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倚剑江山 > 第十四章 旧城新客
    黄昏。

    残阳如血,落霞将整片天空都染成了妖冶的绯红。

    斜阳城迎来了最后一批商客。

    暮色斜阳里,马嘶阵阵,一辆辆马车有条不紊地缓缓入城。

    城是古老沧桑的旧城,马是长年劳累不歇的老马,人却是新人。

    迟暮的霞光里,陈子墨驾着破旧的马车随着车流缓缓行入城门。

    斜阳城的城墙是由无数巨石堆砌而成,连城门都是用石头所筑,故又被人们称作石头城。

    在城门的门楣上雕刻着几个铁画银钩的三个大字——斜阳城。

    据说此三字是万剑门的开派掌门用剑所提,经历几百年的沧桑后,这三个雄浑古朴的字体依旧没有显现出半点磨损的痕迹,这足以显现得出当时执剑题字者有着多么雄厚的功力。

    丁弋自然注意到了这三个字体,并且他能感受到自体间所凝聚的剑意,这些剑意穿过了无数漫漫岁月,成为了不朽。

    丁弋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三个字,每过多久便感觉到瞳孔有些充血,脑子里一片晕眩。

    显然这道剑意的境界远远不是他所能领悟的,看到这道剑意他脑子里浮现的却是那本无名剑谱中各种各样复杂的剑式。

    无名剑谱上的九九八十一剑式在极短的一瞬间清晰地在他脑子里一帧帧的掠过。

    丁弋闭上了双眼,迅速地进入了入定的状态,并开始仔细回忆那三个字体的一笔一捺。

    但那几个字体映入丁弋脑中却像是被云缭雾绕了一般,逐渐变得模糊不清。

    刘某同样盯住了这三个有些显眼的字体,但并未感到丝毫的不适之感,也没有看出任何的端倪。

    陈子墨注意到了丁弋的状态,观察了片刻之后果断出手将陷得越来越深的少年打醒。

    “一路上有些累了好好休息。”陈子墨对刚从晕眩中的清醒的丁弋说道。

    “为何字里间的剑意会这么强烈?”丁弋像是在回答陈子墨的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因为你还太年轻。”

    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年轻意味着有无限成长的机会,还有一层是年轻意味着实力的弱小。

    陈子墨像丁弋这般大的时候还未曾握过剑,自然没有一个说丁弋太弱。

    丁弋没有再说话,只感觉脑中像是扎着无数根银针,痛得刺骨。

    如果不是陈子墨将他点醒,他的剑心只怕会再难树立。

    马车缓缓驶在铺满细石的道路上,路旁的两边事物显得简陋而又萧条。

    除了陈旧的“客栈”,这座城中似乎没有其它多余的建筑。

    每日来此地的零散的小商贩络绎不绝,他们总是需要有能落脚的地方,于是乎当地本就贫穷的村名为了赚取少许银子,纷纷将自己一些无用的空房腾出来接待商人们。

    商业交易并没有使这个边陲之地变得繁华,反而加重了此地的清贫与落后。

    当地的土著生来只能面临着这块看不到边际的茫茫黄土,他们没有从小到大没有见过书塾,仅仅只认识几个简易的方块字。

    他们见过来来往往的经商者,却从来没有过经商的意识,只能被那些只会剥削与压榨的商人们欺骗。

    平日陈子墨毕竟习惯了奢华的起居,很少有体会贫苦的生活。马车在城中悠悠地转了好几个圈,依旧没有在某处停下,反倒引起了许多人的好奇与关注。

    眼看一户户的人家被住满,若还不找一处能落脚的地方,便只能风餐露宿了,陈子墨这才感到心急,匆匆忙忙地找到了一户人家入住了。

    来迎客的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年轻人。

    年轻人有些羞怯,甚至不敢抬头看三人,只默默地将沉重的行李扛在了身体上,将三人快去引入房内安置妥当。

    丁弋已经感受到了许多似曾相识的感觉,破门发出的嘎吱声,坚硬硌人的床板无不勾起他对往事的回忆。

    那个孤山中的破庙,破庙中那个男人,可还安好?

    丁弋自然不知道这些,他知道的是他出世之后所经历的这些事情大部分都那个男人所安排好的。

    他心中也没有一日层忘记过仇恨,只不过因发生的事情太多而深深埋藏。

    从三人落户后,那个皮肤黝黑的少年便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房子的主人也没有出面。

    没人过问他们要在此处歇脚多久,也没有人告诉他们在此处歇脚要多少银子一夜。

    他们的行李全被少年一件件地搬进了木柜,三人一路奔波了不知多少个日子,已经许久没有对身体上的污秽进行清洁。

    陈子墨打好了一缸布满了沙土的浑水,将水静置至清澈之后才开始洗用。

    他将全身仔细清洗过后更上了干净的衣饰,心情顿时晴朗了许多。

    然后他习惯性地摸了摸怀中,发现出门所带的银两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有行李中藏下的银两以及商贾们贡上的那些银两一并消失得干干净净。

    想来他们不巧正好撞上了一个黑店,这里的土著也并非所有都那般老实宽厚。

    马厩里的老马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出门所带的所有物品都被少年偷偷盗走。

    陈子墨很少被别人骗,也很少被骗。

    但往往充满着险恶的江湖才是真正的江湖,他在心里默默想到,若找到那个臭屁崽子非把他皮全部剐下来不可。

    那一箱银子加上那些散银足够三人在这贫寒之地住上个几年,而没人会在这破地方住上这么久的时间。

    出门在外的第一要事就是不轻易显露自己的钱财,习惯了大手挥霍的陈子墨很难明白这些道理。

    外面的天色已经晚了,在这片陌生的地域想找到一个人的难度好比大海捞针。

    但知道发现财物空空的三人皆感到十分生气,虽然天色已晚,却依旧出门了。

    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刚出门就找到了线索。

    那是一个满脸胡渣胸毛多得像是野草的大汉,说起话来却给人一种温柔随和的感觉。

    他对三人说:“鄙人喜欢结交江湖好友,城里有许多我认识的好汉,他们都称我鼠大,我能帮到三位公子。”

    不得不说鼠是一种活在阴暗里的动物,但往往知道的东西也很多。

    “有朋自远方来,应当以酒肉款待。鄙人一定要请你们好好喝上一顿。”

    于是这个叫鼠大的汉子不由分说的请着三人向整个城中唯一通宵不打烊的酒肆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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