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各答的集市上,邓修和阿兰娜充分发挥了少女的优势,在讨价还价的空余,只用了几个不同的笑容就把那些摆摊的大叔们和大婶们哄的迷迷糊糊的,至于小伙子那就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在眼中泛出了桃花,印度有桃花吗?好像桃子是温带的水果吧,不过暂时想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了,大家担待一二。
丰收的少女带着战利品走出集市,一头大象向他们走过来,大象的背上坐着一个小屁孩儿,也就十一二岁,衣着华丽,一看就是有钱人的孩子,他对着阿兰娜大叫:“阿兰家的阿兰娜,嫁给我吧,我辛普森.雅戈是加尔各答最大的庄园主塔尔.雅戈最宠爱的儿子,我会用大唐的丝绸做出最好的衣服给你穿,用来自阿拉伯的女奴来伺候你,等我们的孩子……啊!”
原来乐2少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条咸鱼把小屁孩砸下了象背。
阿兰娜冲过去揪住辛普森的脸一通揉拧,小屁孩哇哇叫着求饶,路人们笑嘻嘻的看着阿兰娜和辛普森小孩子一样的打闹,确实他们也都是小孩子,阿兰娜也不过14岁,虽然在大唐有不少萝莉控表示可以吃了,但是实际上汉人的女人15笈笄,才是成年标准,各个文明基本上也有类似标准。
收拾完辛普森的阿兰娜趾高气扬的从辛普森身边走过去,乐2少走到辛普森身边:“怎么凶猛的女人,不可怕吗?”
“可怕,但是我就是喜欢。”辛普森回答,“请你这个咸鱼佬离阿兰娜远远的,万一带坏了阿兰娜,我长大成人之后怎么娶她?”
乐2少摸摸鼻子,走开了。
李四云继续和阿兰交流铁匠技术一整天,印度人做饭的味道还凑合,但是咖喱配牛肉才是王道啊!在印度想吃咖喱牛肉?开什么玩笑啊?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
入夜,李四云拉着邓修回房间,刚刚把行囊打开,乐2少就叫门了。
李四云刚拉开门,一身夜行衣的乐2少就挤进来,看着放在床上的夜行衣嘿嘿嘿嘿一阵奸笑:“四云,你要去干什么?”
“一个用咸鱼偷袭小屁孩的贱人你穿着夜行衣来我房间里做什么?”
邓修则是呆呆地问:“乐2哥哥难道是对我师哥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吗?”
一句话将乐2少彻底击沉。
开玩笑归开玩笑,正事还是要去做,虽然也算不上什么正事了,但是计划做好了,怎么能不行动?
李四云很快就找到一头牛,将其一拳头打晕,把青龙剑从背后取下交给乐2少,自己扛起牛急匆匆地走回住处,乐2少已经换回常服等在灶台边上了:“四云怎么这么慢吞吞?”
李四云狠狠瞪了他一眼:“想吃就别废话!”
邓修的手艺没得说。
不过一头牛七八百斤,宰杀后净肉也就有400斤上下,不说这四个人饭量怎样,就连斗米只羊的廉颇老爷子和大唐第一饭量的薛礼“雪人贵“,这种牛人也一顿饭吃不了一百斤牛肉啊。四个人可劲造,李四云吃了大约30斤肉,坐下都费劲,乐家哥俩就好一点,40斤左右,也都走来走去消化食,邓修~虽然和李四云是小两口了,17岁的少女哎,要保持身材!
剩下的牛肉怎么办呢?
印度这地方,天气热的很,常温的熟食一天准馊,如果放到明天下午,估计已经臭不可闻了。
当然一直小火咕嘟着没什么腐败的问题,不过在印度,尤其是阿拉伯入侵之前的印度,你敢在加尔各答这个繁华都市煮一天绝对违禁的牛肉吗?
至于扔掉这个做法,任何一个大吃货帝国的人,都是绝对不会饶恕的,前边讲过大吃货帝国的由来,为了让大家记忆犹新,这里再重复一遍:大吃货是饿出来的!在大吃货帝国的历史上,无数大吃货帝国的奠基者是饿的没有办法了,才把元素周期表啃了一个遍啊又一个遍,每朝每代,大吃货帝国的人饿死的都不少于6位数,惨一些的,甚至达到并超过三分之一过。而且多次成为一个朝代消亡的丧钟,强汉由此亡,盛唐由此亡,五代十国由此不停更换,富宋由此被异族不断打压,一直到灭亡,蒙元由此断送了赖族(参考于酒徒的《明》),大明更是被送到了满清的餐桌上,满清靠着南美三大件:玉米土豆白薯撑过两百年,饥荒仍然不停侵害着中国人,一直到民国,反饥饿还是中国人的重要日常。人民共和国也和饥饿斗争了三十几年,才开始走向发达国家的行列,只有认清自己,才能在认清对手的情况下想办法战胜对手,如果连自己的这一点世界全知道只有自己强迫自己不许自己知道,你还有什么可能去在这个世界与白头鹰酱这样的强敌争锋并且取胜?
既然不能扔掉,那么只有想办法让别人一起吃了。
于是:“阿兰娜,小姐姐做了一点吃的,来吃吃,味道如何?”
“阿兰!请你吃饭啊!”
终于,在大家一片好吃好吃的赞叹不已之下,牛肉失踪了。
印度的牛海了去了,丢一条也没人在意,除非……
牛皮被发现了。
印度人开始冲击港口的外国人,城里的外国人也有些朝之不保夕的感觉。乐家兄弟是来购买镔铁的,阿兰不过是他们俩雇佣来鉴定镔铁的,现在数量达到了,要不是为了阿兰娜,他们俩在李四云到来之前就可以走了,现在正好一走了之,似乎阿兰娜也被带走了,不过与主线无关。,先忽略了吧。
李四云只好带着小娇妻一路向西,印度的大地上物产丰富,顺着恒河逆流而上,鳄鱼这种凶残的水中之王少不了突袭他们的小船,不过鳄鱼身上那能够抵御乌兹刀劈砍的厚重鳞甲即挡不住白龙剑的锋利,也拦不下青龙剑的破甲重击,于是一开始很有几条成了邓修的厨艺修行材料,直到邓修看见顺流而下的死尸被几条鳄鱼撕开然后吞下去之后,水产丰富的恒河里边水中之王才逃过了两个大吃货帝国人的扑杀。当然替代鳄鱼的各种水产很快也躲开了两个吃货,没办法啊,恒河上每天都漂上十几具泡发的尸体,再加上一群洗澡的,大唐来的邓修和李四云怎么会有胃口?
于是两人弃舟上岸,印度出好马,其中有些通过不知道什么方法到了大唐,与大唐当地的马混血,著名的卷毛青鬃马,卷毛狮子兽就此诞生。
在塞北草原上闯荡过的小两口一见原版的卷毛战马就喜欢的不得了,花大价钱买也,可惜人家不卖。
你们猜猜看,小两口是打算用李四云在铁匠方面的一技之长来解决问题呢,还是用邓修在厨艺的卖点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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