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首席大律师 > 第26章 血泣:罗曦
    江桢终于拿到了河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成为了正式律师,晚上白家树等人约了江桢一起到方屋酒吧庆祝。

    白家树自从做了酒吧的老板,又凭借在金宝莉案件中积累的美女人脉,经常主动请客约各路美女捧场,在白家树的经营下,酒吧的客人一天比一天多,经常人满为患。江桢为了满足消防安全条例主动限制客流,让小狼狗从部队找了两个高大威猛的退伍兵放在酒吧门口当保安,来的晚的客人就得在酒吧门口排队等待,除非有人出来或者让白家树给保安打声招呼才可以进去,不少客人以认识方屋酒吧的几位老板为荣,能插队进入方屋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这样反而让更多的时尚男女争相来酒吧光顾,方屋在济州的名声彻底打响。

    今天方屋搞得是怀旧主题,酒吧灯红酒绿,年轻人穿着怀旧复古的衣服随着音乐的节奏扭动着身躯。白家树穿着一身海魂衫系着红领巾,小狼狗穿的是爷爷的将校尼大衣,两人游走在客人之间,不停的与美女们打着招呼。

    江桢不会理会今晚是什么主题,依旧穿黑色西装带白色耳机,有个别客人对他招手,还以为他是酒吧的服务生呢。

    “哎!我说贞子,你也是老板之一啊,今晚是怀旧之夜,这幅打扮也不配合了吧?”白家树的胳膊搭着江桢的肩膀抱怨着。

    “没文化真可怕,我这就是在怀旧啊。”

    “怀什么旧?我没看出来。”

    “TheBeatles!懂没?”

    “你就继续蒙吧,明明是懒得换衣服。”

    两人互相打趣,看酒吧的生意这么好,心情都是不错的。

    江桢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找到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里传来一个疲惫的声音说道:“小江吗?我是你老罗叔啊。”

    老罗叔?江桢一时没想起来哪个叔叔是姓罗的。就听电话里的人接着说道:“小勇出事儿了,公安局说他杀了人,我去公安局打听,人家什么都不告诉我,我这愁的没办法了,听老邻居们说你现在当律师了,就给你打电话看你能不能帮帮小勇。”

    原来是罗小勇的父亲啊,老罗叔原来是济州钢铁厂的职工,济州钢铁厂在计划经济年代是济州的支柱产业,厂里待遇好福利好,又能分房子,多少人托关系走后门想去钢厂上班,可改革开放后,济州钢铁厂就像国内大多数国有企业一样,产能过剩、人员结构老化,慢慢的就跟不上节奏了,下岗改制成为了企业求生的必要手段,江海山第一份工作也是在济州钢铁厂下设的卫生院,卫生院分的房子就在罗家对门,可以说江桢从小见证了济州钢铁厂从辉煌走向衰落的过程。

    钢厂子弟从小就注定了长大后会接父母的班,进钢厂工作,因此没有多少学生喜欢读书的,九十年代中期罗小勇的父亲也下岗了,一家人整日为生计奔波,没人顾得上管教罗小勇,他自小又是个好勇斗狠的性子,没人管后就整日在钢厂附近胡混,慢慢成了GC区的职业混子,江桢就读的是钢厂子弟小学,子弟中学,一直和罗小勇是同班,又是邻居,从小一起读书,一起玩,罗小勇比江桢大一岁,自然对江祯很是照顾,初中时候,有高年级的混混看江桢家庭条件比较好,就让江桢从家里拿钱交保护费,江桢把这件事告诉了罗小勇,罗小勇二话不说带着几个小兄弟就和高年级的混混去拼命了,江桢永远不会忘记那年罗小勇打完架后满脸是血的敲开江桢家的门,笑着对江桢说:“兄弟,我给你摆平了,以后没人敢欺负你了。”

    中考后江桢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市里的一中,正好那时候省中医医院集资建房,江家就搬到了省中医的家属院,江桢与罗小勇的联系就慢慢的少了些,前些年听说罗小勇已经成了GC区出名的大混子,不过自从他结婚生子后就安分多了,小日子过得也挺不错的。

    罗小勇好好的怎么会杀人呢?江桢对小勇的父亲说道:“罗叔叔,不要担心,小勇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能帮的我一定帮。我明天先去了解一下情况。”他又安慰了罗叔几句就挂掉了电话。

    杀人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尤其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一审就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可见我国立法到司法对这类案件的重视,江桢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案情,会见在押的罗小勇。时间紧急,老罗叔在电话里也没有说罗小勇被带走多久了,江桢看了看手表,便找到白家树问道:“老白,市局有没有朋友,有个案子需要会见。”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一种活动。会见必须经过办案的警察同意,白家树是老律师了,一听江桢要会见就明白他想找的是什么样的朋友。

    白家树没有回答,朝酒吧一张卡座的方向努了努嘴,说道:“这事儿一会儿再说,咱们先去那桌打个招呼吧。”说完白家树就带着江桢来到了这张卡座。

    这一桌坐的是银秋和她的朋友,银秋装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带着金色假发,左脸上还点了一颗痣,一看就是在扮演玛丽莲梦露。自从方屋酒吧开业,银秋就成为了这里的常客,只要有什么主题之夜,她一定会捧场。银秋的朋友为了配合今晚的主题,也都穿着复古,只有一个女孩子没有配合,她穿的是短款皮衣配牛仔裤,脚下一双牛皮短靴,发型也是当下职业女性中非常流行的短发,整体给人时尚干练的感觉。

    银秋看江桢过来,调侃他道:“江大老板,姐都来这么久了你都不过来招呼,快坐下陪我们喝两杯。”同桌的姑娘听说来人是江桢,都纷纷起哄,弄得江桢脸上一红。

    银秋现在比较了解江桢,知道他和白家树不是一个路子的,脸皮薄,不是混夜店的材料,过来真的就只为打招呼,其他女孩都是酒吧的常客,江祯都见过,便把那个穿皮衣的美女向江桢介绍道:“给你介绍个新朋友,这位美女叫罗曦,今天被我拉过来的,我刚才警告过白家树了,别对我们罗曦有什么非分的想法,不过江桢你吗……呵呵,姐对你放心。”

    罗曦伸手手与江桢一握,大方的说道:“江律师你好,我叫罗曦,常听秋姐说起你。”

    江桢点头微笑道:“很荣幸认识你,希望银大记者对我的评价是好的。”

    “秋姐对你的评价可太高了,说你是咱们济州的福尔摩斯呢。”罗曦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不怎么服气。

    “那是秋姐夸张了,罗警官才是真正的福尔摩斯啊。”江桢回答道。

    罗曦听江桢一句话就点出自己的职业,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她看银秋在旁边一副得意的样子,好像在说:我就说吧!便对江桢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的。”

    其实刚才江桢让白家树联系个市局的警察,白家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把他带到银秋这桌,他就猜到了七七八八,结合他观察到罗曦的一些行为举止就更加证实了自己的想法。

    江桢解释道:“刚才握手的时候我发现罗警官拇指和食指的夹缝衔接处有茧子,正好我有一个朋友手上也有这种茧子,他说这是枪茧,是常年玩枪的人才有的茧子,我猜测您不是军人就是警察,但是罗警官虎口上面没有生茧,说明不经常玩冲锋枪,所以我认为警察的可能性大一点。”江桢所说的朋友,自然就是小狼狗吴北庆了。

    “果然名不虚传,快赶上我们闫队了。”罗曦赞叹道。

    “过奖了,我怎么能跟闫怀国队长比,我有个叫罗小勇的朋友最近出了点事情,正好借这个机会向罗警官打听打听。”

    当罗曦听到江桢说出罗小勇的名字更是大为震惊,连忙问江桢:“你也太邪门了,连我负责罗小勇的案子都看出了?”

    这才真是闹误会了,江桢只是想随口打探一下,谁知道一不小心找到正主了,刑事侦查过程中一切信息对外都是保密的,就连银秋这个大记者都很少向罗曦打听案件进展,万一被人误会窃取公安信息……江桢赶忙解释,说自己只是随口问问,想尽快见罗小勇一面。

    罗曦还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盯着江桢,心说这个人也太怪了,是真有本事还是装神弄鬼呢?她便有心考较一下江桢,说道:“你要是能帮我一个忙,我就帮你这个忙。”

    “只要能帮的上忙,我会尽力的。”江桢回答道。

    “我现在手里有个比较棘手的案子,一件强奸案,受害人同时又是加害者,我们应该怎么对待受害人?”

    在座的多多少少都懂点法律,强奸案件的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也就注定了强奸案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而实施强奸的只能是男性。现在受害人与加害人为同一人?女性自己强奸自己?怎么做到的?大家对这个案件都充满了好奇,竖起耳朵等待江桢的答案。

    其实这个犯罪的过程没有什么好猜测的,重点是处理的方式,江桢没有想就说道:“我猜应该是有个女人与人合谋强奸另一个女人,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自己反被同谋强奸了,因此这个女受害人是强奸的共犯,又是加害人,应该对受害者提起公诉,并且做强奸罪的主犯处理,作为执法者仅需要依法秉公办理,调查事实、搜集证据,至于判决,就交给法官吧,法律是公正的,她是有些可怜,但是做错了事就要接受惩罚,我想法官会从轻判决的。”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这个被害人真是又可恨又可怜。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一个张姓女大学生与同寝室的同学产生矛盾,于是产生报复心理,就花了一万块钱找了个小流氓入室强奸室友,但是动手当天,那个女室友突然有事离开了宿舍,小流氓发现宿舍里只有张姓女子一个人,以为她就是室友,便对其实施了强奸。罗曦今天破获这起案件后,面对张姓女子的哭诉有些不知所措,一时间同情心泛滥,犹豫应该怎么处理才好,一个女孩子被强奸已经很惨了,还要面对牢狱之灾,可是江桢说得对,作为执法者应该有执法者的觉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同情心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

    罗曦想通了就答应了江桢的请求,说道:“正好罗小勇的案子我也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明天你带着委托手续来市局找我,我们一起去看守所去见一下罗小勇。”

    “好的,那就这么定了。”江桢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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