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女子军校 > 第三章 杀人不用刀
    李探星:“反对!伊莎同学没有作证人的资格!在贝达一案发生时,伊莎同学并非女子军校的学员,也没参加过军校联谊会。”

    公诉人:“法官大人!伊莎同学以前虽非女子军校学员,也没参加过军校联谊会,但她转学到女子军校后,不仅是被告人的红颜知己,更是陈倩/陈曦等人的朋友,所以她知道许多有关贝达被害案的内幕。”

    大法官:“反对无效,请公诉人询问证人,证人陈述证词。”

    伊莎向法庭陈述了从肖诺等人的言谈中得知的贝达被害案的内幕以及在军事训练中发现李侠身怀绝技的过程,所以她为了维护法律,特地前来揭露李侠行凶杀人的事实。同时,她还当场播放了用手机录下的与肖诺等人的谈话及视频。

    公诉人:“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这里有被告人李侠在犯罪现场所使用的鞋子、杀人所使用的刀叉,及可以证明被告人李侠的杀人技巧的木棒,这根木棒是在女子军校在海岛上军事训练时搜集到的证物。这一切表明:被告人李侠正是杀害贝达等人的元凶!”

    法官席上,法官们在互相示意,似乎已认同了李侠故意杀人罪罪证确凿;陪审团席上,陪审员们在频频交换着意见,似乎已一致裁定李侠故意杀人罪已经成立;旁听席上,肖诺她们义愤填膺,一双双眼神似乎要吃了证人席上的伊莎!

    被告席上,李侠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难道他已经心如死灰,再也无力对抗命运的安排:被最爱的人却无情地在胸口狠狠插上一刀,你说痛不痛?被心爱的人不知不觉地卖了的心情,你说痛不痛?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枉李探星这获得五级律师、六级法官证书的超完美达人,也想不出反驳这些证词及证物的理由。

    大法官:“对证人的证词及公诉人提供的证物,被告有什么异议?”

    李探星:“我想问证人几个问题。”

    大法官:“可以,请问。”

    李探星对伊莎说:“你经常使用手机录视频吗?”

    伊莎说:“不经常。”

    “这么说,这些手机视频不是你无意中得到的,是吗?”

    “是的。”

    “也就是说,这些证据是你故意收集的?”

    “是的……”

    公诉人:“反对!法官大人,被告律师有误导证人的嫌疑!”

    大法官:“反对有效!被告律师请按正常方式询问证人。”

    李探星:“在你录手机视频之前就认定我当事人是杀人凶手了吗?”

    伊莎:“嗯,没有。”

    李探星:“那你为什么会想到录这些视频呢?”

    伊莎:“……”

    公诉人:“反对!法官大人,被告律师无权干涉证人录视频及提供视频作证的自由!”

    大法官:“反对有效!证人可以选择不回答被告律师的提问。”

    李探星诅丧地说:“……我没有什么问题了……”

    伊莎:“我愿意回答被告律师的问题。”

    法庭的空气为之一顿,李探星眼睛也亮了一下。

    伊莎直视着被告席上的李侠:“因为我喜欢上了李侠!但我知道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只能很短,也许不足一个月。是啊,只有一个月啊,我想留下和他相处时的点点记忆,难道不可以吗?难道你还想看看这个月来我收集的和李侠约会时的视频吗?”

    伊莎的话让公诉人、法官们、陪审员差点笑出声来,而旁听席上的美国副总统卓什则笑叉了气。只是肖诺她们和李侠都铁青了脸。

    李探星听完伊莎的话,默然无语。他看着伊莎那眨巴眨巴的美丽大眼睛,品味着伊莎刚才的语句。

    李探星:“这么说在海岛军事训练时的木棒也是你收集的?”

    伊莎:“是的。”

    李探星:“你收集这根木棒是为了证据还是为了记忆?”

    伊莎:“证据……哦,不是,是为了回忆。”

    公诉人:“反对!法官大人,被告律师再三误导证人!”

    李探星立即大声面向法官说:“法官大人,证人言不由衷,言语中多有不实之处。一方面说喜欢我当事人,一方面要陷害我当事人;一方面说为了收集回忆;一方面却把回忆交给联邦调查局当成证物。我请求再次询问证人。”

    大法官:“公诉人反对无效,请被告律师继续询问证人。”

    李探星对伊莎问道:“我当事人所使用的鞋子也是你收集的?”

    伊莎回答说:“是的。”

    李探星:“那你还收集过李侠的其他什么东西了吗?”

    伊莎:“没有了。”

    李探星:“你为什么只收集这些可以做证物的东西而没有收集其他不能做证物的物品呢?”

    伊莎:“……”

    公诉人:“反对!证人收集什么物品是她的权利,被告律师无权过问!”

    大法官:“反对有效!证人可以选择不回答被告律师的提问。”

    李探星正想陈述让伊莎回答这个问题的理由,没想到伊莎却抢先回答了:“我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法庭的空气又是为之一顿,却转瞬活跃起来。不管是谁,大家都在期待着伊莎又爆出什么独家新闻与笑料。

    伊莎:“木棒上有李侠的鞋印,可以见证这一个月来我们爱的足迹,;我拿走李侠的鞋子,是想看看这个月来我们爱的足迹,因为这个爱的足迹也许只有这一个月的期限了,而我希望能珍藏它更长,最好是——一万年!”

    这赤裸裸的爱情宣言在这严肃的法庭气氛中显得太不协调了,以至于公诉人及陪审团的成员们也出现了捧腹大笑的局面……

    这赤裸裸的爱的表白却与无情揭发爱人犯罪过程勾结纠缠,简直充满了黑色的带着讽刺意味的幽默。

    站在李侠一方的人浑身都起了鸡毛疙瘩。恭子说:“晕了!晕了!这什么世界啊?爱情竟然可以这样在法演出?”肖诺气愤地说:“这是什么狗屁爱情嘛?这个可恶的伊莎根本就是从地狱里出来的,杀人不用刀的魔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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