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江凡关心的问道:“城管的那些人没有为难你吧?”
“我把货放在我肚皮里,他们抓我我就闹。我跟他们说:这是俺买回老家做生意的东西,刚买你们就来了,那个该死的鳖孙,还差我两双手套咧!你们这一来他就跑了,你们包(赔)我的手套,一个都呗(别)想跑,你们跟他是一伙咧,专骗我们河南人!”
“包你的手套?”
“就是赔的意思,他们里面有河南人一听然后又问其他的人,这个女嘞是不是摆摊的?他们说不认识就把我放咧。”
叶江凡让林春枝等着他,他翻上墙头爬上屋顶取了包丢给春之后跳了下来,收拾好东西。叶江凡划了根火柴看了看四周及地上。当他看见春枝额头的伤口,才想起刚才的大意,他赶紧拿出手帕帮她按住。
“没得事!破了一点小皮儿,师傅我回去了,我练好绕口令了再去找你。”
“等等,我带你去包扎,然后去吃饭。”
“不要,俺不饿,我是打工的,我们包吃包住,今天他们帮我早打好了饭放在那儿等着我咧,我就是看下班后,要是能学着做点生意就好了。”
“从现在起我就是你师傅,你明天来找我,今天我们先处理伤口,然后一起吃饭,不听话以后我们就不认识,你别来找我了。”
“中!俺听你咧。”
叶江凡回忆到这儿,他笑了起来。就这么,他有了一个傻徒弟,后来变成了他的傻老婆,再后来他们有了叶氏服饰公司。30年了那么多风风雨雨,此刻他都不在留意,永远在他记忆最深刻的却是初识时那个农村的小丫头初来城市的模样。在那个还是计划经济年代一份城市里的小小临时工,就可以让她如此的满足和骄傲,一个小小的师傅却可以领导她的一生。
她永远都是那么傻,哪怕叶氏集团已经交给两个儿子后,马上快50的她仍然天天下车间,也许正是太过劳累,让她这么年轻就患上了癌症,并离他而去。叶江帆亮出掌心,一个铅笔尖大小的玉块在夕阳下闪着光,这是林春枝临终前塞到他手上的,当时的一幕又闪现在他的眼前。
“记住了,下辈子我一定会来找你的,这是孟婆头上的玉发簪的断头,你喝孟婆汤前一定要用它刺在你的左掌手心上,那样你来世时左掌心会有一颗红色的掌心痣,我在来世会寻找那个掌心有红痣的你。我对孟婆汤有抗药性,你一定要记住喝汤之前刺,要不我就找不到你了,你该不会来世不要我了吧?”
“傻妹,我现在就刺出掌心痣,来世我去找你!”
“不行!一定得等到你变成魂魄时刺才会有效,知道吗?”
叶江凡扑在爱人的怀里哭成了泪人,他觉得这一生让这个傻妹跟着自己受过太多的委屈,吃过太多的苦,关于孟婆的故事,他曾经笑过她好多次。
记得那个时候他俩都还很年轻,叶江凡看见林春枝右手掌心居然有一颗红痣。
“这么傻的妹儿,居然掌心还有一颗痣。”
“我才不傻!我前世是一只可聪明的狐狸,就因为聪明,我在奈何桥上那会儿看见孟婆,每回给别人喝汤前总看看别人的右耳朵眼儿。而且给别的人喝完汤后她总问喝汤的人。
“”汤好不好喝?”
“好喝。”
“你从哪儿来呀?”
“啊,我怎么给忘了呢?”
孟婆这时就会笑笑让他继续往前走。可马上该轮到我了,我前面是一头大象,孟婆看过大象的右耳朵眼并给它喝了一碗汤后问大象。
“汤好不好喝啊?’
“好喝。”
“你原来是哪个地方的大象啊?”
“我是动物园的大象。”
“别动啊,我给你打一针。”
这时孟婆取下头上的发簪,扎了一下大象右耳朵眼里的皮,大象受了惊吓,大叫着发了狂,一下把孟婆的头簪给碰到了地上,我趁孟婆使用仙术制服大象的空档捡了发簪和这个断头。后来我等他制服了大象,就把簪子还给了她,但我偷偷留下了这个断头。
“为什么要扎它?它以后会不会再不能投胎转世了?”
孟婆看我心好,又看见我吓坏了的样子,他慈祥的说:“每十亿个魂魄里就有一个会对我的孟婆汤有免疫性,它就是其中的一个。我年纪大了,熬不动汤了,每天这么多魂魄等着喝汤,所以就用簪子留个记号,下回来的时候我就可省一碗。今天真奇怪,已经有五个这样的魂魄了,以我多年的经验,这还是头一回。来,小狐狸,你也喝一碗吧?”
我端起碗,三口两口把汤喝了。可我发现自己并没有忘记前世的记忆。
“小狐狸,你心这么好,你去帮我看看那个大象,它耳朵眼里还在流血不?”
‘大象?谁是大象?’
我故意装作很无辜的样子看着孟婆,孟婆笑了笑说:“你吧。”
离开孟婆后,我偷偷拿出断头,在自己的右掌上刺下的这个红色的印记。就这样,我就带着前世的记忆,和孟婆发簪上掉下来的这个碎玉片,来到了人间。”
叶江凡当时正回忆到这,春枝的呼唤把他拉回到了病房。
“江凡!我...我不行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发簪的断头一定要等到变为魂魄时才能刺破手掌。”
叶江凡从来不信鬼神,但此刻她多么希望能有来生啊,他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回报这个傻妹,这个跟着他一生的傻女人,此刻他更是希望自己的爱人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