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pheles:恨恶“光”者。中世纪魔法师之神,与浮士德订约的魔神。
Rophocale:地狱的宰相,支配人间所有财富。
Melilim:使徒保罗称其为“空中大军的君王”,《启示录》中“使土地和海水变苦”的天使。
Rahab:原始的混沌之海的支配者。《以赛亚书》有提及其名。另有三则传说与Rahab有关,一是神创造天地时,命Rahab将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分开,他拒不从命,而被斩为两截,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因此被强行分开,Rahab自然因抗拒神被打入地狱。后来,天使拉结尔之书失落时,为免人与恶魔为争夺此书陷入大战,神命Rahab找回此书,于是他从红海海底找回呈缴,因此功得以复权。好景不常,Rahab支持的埃及法老兴兵追赶逃走的以色列人,神命Rahab分开红海让以色列人渡过,Rahab再度拒不从命,于是又被神给打回了地狱。
路西华(Lucifer)
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带来光明者”。在拉丁文中有“拂晓的明星(金星)”之意。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写到: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为何从天上坠落,你这攻陷列国的,为何被砍倒在地。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之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
路西华在身为六翼炽天使长的时候名为“路西斐尔(Lucifel)”。
在基督教传承中,路西斐尔曾被允许陪侍于神的右侧,是深受信赖的天使。他光辉耀眼,拥有凌驾周围天使的美与勇气,还拥有六对羽翼。
路西斐尔成为堕天使的理由有几个说法。
第一、他的心被邪恶蒙蔽,想取代神,自己坐上王位。
第二、路西斐尔看到地上的人类受苦,神却不加以拯救,因而成为愤怒的堕天使。堕落后的路西斐尔改称为路西华,据说他堕落的场所是和耶路撒冷相对的南半球。
(雅雅曾在一个美国人所著的《圣经释义》中看到另一种说法:路西华之所以成为堕天使,不是他企图比神更强,而是神害怕他比自己更强;因此将他打下地狱,以绝后患!……虽然这样的说法是对神的品质的挑战,但是雅雅还是觉得这种理由最可信。)
接下来谈谈路西华的性格。他的性格可以用三种动物来比喻,就是豹、狮与狼。豹的意义是“神与人类的敌人”,狮子是“墓地的守卫”,狼是夜行性动物,有把人送到冥界的形象。除此之外,这三种动物的头一个字母(Leopard、Lion、Lupus)都和Lucifer相同。
据说大天使米凯尔和堕天使路西华还被赋予神的两种性格。米凯尔是“神表面的容貌、正义、公正、慈悲”;路西华
约书亚记二章一节记录到在耶利哥有一名自称和耶和华平起平坐妓女喇合(希伯来字Rahab是女人的名字),该城尊其为领导,当约书亚攻入城时保留了喇
路西华与蛇的因缘可以说是从伊甸园的亚当夏娃就开始了。由于他可以自由变身,便变身为蛇,诱惑夏娃吃下智慧树的果实,之后亚当也吃了。这就是人类的原罪。他常和蛇的形象结合,也会以古蛇(龙)的形态出现。
但丁《神曲》中可以看到路西华在地狱底部啃食被冰冻的罪人。在米尔顿的《失乐园》中虽失去天使的光辉,但仍保有身为君主的威严。
在那玉座上,君临黑暗的那位支配者,就是曾被誉为至高无上的王者——“光之明星”——现在被称为路西华……
路西华之谜
在很多人的意识中,路西华=撒旦,但对所有相关资料分析后,还发现在研究圣经的人士之中,有三点争议:
首先,Lucifer一词不见于圣经,Lucifer语自拉丁(意为Lightbearer,希腊文的PHOSPHORUS,orEOSPHOROS)直指themorningstar(相当于现实世界中黎明时的金星,用来指金星的名称又有Hesperus,Cesperugo,Vesper,Noctifer,orNocturnus,见WilliamSmith的SMALLERCLASSICAL)自然亦可拟人化于他意上。所以它与希伯莱系统的传说无关(eg圣经中的撒旦,satan是翻自希伯莱文的英文)。
他原是非基督教系中的黎明(即光明)之神。
中世纪有一首诗中题到:
……Lucifer,howfallesttheefromtheheaven……(路西华,你如此由苍穹而降)。
看了这个我自然想到《以赛亚书》中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为何从天上坠落?”,又想到《最终圣战》中雅典娜的台词“黎明之子路西华,你居然从天而降……”
也有人认为这里提到的fall是“下凡”不是“堕落”,heaven也不是指天堂而是天空。可把这段想做是黎明曙光的拟人化……
三,翻译出版1611年KingJames版圣经的50多位学者还是“借”用该词来代替Canaanite(巴勒斯坦一带)神话中的“Helal”sonof“Shahar”(“Dawn”)于刚才提到的《以赛亚书》十四章:
Isaiah14:12Howartthoufallenfromheaven,OLucifer,sonofthemorning!howartthoucutdowntotheground,whichdidstweakenthenations!
有人说实际上这段是拿来骂politically(巴比伦之王),至于是否又可推而广之于一般的“邪恶”,“邪恶之”……就看“权威”们对圣经的“郢书燕说”了。
这用法是如此的普遍,以至当Milton(米尔顿)写《失乐园》时,很自然地用了Lucifer。《失乐园》中有一大部的情节乃Milton(米尔顿)个人的文学创作,不能视为圣经的“解译本”,详读两者便能清处地查觉。当今通俗的“恶魔学”乃是将两者混淆的产物,这倒无可厚非,只是实在无以做为论点的依据。有时我们必须分清楚:何者取自圣、何者取自基督教前(异教)文化,何者又是作家的创作。中世纪乃至文艺复兴时,基督教经历了一次与希腊神话的混同,但丁的《神曲》中可以很明显地见到。此混同仅及于俗世层面。不过讨论圣经或相关知识时,这些因素并不是非常重要
序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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