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哥非常鄙视地瞅了我一眼,没有理我,转头继续吃着。
不一会儿,一碗杂碎就重新摆到了我的面前,真的是一大碗,就是那种超大超大的海碗,里面满满的都是肉,我不自觉地瞅了一眼旁边的默哥,默哥也是一脸懵逼地看着那碗。
我一下子就有些开心了,随后默哥朝着我就竖了一根大拇指,没有说话,我朝着他不屑地甩了甩脑袋,拿起筷子也吃了起来。
“哎,对了,小子,你刚刚给了那死胖子什么东西,给他吓成那样?”
听到默哥的话,我吃饭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很淡定地喝了一口汤,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整个人显得非常的平静。
“那死胖子结婚了,有差不多三年了,媳妇长的蛮漂亮的,而且”说到这儿的时候,我抬头瞅着默哥,脸上的笑容显得特别的怪异。
“而且,他居然已经有儿子了,是个大胖小子,生下来有八斤呢,现在已经快一岁了,白白胖胖的,老可爱了!哦,对了,这还有照片呢,说实话,拍的特别好。”
说着,我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来一摞照片递给了默哥,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子,女子留着马尾,略施粉黛,看起来特别有韵味,然后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照片有在超市里面拍的,有在公园里面,还有在母婴店里的,里面甚至还有几张是在家里面拍的,拍摄的角度特别好,也不知道是怎么拍的。
默哥把照片挨着全部看了一遍,看的非常的仔细,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眼神之中明显充满了惊讶。
“这个照片是不是就是那个什么戴朕给你拍的,这货他妈是个人才啊,这有些角度他是怎么拍的,你看看这个,这他妈拍的可是正脸啊?难道那女的就没有看到吗?还有这张,这是人家家里啊,他究竟怎么拍的!”
我哈哈大笑了起来,戴朕,是我学生时代就认识的一个朋友,号称是《水浒传》中,神行太保戴宗的后人,然后这货是个小偷,或者说神偷更合适一些,手速快的一笔,这么多年了,就在我的身上栽过一次。
那是差不多六年前,那年我刚刚升上高一,过年回家的时候,在汽车站,我好好地排着队买票,就感觉自己的腿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我低头一看,就看见裤子的口袋被人给划了一大口子,口子挺大的,能清楚地看到大腿已经流血了,哗哗地流。
然后,我的后面正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身材瘦小,皮肤黝黑,活脱脱的一个猴子的造型,此刻,男子一手拿着我的钱包,一手夹着一个小小的刀片,就是那种刮胡子的刀片,一脸萌萌地看着我,这人就是戴朕。
当时戴朕估计也是被搞得有些懵逼了,愣愣地盯着我,然后居然开口向我问道,一点儿也没有被抓现行的尴尬。
“你,你,大冷天儿的出门,都只穿一条裤子吗?里面啥都不穿啊?不冷吗!”表情特别特别的萌。
我低头看了一眼还在流血的大腿,整个人都愤怒了,右手攒足了力气,一拳就抡在了戴朕的脸上,直接就给他抡倒了,然后一步跨过去,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这货躺在地上大喊大叫,许多人都是冲上来拉我,周围乱的一塌糊涂。
后来,可能真的是缘分吧,我们又遇见了那么几次,然后就成为了朋友,而且,这个人对我的帮助很大,很大,我能在四年的时间里重新回到这座城市,他绝对是居功至伟的。
想到这里,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从默哥的手中接过照片,重新揣在了口袋里,看着依旧有些不可思议的默哥。
“行了,甭想了,他这个人,想你是想不明白的,赶紧吃,然后我们去溜达溜达,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变化真大!”
。。。。。。
晚上十点多,J市,黄华街。
这里是J市最早一条发展起来的商业街,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里汇集了整座城市里最为古老的娱乐场所,虽然面积,规模都比不上后来发展起来的商贸区和开发区,但位置优越,而且老牌子了,还是有不少客人的。
慢摇吧,就是其中一个非常著名的歌舞厅,在我还上高中的时候,这里非常非常的火爆,那时候还来这里玩过几次,规模不大,一楼是舞厅,二楼是包厢,三楼非内部人员是不可以上去的。
此刻,我跟默哥两个人站在慢摇吧的门口,一人叼了一根烟,看着面前的建筑,比起我们四年前离开的时候,这里的规模又变大了许多,装修也是特别的豪华,特别的大气,而且大冬天的,这么晚了,舞厅里还进进出出的都是人,想来生意也是异常的火爆。
“确定了吗?非要今天晚上就动手吗?明天咱们的盛世浮华就要开业了,不能多等一天?或者说等贪狼他们到了也行啊,他们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了!”默哥皱着眉瞅着我,表情看起来特别的严肃。
我低头沉默了一下,转头看着默哥,伸手指着自己手腕上的念珠,态度也是非常非常的尊敬。
“默哥,你知道吗?这辈子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男人告诉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出来混,早晚要还的!然后,”我笑了笑,笑容有些哀伤。
“然后,我叔已经还了,他难道不该还吗?今天我就要屠狗,祭旗,为我盛世浮华的开业送上开门红!”
默哥瞅着我,神色变得非常非常的复杂,紧接着很是欣慰地笑了起来,摇了摇头,率先走进了慢摇吧,我摸了摸手上的念珠,也跟了进去。
刚一进去,嘈杂的音乐立刻涌入人的耳朵里,大门正对着的是一个巨大的舞池,舞池的后面是一个吧台,周围都是那种小的卡包,然后一个个穿着暴露的男男女女在舞池里摇晃着自己的身体,醉生梦死。
我们两个人走到吧台那里,开了一个豪华包间,点了几个果盘,两箱啤酒,然后就被那个舞厅的服务员给带到了二楼的包间。
到了包厢的门口,我拍了拍服务员的肩膀,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一摞钱,直接塞到了他的口袋里。
“行了,你走吧,给我们叫几个姑娘进来,要好看的,唱歌好听的,然后,我们自己挑,进来就有小费,挑上的,翻倍!”
服务员一下子就笑了,连连点头,转身就去安排了,然后我跟默哥两个人就进了包间,顺手就把门给关上了。
很快,服务员就带了差不多有六七个姑娘进来了,年纪都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一个个的穿着都很暴露,浓妆艳抹,小旗袍,黑丝袜,统一的红色高跟鞋,这个性感。
我在这些姑娘中来回看了几眼,然后伸手指着其中一个长头发,妆容相对也不是那么浓的,“来,就你了!”默哥也很快挑了一个,其他的每人拿了一小沓钱也都出去了。
等到所有人都出去以后,那个长头发的女子直接就坐到了我旁边,然后整个人都靠在了我的身上,两只手挽着我的胳膊,我能明显地感觉到两只软绵绵的东西压在我的胳膊上。
“这位小哥,第一次来这里玩啊?以前怎么没有见过啊?长的怎么这么俊啊!姐姐好喜欢你啊。”说话的时候,手还在我的脸上不停地摸着。
我皱了皱眉,将胳膊从女子的手里抽了出来,然后往边上挪了挪,跟她保持了一段距离之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着,深深地抽了一口。
“鬣狗呢?他今天来了没有?”
“什么鬣狗啊?这位帅哥,大家来这儿就是来玩的嘛,好好的找什么狗啊!”女子瞅着我,表情特别的疑惑,说着又往我旁边靠了靠。
我皱了皱眉,心里也不知道怎么忽然有股子暴戾,但我很好地压制着,我知道我不能生气,随后我整个人都靠在了沙发上,嘴角上扬,四年的时间,四年的磨难,确实让我成长了不少。
“芳姐,弟弟我当初费尽心思地把你安排到这里,可不是让你来这里吃喝玩乐的,是让你来帮我做事情的,既然你不知道鬣狗,那我就换一个说法,张宏伟呢?”
芳姐坐在原地,脸上的那种魅惑众生的笑容也不见了,看着我的目光显得非常非常的复杂,许久之后,她突然笑了起来,笑容特别怪。
“小天,咱两认识这么多年了,我也算是看着你成长到了今天,见证了你从一个孩子,一步步地蜕变成为了现在的这幅模样,见证了你从上学时候的小打小混,到后来走上这条不归路,现在你的脑子里,满满的都是仇恨,当你的心彻底被仇恨掩盖的时候,那你,还是你吗?”
我皱着眉,也没有说话,因为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像芳姐说的,她对于我的一切确实够了解的,从我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之后的许多事情她也都知道,都见证了,甚至都参与了。
“鬣狗今天一大早就来了,在这里呆了一天,现在应该还在三楼,而且到年底了,这里的人挺多的,徐昂,林志国他们都在这里,我不知道你现在要做什么,但是,我觉得你应该考虑清楚!具体的情况让露露跟你说吧,我有事先出去了!”
说着,芳姐直接就转身出去了,看得出来她的心情非常的不好,我坐在沙发上,也有些郁闷,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刚想点上,一只手就探了过来,直接就给我拽走了,我扭头瞅着默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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