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帝主风流 > 第二章 第一节 暴风女神
    拍了拍酒醒后仍是阵痛的头,看见枕着我的手臂,仍窝在我怀中酣睡中的音儿,经过一晚的熟睡,她美丽的脸庞一洗疲累,呈上艳丽的红润之色。玉脸上两个小酒窝更显可爱。

    想起这美人儿为了我,独自一人,不辞万难,长途跋涉找寻我的踪迹,在终于找到我之后,整个脸上浮起的满足,快乐与轻松,说来惭愧,除了“爱”这个看似虚无飘渺的东西,我能给她以外,我再也一无所有。也只有在这一生用满腔的爱意与怜惜来偿还这笔沉重的情债了,,温柔的在那绝美的眼睛上温柔的一吻,我轻轻的把手臂抽了出来,轻声轻脚的穿上衣服。

    打开门,一轮弯月还是挂在树梢上,迟迟不肯没入地平线之下,(亚特兰斯大陆独有的景色。。)而东方已经冉冉升起的太阳已经急不可待的透出金光。除了富人们居住的城东还是沉浸在一片笙歌燕舞中,城西的穷人们早已起来操起了养家糊口的物事,忙活起来。

    来到大叔的包子铺,要了三个包子,一碗粥,找上一个位子坐下,就听到:“帕弗,听说清风关和白云关已被克力斯帝国的军队攻破了,现在他们号称帝国第一的黑狼军团已经直抵西北大营了。惨败在旋风崖后,亚特兰斯帝国已经拿不出足够的兵力来抵挡,前景惨淡!”

    “这场战争还真有点意思,先是亚特兰斯帝国当猎人,克力斯帝国当兔子,现在却是亚特兰斯帝国当逃犯,克力斯帝国当追兵,这个亚特兰斯帝国皇帝还真够有魄力的,派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子当统领,去当尚书令,那小子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妄想把克力斯灭了,现在好了,一切都不用担心了,西北大营铁定完了,那个亚特兰斯帝国的皇帝现在不知道正躲在哪里哭了,哈哈哈哈!”

    失去了清风关和白云关,克力斯帝国和西飞帝国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把军队直接调到帝国境内作战,在那两个用无数人的尸体堆砌起来的关口后面,就只剩下最后的防御——西北大营,如果西北大营也沦陷了,那他们也就可以毫无顾忌的长驱直入,直捣帝国腹内,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再没有军队能抵挡得了克力斯帝国的重骑兵。到时候除了尽人事全力反抗以外,毫无他法。

    不过既然我已经再也不是那个帝国的皇太子,就连平民也算不上,我也就不用为他的生死存亡担心了,按常理说我应该是会开心的啊!可是为什么我心中却是如此沉重,愤懑,与不安呢?就象有什么东西堵塞在胸口。

    为什么,父皇你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被柔妃一党追杀,而无动于衷,你真的有这么冷血无情吗?可是以前的父皇你不是那样的啊!我在心中大声的呐喊着。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我现在的心中滴下的却是血泪。

    但是我清楚的知道,这件事对我最大的震撼不是父皇对我的无情,而大部分原因都是针对北岛。风的不争气,败得这么彻底,输得这么窝囊。亚特兰斯帝国就在他这么举手投足间,眼看就要面对社稷颠覆的考验。毕竟我身上流淌着的是太阳神高贵的血脉啊!

    但是即使我生气,我悲伤,又有什么用呢?只是我的二路军那些生死与共的朋友们还有那些淳朴热血的将士们,还有两位心爱的人儿,你们。。。

    “蔷儿,霜儿,铁狮,子明…你们,唉,不知道还有没有相见的机会。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谁又能料到是如今这等惨淡的结局呢?如果北岛。风不是以你们二路军数十万将士的性命相要挟,我也会与你们同生共死,展现我们二路军无限男儿气慨!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才不负男儿之志,现在的我沦落到如此境地,就是寄人篱下也不为过,忍气吞声,庸庸碌碌的活着,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有轮回,那么我希望来世还能和你们在一起!”我心中无限感慨,但是我知道是没有人能回应我的。

    我丢下两个比司,混混噩噩的径自向“托依斯米店”这个号称是两大陆最大的米店走去。毕竟心情不好是一回事,但是这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还是得继续下去的。

    “滴答,滴答…。”一阵铁蹄声,跟着“让开,快让开”的呵斥,伴随着路人呼痛的呻吟声从前方传来,这又不知是哪家贵族的公子小姐,清晨就在大街上遛马。但是路上的行人却丝毫没有减低闪到路旁的速度,一个一个马上闪到路边上,站的笔直,就像在臣民在等待君主的巡视一样。

    但是头脑混乱的我却还稀里糊涂继续耷拉着脑袋走在路中间。那一团雪白,白得像雪的高头大马就像一超大雪球眼看就要砸在我身上。

    随着一声娇叱,那马在我身前停了下来,马仰起前蹄,仿佛就要腾空而去,看到其后长达一米深约一拳的托痕,就是马蹄也深深的埋在里面,还真是惊险万分啊,这才把我从混混噩噩中惊醒,暗吸一口凉气,快速的往后退了几大步,如果不是那女子高超的驾驭之术和马的神骏,我要是真的刚才被撞上了,即使不死也要落下个重伤。

    而马上那女子早在马身扬起的时候,已经凭空跃起,稳稳的落在我身边。

    那马,由头到脚一色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尤其丝马颈背上长约盈尺的鬃毛,随风荡起,完若无数跟白色的丝穗,迎风飘扬,很是风liu,洒脱。在外形上就是与我那追风也不逞多让,但是却没有它那舍我其谁的霸气。不过也是罕世难见的千里神驹。显然是有权有势人家的宝驹,我不由想起我那些为了掩护我逃亡而罹难的亲兵们。还有跟随我长达三年的宝驹追风。

    “喂,你这人怎么都不看路的,要是真的撞上了,我看你不死也得残废。”那女子抬起头娇叱道。

    我低下头看着这个与我齐肩高的肇事者,黑纱覆面只留下那宛若秋水的眼睛,一身白色软甲尽数勾勒出窈窕身材,一条紫巾扎着瀑布似的碧绿长发,直至腰间,留下短短两束垂在眼前。身材装束,尽显飒爽英姿,清新的芳香扑面而来,让人有揭开她面纱,一睹芳颜的冲动,料想容貌也必不会差,单是尽现玲珑浮凸的绝妙身材,就可使大陆无数风liu侠少患尽相思之苦。让名闻大陆的色狼,色鬼,花盗老大们口水直流,不过以我现在如此落魄境地,也再不复赏花之心,只希望剩下的这一生可以平平安安的度过。

    “对不起,是小人没有长眼,还请小姐恕罪。”我对那气质高贵的小姐诚恳的说道。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的我只能摆下低姿态,非常希望这豪门贵族的千金小姐,不要为难与我,于是行了一礼,绕道而走。

    但是不幸得很,看到我那真诚的目光,那女子明澈似水的眼睛反而更亮了,非但没有放过我,反而跟过来,一个瞬间移动术马上就拦在我面前,碧发飘飘,那神态极是悠闲。一双紫色眼瞳的美丽眼眸紧盯着我。

    那身法如果没有看错,是只有皇族才有资格学习的高阶瞬间移动术。

    碧发,明克,娇蛮,聪明,皇族,明克。爱丽斯这个名字以闪电之势从我脑海中决堤而出,不会是这个和我有“深仇大恨”的昔年在皇室学院号称“暴风女神”的大小姐吧!如果真的是她,我都不知道让音儿到什么地方去为我收尸。想起她当年学院的几起最为著名的暴力事迹无不与她有关,想起当年我让她脸面尽失的那件事,我的心都抽搐起来,看来也只有以不变应万变了,小心为妙,安全第一。

    (高阶魔法是西大陆只有皇族和极少部分贵族才能学习,这是天山神族为了培养这些帝国的王孙贵族,成为神族的信徒,进而扩大在整个大陆的影响,而在明克公国设立皇家学院和光明教廷,大陆上很多学院,学校都与明克公国的皇家学员和光明教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都以培养贵族成为神族的附庸为首要任务,而平民无缘学习这些高级魔法,家境殷实点的还可以上那些私立的学校学一些低阶的魔法,而其中一些幸运的或者还能学些中阶魔法,但是如果出生在一贫如洗的家庭,就不用想学习魔法了。

    禁咒级魔法,高阶魔法,中阶魔法,低阶魔法。威力依次减小。魔法又分为八个系别:光系,暗系,水系,火系,土系,电系,风系,和召唤系。)

    “你这人,让我的宝马受惊了,难道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轻松化解了吗?不过。。。”女子停下来,皓首仰望着此刻霞光万道,迤逦非常的艳丽天空。那双大眼睛使劲转溜着,似乎在想用什么方法来折磨我,替她爱驹“报仇雪恨”,而我此刻也在期待她的下文,但是同时她手中的马鞭却没落下,以霹雳不及掩耳之势直劈而下。

    (最毒女人心,眼前是一个乖乖女,但是在你背后如果让她们发起狠来,他们能想出N种方法折磨得你死去活来,毫无抵抗之力,同时却给你最最最温柔的一刀。但是你却仍然不忘她给你那清晰纯美的形象,只叫自己死得其所,毫不冤枉,临死前还自认为一定是自己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

    唉,男人就是这样,特别是以风liu自诩的好色的男人,死在女人手上总比死在仇人手上好,命好的当然是得到如花美眷,称之为“风liu”,命衰的就死在香气弥漫的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称之为“犯贱”,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些人都不为过,呵呵,我是这样认为的,众位大大不知有何感想。)

    虽然没有想到她这样的狡猾,但是不就是一鞭子吗,我早已不是什么狗屁的皇太子,还要什么尊严呢?摸了摸鼻子,自嘲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想起风光不在,潦倒不堪,于是不由感慨道:“人生在世不如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轻叹一口,于是直起身子,昂头挺胸,闭上眼睛,准备生受上这一鞭子。说时迟,那时快,其实几个动作和吟诗都是发生在一瞬间。

    不知是被我夷然不惧的神态所吸引,还是被我低声下气,却毫无反抗之力的那口轻叹所迷惑,那马鞭就这样停顿在半空中,仿佛在我和她之间还有什么东西在阻隔着,只看见她拿着马鞭的一双娇巧滑嫩的玉手微微颤动着。

    于是我睁开眼睛想从她口中找出让我困惑不解的答案,那樱桃小嘴微微张开着,玉容蒙上一层红光,整个神态都是高兴至极,绝美的眼睛里也仿佛突然划出一道喜悦的彩虹,让我更加迷惑,这女子是怎么了啊?

    但是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我胆战心惊。

    那女子把那如花娇颜凑到我跟前,用兴奋异常却是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到的语调对我说:“你是亚特兰斯。凌云。”露出激动万分的神采突然变得阴沉起来。

    听到这句话后,我不禁暗吸一口凉气,但是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破绽,在万分之一秒后,马上压住心中的浮动,摸了摸鼻子,大声对她说道:“我可不是亚特兰斯帝国那个天才少帅,但是我倒还真希望是他呢!小姐一定是认错人了。还请小姐高抬贵手,不要拿小人开玩笑了,小人还得去干活呢?真的是很对不起,神驹既然安然无恙,那就还是请尊贵的小姐送小人一个人情,如有需要,小人一定效犬马之劳。”向她道了一礼,说完转身就走。

    ##作者话:^_^^_^我亚特兰斯。凌云,现在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回来了,对于大大们的支持还有几位作家仁兄的提点,小弟深表感谢,又可以继续让这本书毒害下去了。(^_^)

    总算补考完了,郁闷,先发上一节,庆祝一下。(汗。。。)

    一门就是三十大元啊,上个学期舞弊工作做得好,只挂掉两门,开心啊,上上个学期一次就交了二百四,如果补考过了,倒还好,但是如果没过,嘿嘿,小弟这本书就可能真的会成了太监去,极度郁闷中。

    谢谢兄弟们捧场。

    小弟有一个疑问啊。不知道你们是喜欢更新得快的还是一次有几次的分量的,给个答复,让小弟斟酌斟酌啊。

    每次更新都是至少四五千,脑细胞都不知道挂掉多少,但是推荐实在是。。。。。

    所以本小作家每次进入文章的界面顿时陷入昏迷中。

    但是小弟却还是痛苦并快乐着,因为小弟自己还是对其中的几节还是比较满意的,不要说我是自恋狂,更加不要用砖头来砸我,嘿嘿,我闪我再闪。

    闲话就不说了,用了一个通宵的时间洋洋洒洒四五千字也打完了,小弟睡觉去~~~~~~去~~~~去了,下节在明天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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