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女儿家家的,不必饮酒祝四哥,喝茶便好。”
昨儿个夜里,八哥派了个小太监给重毓送来了一封信。
信上说,四哥昨日已到秦环,王都里耳目众多,四哥便在城西的天下居定下了雅座,盼与他这离散了十余年的妹妹长叙一番。
重毓接了信,期待之余亦颇有些不安,辗转反侧至半夜。
据八哥重飒平时所言,四哥重廷是母亲生得三个皇子里最争气的一个。
大哥重礼为人老实敦厚,本分得没了分寸便难免成了懦弱,因而在重启赵的众多子女中平凡无奇,并不怎么叫人注意。
八哥重飒则与大哥截然相反。他性子明朗热情,行事高调冲动,较易被挑衅,从小便爱同其他兄长打架,闯了许多祸,叫重启赵颇为头疼。
而四哥重廷,更像是大哥和八哥的中和。
宫人说他自幼便十分讨王上欢喜,三个指头厚的典籍倒背如流,为人温和沉稳,带着八殿下读书时很有当哥哥的风范。待四哥及冠之后,王上更是把地势扼要的栊和城给他做了封地,另赏黄金百两,宝马数匹,一时间风光无限。
这样一个人,重毓一方面难免好奇,另一方面却因着自己的身份而忐忑不已。
至少自她“回”王都以来,明面上还从未有人怀疑过她的身份。
把重毓从刑场下救回来的是高策,一手安排重毓进王都做十一殿下的也是高策,这个似乎能在云河王都里呼风唤雨的高策,竟是王上身边的太监总管。
重毓是十一殿下,高策如是这么一说,所有人好像都已经相信了,包括重毓自己。
直到看到这封信,她才稍稍在这镜花水月里清醒了过来。
至少她可以肯定的是,重廷要见她决不是为着信里所说的什么离散了十多年的兄妹情。
春归心思倒是缜密得紧,熄火时道了一句:“四殿下连家里刚出生的宝贝儿子都不顾了,这般急着回来,怕是急着笼络殿下你呢。”
笼络她?
“想什么呢?菜都快冷了。”八哥挥了挥手,一边给重毓夹了只鸡腿。
重毓回过神来,正好对上对座正看着她的四哥的眼睛,一时之间不禁有些心虚,连忙慌慌张张得夹起鸡腿咬了一口。
“阿毓,手都渗出血了,怎么伤的?”四哥重廷说着,抬手过去握住了重毓的手腕,仔细端详了起来,“光是这么扎着可不行。老八,去给她买些挫伤的药粉来。”
重毓忙讪笑着抽回手,道:“方才街上有只疯鹿,兴许是我拦下来的时候碰着了。”
“哟,你不说我都没发现……”八哥惊叹一声,连忙跑出去买药去了。
“疯鹿?”重廷若有所思得重复了一遍,随即又将目光移到了重毓的手上,似是轻描淡写道:“我听老八说,你丢在外头的这十几年过得不算苦。”
“嗯……养父母待我很好,没吃什么苦。”重毓说着,一边默默得把手收放在了膝盖上。
重廷看着她的眼睛,笑道:“聚英馆,堂堂一个秦环城里赫赫有名的武馆,应该用不着养女干粗活吧?”
不过一两眼的事情,重毓本以为他是在看她手上的伤,原来是瞧茧子去了。
幸好她早已备好了说辞,眨了眨眼睛,道:“粗活倒是不曾干过,只是自幼便随武馆师傅习武,不比平常姑娘,皮糙肉厚了些……四哥嫌我么?”
“怎是嫌你,是怕你无端受了不该受的委屈。你既然从小学武,如今可还想再学?”
重毓自是愿意得很,便应了下来。
重廷亦对她有兴习武感到颇为自豪,一番交谈下来渐渐少了许多试探。
“四哥,今番小聚,大哥为什么没来?”
重廷苦笑着喝了口酒,侧首眺着窗外街上的车水马龙,道:“他不会想来的。”
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不成?
重毓自知问错了话,只好沉默着吃起了菜,一边暗暗企盼八哥快些回来。
“十一,你是个聪明的姑娘,有些话四哥便与你明说了。”
重毓心中咯噔一下,手里扒拉着饭。
“四哥但说无妨。”
“树欲静而风不止。”重廷摇了摇头,面色出些许疲惫,“你大哥不愿争,我和你八哥又何尝不是呢?”
“安弱守雌,他们当我们贼心不死,以退为进,便想着法子在朝堂内外造谣生事;伏低做小,他们便愈加得寸进尺,心狠手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呵。”四哥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红着眼道:“朝堂上争权夺利的事情,本是我们男人之间的事,同你没什么关系。可阿毓,你不一样。”
“父王待你不同于其他的女儿,你的地位,同我们是平等的。这意味着什么,你可明白?”
重毓自是明白。
平等,意味着她也可以带兵打仗,建功立业,封地为王。她能争取的远比她作为女子所能争取的多得多,其中甚至可能包括了多少人为之朝思暮想的东宫之位。
若她当真是这出生便受到了无上荣耀照拂的十一殿下,同这两位兄长结盟自是无可厚非。
只可惜她是个冒牌货。
一个无父无母以乞讨为生的小叫花子。
身上还有她那一肚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穿肠而出的蛊虫。
重毓眨了眨眼睛,说:“四哥,你说的东西太复杂了。”
重廷双眼里的神采顿时黯淡了下去,他张了张嘴,最终只好长叹一声,道了一句“也罢”。
待八哥重飒回来后,四哥便叫他给重毓撒上药粉重新包扎了一遍,另细细嘱咐了她些忌口的饮食,叫她多多留心莫要留疤。
三人又谈天论地的海聊了好一阵,眼看天色渐黑,四哥才叫散。
“十一,路长夜黑,好生珍重。”
酒楼里明晃晃的火烛照着重廷俊朗坚毅的脸颊,眼里的目光坦荡而真挚。
被这样的眼神盯久了,总不由得叫人心生愧疚,自己心里的那几分自私和胆怯也好似忽然被人抓出来放在了大庭广众之下。
重毓低着头暗暗捏了捏袖子,方支支吾吾道:“四哥也是。”
四哥淡淡一笑,眼尾泛起几丝波澜。
回王都的路上,八哥不知为何忽然安静了不少。
月光透过马车的窗帷缝钻了进来,照在了重毓那只缠着麻布的手上。
重毓借着月色,不由回想起了白天那个额头上有道狰狞的长疤的明媚女子,还有她的……郎君?
当时那梅花鹿直冲她撞来,她慌忙闪躲,也不知是谁在慌乱中给她打了个半吊子术盾,虽仍是伤了手,好歹侥幸逃了一命。
那女子和她郎君气喘吁吁的追来时,梅花鹿早已逃之夭夭。
他们二人神色懊悔得同重毓不停地赔不是,还说要送她去医馆,重毓自觉伤得不是很重,又因着同两位兄长还有约,便推辞了他们。
临别前,那女子握着重毓的手紧了紧,似乎有些意味深长。
直至方才,重毓才明白这额头上有道疤的女子为何瞧着颇为眼熟。
她不正是空霜节时鸿雁台上那个蒙着白纱的素衣女子么?
这人,这人原是五姐重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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