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不择路之下,傅婷婷跑入了同一个小区的曾德源一家寻求庇护。”
“声称其丈夫蔡星文疯了,想要打死她。”
“希望能代为报警。”
“此时,蔡星文手握一根棒球棍,紧随而至。”
“在辱骂的同时,也将傅婷婷砸倒在地,并利用棒球棍进行连续击打,造成疑似昏厥的状况。”
“曾德源见状上前制止,但被其用力推开,并扬言这是我的家事,、关你什么事、信不信连你一块打等一系列威胁话语。”
“眼见规劝无望,曾德源便掏出手机准备报警。”
“蔡星文看到后,便一棍子打在其手臂上,令手机掉落在地。”
“”
“案件发生后,长宁区治安局刑侦大队接手,进行立案侦查。”
“经过调查,警方认定曾德源当时的攻击行为,明显超出了防卫的界限。”
“在报请检察署审批后,正式对曾德源依法进行逮捕。”
“并于2024年2月28号,结束侦查,移交魔都市第一检察分署。”
“随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后。”
“检察署认为曾德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应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25日,长宁区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曾德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并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包括者丧葬、被扶养人生活”
“共计228万元。”
“被告人曾德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由王云友,也就是我本人,担任主审法官。”
“法官侯耀辉、夏晓霜,担任合议庭成员。”
“你们双方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听到主审法官的问话后,金胜立即就应了一声。
大家都是老熟人了,怎么会忍心搞事情嘛。
“不需要。”
“不用”
听到明确的答复后,王云友又一次敲响了法槌。
“咚”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
“先由原审被告方,宣读上诉状。”
金胜对着卢晨示意了一下,让他开始。
自己则是暗中观察着审判席上的几个法官。
“尊敬的合议庭,各位法官。”
“上诉人曾德源、男,32岁,魔都人”
“委托代理人金胜、卢晨,魔都竞诚律师事务所。”
“上诉请求”
“一撤销长宁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
“二依法裁定、改判上诉人曾德源无罪,当庭释放。”
“事实与理由如下”
“首先,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上诉人当时的行为,并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正在行凶”
“”
卢晨严格按照金胜要求,声音洪亮、抑扬顿挫的念着上诉状。
引用的法条一出,坐在旁听席上的谷宇智和赵勋都听出来了。
金胜想利用特殊防卫这个点,再结合见义勇为的性质,来进行无罪辩护。
相起比起单纯的第一款规定,说服力大了很多。
“从以上条款的解释来看。”
“要想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一是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二实际存在、并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三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第三者。”
“四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法律是裁判案件的准绳,以上述的要求来衡量上诉人的行为。”
“所得出来的结论,只能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从案件发生的过程来看,上诉人既无伤害死者蔡星文的动机与目的,也不具备故意伤害的行为。”
“11月25日,下午2点46分许”
“”
“综上所诉,恳请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撤销原判,宣告上诉人无罪。”
用了差不多十分钟,整个上诉书才宣读完毕。
这份东西,其实合议庭的法官,包括公诉方早就已经看过了。
眼下读出来,也只是走个程序。
可以让旁听,以及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能了解到案子详情。
就类似于看电影,前期会先跟你交待一下故事背景、起因、主要人物之类的。
“公诉人,针对上诉状里的内容、观点,有什么需要反驳的吗”
“有的”
听到主审法官的发问后,公诉人立即应答道。
“在上诉状中,强调了上诉人当时的行为,是在制止一起不法侵害,这点我们是认可的。”
“但从造成的后果上来看,明显是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围绕这个观点,我们在一审的时候,辩论很激烈。”
“相信你们也都看过庭审笔录。”
“一审法院支持有罪判罚的重点,就是原审被告人自己承认,当时是特意朝着对方脑部进行的挥打。”
“哪怕只有一下,也已经足够致命。”
“大家应该都知道一个常识,人的头部就像一个精密的仪器,结构精巧的同时,也非常的脆弱。”
“有时候随便一个撞击,或许就会毁掉整台仪器。”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解释。”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
“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曾德源当时的行为,不论是从主观、还是客观,全都符合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
“公诉机关之所以向法院提起公诉,也是充分考虑了双方关系、案发起因、纠纷性质、行为方式等等因素。”
“所以,一审判决中的法律适用,是完全正确且充分的。”
“综上所述,公诉方恳请法庭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哎呦不错哦。
论点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
更重要的是,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跟金胜有的一拼。
这就是东方明的副手了吧
名字也在核实身份的时候看到了,孙明礼。
坐他旁边那个年轻点的,叫韩承均。
对方会把这一点拿出来做文章,早在金胜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咚”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
王云友这个主审法官,竟然一个问题都没问,倒是干脆。
金胜忍不住偷偷瞄了一眼。
正好,两人直接来了个四目相对。
好尴尬
“上诉人,你们之前向法庭提交了证人名单,有两位证人出庭作证对吧”
听到主审法官发问后,卢晨这次没有再开口。
金胜迅速接话道“是的,法官阁下。”
“那你现在要直接传唤作证吗”
“我想先针对现有的证据进行质证。”
“好,你可以开始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金胜感觉主审法官王云友,貌似有点小心翼翼的样子。
这都还会先来询问一下意见。
自己什么时候受到过这种待遇啊
突然有点不习惯是咋回事儿。
没再去多想,金胜继续专注庭审。
“我想申请当庭播放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
“同意”
随着主审法官同意,庭审助理开始操作了起来。
法庭内的大屏幕上,曾德源一家三口出现在了画面中。
云青荷在摆弄着烤盘,妞妞坐在一个木马上来回的晃动。
曾德源则是坐在一旁,时刻关注着女儿的安全。
突然,傅婷婷推开了虚掩的铁门,脚步踉跄的跑了进来。
“救救我、我老公疯了,他要打死我。”
“快快帮我报个警。”
这时候,金胜连忙喊道“停”
画面直接定格住了。
“刚才这一句话,大家应该都听得很清楚吧”
“救救我、老公要打死我。”
“傅婷婷作为本案最关键人物,在一审中却没有出庭作证。”
“虽然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她作为死者蔡星文的配偶,有权拒绝出庭作证。”
“但请不要忘记,在本案中,她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受害者。”
“我的当事人曾德源,今天之所以会站在这里接受审判。”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她。”
“那我不禁要问公诉人,在你方的证据中,有一份由傅婷婷所做的笔录。”
“上面说,她不认为蔡星文真的会打死她,并自称很清楚他的性格习惯。”
“蔡星文在非常生气的时候,或许看上去很吓人,实际上却很有分寸。”
“傅婷婷还主动提到,在两年半之前就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
“当时她跟一个健身教练有暧昧,被蔡星文给发现了。”
“打到大腿骨裂,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后经邻居报警之后,被治安机关进行了处罚。”
说到这里,金胜也接过了卢晨递来的回执。
举在半空中,嘴上继续说道“我手里这一份,就是当时的报案回执。”
“一会儿是老公要打死我,一会儿是我不认为他会真的打死我。”
“那么究竟哪一个说法,才是真的呢”
“公诉人,你能不能回答我。”
第一个关键点,直接被金胜给引了出来。
公诉席位上,两个公诉人面面相觑,没有第一时间开口回答。
主审法官王云友没有催促,只是静静看着这一幕。
对金胜这个级别的律师来说,能找到这个冲突点一点也不稀奇。
他都经历过好几次了。
老老实实主持就好。
过了一会儿后,孙明礼开口道“傅婷婷之所以会在视频中这么说。”
“是因为原先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在非常害怕之下,于是出现了应激反应。”
“上诉方手中的回执单,就能很好说明这一点。”
“他们两人结婚4年都没有孩子,就算有再大的问题,完全可以直接离婚。”
“在视频中,傅婷婷第一次被打倒之后,他不是也停手了吗”
“这也能证明,蔡星文纯粹只想出口气,并没有想故意杀人的意图。”
听着对方的反驳,金胜嘴角微微上扬。
早就猜到了你会这么说。
很好,希望等会儿可别被自己的说法给打脸了。
“法官阁下,我想传唤第一位证人,石春霞。”
“同意”
听到主审法官的指令后,法庭侧门被打开。
一位年纪在60左右,精神面貌很好的阿姨走了进来。
刚一站定,王云友就开口进行询问了。
这是法庭的必要程序。
“证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石春霞”
“你的年龄”
“62岁。”
“职业是什么”
“我原先是在社区街道办工作的,现在退休了在家带孙子。”
王云友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证人石春霞,我需要提醒你一下。”
“你在接下来的作证过程中,要如实回答所有提问,陈述所知道的实情。”
“不得隐瞒、歪曲或捏造事实,不得作伪证。”
“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你听清楚了吗”
石春霞郑重点头道“清楚了。”
王云友接着问道“证人,你跟本案的上诉人曾德源认识吗”
“在小区里面见过,但没有说过话。”
“那死者蔡星文呢”
“认识,我们是邻居,就住在对门。”
王云友的任务完成了。
朝着金胜道“上诉人,你可以向证人进行发问了。”
“好的,法官阁下。”
金胜这时候对着石春霞道“石大妈,你跟蔡星文做了多久的邻居。”
“差不多得有个6、7年了吧”
“那你觉得他的为人怎么样”
石春霞沉吟了一下道“前几年还可以,见到我都会很客气的打招呼。”
“可自从他结婚之后没多久。”
“也就一年左右的时间吧”
“整个人看上去就阴沉沉的,每天绷着一张脸。”
“有时候碰到了,我跟他打招呼也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