蓝鹰,于是他们就用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来和鹰族人交换,比如一双旧皮鞋,一面小镜子,一把小刀等等,鹰族人爱吃糖,巴塔尼亚人就用许多廉价的糖块来交换。很多鹰族人为了得到这些前所未见的稀奇东西,便忍痛割爱将自己的鹰送给了巴塔尼亚人。这些鹰被带到首都蒂涅尔之后立刻身价百倍,成了那些爱炫耀的有钱人家追捧的宠物,很多富贵人家的子弟都以自己有一只上等的蓝鹰为荣。不过说来也怪,这些鹰在鹰族人手里矫捷迅猛、生龙活虎,但是到了巴塔尼亚人手里就变得没精打采、蔫头巴脑,也不爱吃喝,往往没有一两年就死了。

    尽管如此,一只品相好的蓝鹰在蒂涅尔的市场上还是能卖个不错的价钱,因此达克分队长和加特尔上尉看到蓝鹰之后感到非常兴奋,他们看着蓝鹰在远处盘旋,似乎要降落,便急忙纵马过去。跑过去一看,果然,那只鹰落在了一块岩石上,在岩石旁,有一个年轻的土人正在忙碌着,他费力地击打着燧石生了一堆火,在火上已经支好了木架,一条新鲜的海鱼挂在火上面,这个土人要烤鱼吃。

    达克分队长和加特尔上尉走了过去,达克说道:“喂,小伙子,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鹰族人没有文字,有自己的土语,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和巴塔尼亚人接触较多,所以很多鹰族人都能说几句巴塔尼亚语,达克希望这个土人也会。

    果然像他希望的那样,这个年轻的土人转过头来用有些生硬的巴塔尼亚语说道:“你要做什么?”

    达克很高兴,他和加特尔都下了马,走过来说道:“小伙子,把你的鹰卖给我吧,好不好?”

    那个小伙子摇摇头:“我不卖。”

    “你卖给我吧,我给你好东西,我给你……给你这个军用水壶怎么样?”

    小伙子连连摇头:“你给我什么,我也不卖,库巴是我的兄弟,我不会卖掉自己的兄弟的。”

    达克说:“那我拿我的大衣和你换好不好?要不拿我的手表和你换?”达克不断地加码,对于鹰族人来说,货币他们是不需要的,拿出巴塔尼亚金元来他们根本连看不看一样,他们不稀罕这样的纸片。

    这个小伙子不管达克拿出什么东西,就是说什么也不肯和他换。达克不禁有些恼羞成怒,他真想一枪把这个小伙子给毙了,如果他打死了这个小伙子,是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巴塔尼亚的法律根本就不保护其他民族的权利,杀掉几个原始土人,对于他们来说和打死几个野生动物没什么区别。

    但是达克又没敢贸然开枪,因为蓝鹰是不许陌生人靠近它的,如果打死了这个小伙子,他们就再也无法捉住这只蓝鹰了,想要去捉的话,蓝鹰立刻就会飞走。因此,达克把猎枪端起来对准了小伙子:“喂,你快点把鹰给我,不然,我一枪打死你!看清楚点,这是枪,是能打死人的,快把鹰给我!”

    有些鹰族人也见识过枪炮的威力,甚至有不少鹰族人都死在了枪下,但是这个小伙子却呆呆地看着枪口,好像根本不懂这是什么东西。达克心想,这小子是不是没见过枪啊?于是,他把枪口一转,对准了远处一块岩石扣动了扳机,只听“砰”的一声,那块岩石立刻就被打成了碎片。

    达克把枪口转过来对准小伙子说道:“这回看清楚了吧?如果子弹打在你的身上,你当时就要死。快点把鹰拿过来!”说着,他又拿出了一颗子弹装进了猎枪的枪膛。

    小伙子微笑着说道:“你打不死我,因为你的子弹在我这儿。”说着,他抬起了自己的左手,只见他的手里捏着一个红色的小东西,正是猎枪的子弹。

    达克一怔,急忙打开枪膛一看,咦,怪哉,刚刚装进去的一颗子弹不见了,枪膛里竟是空的。他回头看了一眼加特尔上尉,只见他也是一头雾水,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达克忙伸手到腰间的子弹袋里再去拿子弹,但是竟然一颗都摸不到。只见那个小伙子笑道:“都在我这里。”说着,他从怀里一掏,子弹噼里啪啦地落了一地。

    达克和加特尔上尉目瞪口呆,真是活见鬼了,自己的子弹怎么不知不觉间就跑到这个小伙子那里去了。加特尔的手里也有猎枪,他端起自己的猎枪对准了这个小伙子就扣动了扳机,但是枪却不响,他打开枪膛一看,也没有了子弹。

    对面的小伙子歪着脑袋天真无邪地笑着,好像是在和同伴做游戏一样,只见他张开自己的右手,又是一颗子弹掉在了地上。

    达克的心中一震,暗想:天啊,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人啊!他竟然能隔空取物,这不是特异功能是什么?作为一个黑衫队员,他想起了队内的一条秘密指令,指令要求散布在世界各地的黑衫队员都要留意身边是否有具备特异功能的人,如果能找到这样的人,总部将予以重赏,保证官升三级。

    达克的眼睛都亮了,月亮神啊,你居然让我碰上了一个有特异功能的人,要知道这么多年来,黑衫队总共也只找到了九个有特异功能的人,而且听说有几个还死了。现在一个活生生的特异功能人出现在了眼前,我岂不是要官升三级了吗?我要从三级分队长一跃而成为三级大队长了!

    想到这里,达克的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哈哈哈,小伙子,我不要你的鹰了,咱们交个朋友好不好?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个小伙子轻蔑地说:“我不会和你交朋友的,你巴塔尼亚人最会骗人,说话从来都不算数,我走了。”说着,他抬脚就走。那只蓝鹰似乎也很懂主人的心意,振翅飞起,一眨眼就飞得不见了踪影,小伙子则大步流星地向着山岩上走去。

    达克急了,对加特尔上尉小声说:“一定要抓住他。”两个人立刻扑过去将小伙子的双臂抓住。那小伙子说:“你看,我没说错吧?你们巴塔尼亚人果然最会骗人。”说着,只见他双臂一振,达克和加特尔登时就被甩出了老远,等他们爬起来,小伙子已经消失在山道上了。

    达克拍拍身上的尘土说道:“要找到他,一定要找到他,你现在跟我去找他!”

    加特尔说:“为什么一定要找到他?”

    达克说道:“你不要管了,这是命令,你必须执行。”

    虽然达克的身份是保密的,但是包括加特尔在内很多人都知道他是黑衫队的卧底,因此加特尔不敢违拗他的意思,乖乖地跟着他向山里走去。

    达克和加特尔走到山里,发现了一个鹰族人的小部落,他们就进去寻找这个小伙子,但是却找不到,他们又向鹰族人询问有没有这么一个小伙子,有一个懂巴塔尼亚语的老太太对他们说:“你们说的这个小伙子应该是雅威吧?他总是四处游荡找姑娘做爱的,今天他不在这里,不知道去哪个部落了,你们过几天再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