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悠哉小先生 > 第三十二章 谁抢走了我的衣服
    林榛总算从秦简薇那里得知,银子是刘华茂克扣下来的军饷,这是最后一批,前几批早就用不同的方式运走了。

    大华的朝廷运作模式和林榛前世所熟知的六部制度一样,而周府尹和刘华茂都是金陵的地方官,不同的是,都指挥使是朝廷任命的常设官员,掌管一方军政,也就是说金陵有都指挥使,庐州,姑苏等地也有都指挥使,但府尹却不是常设官,类似于前世的直辖市市长,并不是每个地区的行政最高官员都叫府尹。

    金陵乃是江南的核心,洛靖等江南派官员大多从金陵发迹,也为朝廷每科科举都输送了无数的人才官员,洛靖走后,这才下派周公敏来到金陵担任府尹,这也是为了牢牢把金陵抓在朝廷的手里。

    自古以来就有江南丰天下足的说法,金陵也是江南税收的主要来源,纺织,布政,甚至盐铁都和金陵息息相关,大华外敌来犯,江南万万乱不得。

    大华屡被犯边,金陵今天又征兵了一轮,且为了装备和锻炼新兵,朝廷通过户部从国库里拨了一大笔的银子,没想到最后肥了刘华茂。

    可林榛仔细一琢磨,这事情也没这么简单。

    刘家祖祖辈辈都在金陵,实打实的地头蛇,可周公敏是魏征的嫡系,乃是朝廷的中坚力量,更是从京城直接下派下来的京官,也叫天官,表面上更是刘华茂的顶头上司,这强龙没道理压不了地头蛇啊,没看到魏征也来了金陵吗。

    七夕诗会将近,刚表面辞官的魏老头也在金陵,可以说这天下,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江南呢,刘家怎敢在这个节骨眼上,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军饷伸手?

    而且,刘华茂竟然敢暗中针对洛家,真的不在乎远在京城的洛靖吗?还是有人再给刘家撑腰。

    林榛正在认真的思考着,这事他越琢磨越觉得有些蹊跷,看来魏老头提前给他露了底,也是为了让他有些心理准备。

    这下可有意思了,林榛不忧反喜,本以为这事没法让刘家伤筋动骨,可没想到他们胆子这么大,手都伸到军饷上去了。

    这事一旦落实,任凭刘家背后手眼通天都没用,周公敏有足够的理由来一出先斩后奏,直接把刘家给抄了。

    林榛嘿嘿一笑,今儿这趟出来收获可真不小,就花了两只兔子就打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他灵机一动,计上心头,只要回去之后好好操作一番,总有办法让刘家自己露出马脚。

    秦简薇好奇的望着面前这个书生,挪用军饷才是抄家灭九族的事情,刘家要是清楚林榛知道这事,那可真的就要非置林榛于死地了。

    不知道这个书生在傻笑什么,莫不是吓傻了?自己早就提醒过他,他还非想要知道。这下好了,吓出问题了,不知道这傻了,还能不能给她烤兔子了?

    女侠望着自己手里还剩下半只的兔子,又摸了摸自己已经圆滚滚的可爱小肚子,想了一会,拿起搁在一旁的宝剑,寒光一闪,重新架在了书生的脖子上。

    怎么回事,脖子凉飕飕的,林榛回过神来,只见得吃货竟然又拿剑指着他,难不成这刷子刷过尸体的事情暴露了?不可能啊。

    他刚想说话,只见秦简薇身形一闪,瞬间来到他的面前,林榛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觉得身上一凉,自己那件薄薄的长衫已经落到了她的手里,只给自己留了一层雪白的里衣。

    秦简薇身形一闪,纵身飞到河边,手中寒芒耍了个漂亮的剑花,就从河面上斩下一片大荷叶,麻溜的把半只兔子包裹好,又用林榛的外衣在荷叶上包了一层,满意的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这下就不会凉了。’

    说完,也不管愣在原地的林榛,一个闪身,上了树梢,这才低下头对林榛说道:“我叫秦简薇,三天之后,你把兔子准备好,我会去找你的。”

    不是,你倒是把衣服还回来啊,兔子是不凉,自己要凉了。金陵的夏末仲夜,林间的冷风可不是开玩笑的,林榛蜷缩着身子,双手环抱着自己,颤颤巍巍的往城里走去。

    电视剧都是骗人的,什么狗屁女侠,哪有什么侠义精神,高来高去,扒他衣服,会武功了不起啊,简直就是个女流氓!

    林榛看着眼前的一片漆黑,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瞪大了双眼,自己好像忘记了回去的路了!

    …

    一丝晨光打破了夜的宁静,太阳缓缓地从秦淮河面上露出,微凉的风打在祝初瑶的脸上,惹得少女洁白的脸蛋上出现一丝润红。

    林大哥交代的事情已经完成了,作坊也打理的差不多了,顺利完成任务的祝初瑶显得有些高兴,欢快的迈着小碎步前往晴雨楼,再过半个时辰,就要开始卖早茶了。

    她拐过街角,前面就是晴雨楼了,远远的看见门口竟然有一个雪白的身影,蜷缩着蹲在地上。

    祝初瑶有些疑惑,附近的商户都知道这乃是周家的财产,城里有名的泼皮陈二狗乃是晴雨楼老板的小弟,就连丐帮要饭都少有敢来的,为何会有人在晴雨楼门口过夜。

    难不成是新来的叫花子?

    祝初瑶加快了脚步,她心里善良,本身也是穷苦人家出生,托林大哥福,这才谋了条生路,不仅能养活自己,不用像一般穷人家的姑娘,只能嫁到别人家,或者卖给大户人家,还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

    遇到这些可怜的人儿,她总是忍不住爱心泛滥,施舍好些食物,再给些散碎银子。

    别看现在还是夏天,可空气里已经带着些许秋凉,夜里更是雨露刺骨,这人在外受冻一夜,可别着凉了,还给再给他拿点衣服才是。祝初瑶这样想到。

    她快步走到那人面前,只觉得这人身形有些面熟,这白白的里衣虽然已经沾满了落叶灰尘,可祝初瑶还是能一眼认出,这衣服好像是她前日刚刚浆洗过的那件,绣鼻轻耸,没错,这淡淡的独特皂角香,正是她自己亲手采摘处理的皂角才独有的。

    自己前日是给谁洗衣服的来着?祝初瑶望着眼前这把头深深蜷缩在一起,努力抱团取暖的可怜人,渐渐瞪大了双眼,不可思议的喃喃道:

    ‘林…林大哥?’

    缩成一团的白球儿闻声缓缓地颤动了两下,渐渐地舒展开了,慢慢抬起头来,林榛那张清秀的小脸儿早已冻得苍白,嘴唇都失去了血色。

    他嗫嚅着双唇,眼睑颤抖着看着面前这亲切的可儿人,像是见到了来拯救他的天使,久久说不出话来,眼角缓缓滑落了一滴清泪,竟然委屈至极的哭了。

    “初..初瑶,我好惨啊,那个女人不是人,她是魔鬼,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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