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天书十四篇 > 四十七 气死李太白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这是杜工部《饮中八仙歌》中的一段,写的就是他的好朋友李白,两个人是好朋友,好兄弟,相互欣赏,惺惺相惜,那也自不必说。

    当然今天诗仙到场,诗圣不在,因为哥儿俩是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混得不如意。

    各种不如意。

    当时杜甫也是不大出名,应试不中,困于长安,到处奔走献赋,期待权贵赏识,一直在长安城里等了将近十年,就是为了当官儿。说的就是当官儿,那时候叫入仕,不要提文人,文人是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错!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说白了就是为了名,为了利,顺便为了崇高的理想外带为了人生的意义。就这,就这一点,彼时天下文人,无人可以得脱,文人,御用,那才叫作光荣,李白一样杜甫一样,天下文人都是一样——

    就在上个月,毛红来之前,等得头发都白了,花儿都谢了的候补官员杜大才子终于等到了朝廷的任命,就是河西尉,一个从九品的小县官儿。

    杜甫,不从,原话: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

    说白了,就是嫌官儿小。

    现下正在发脾气,闹意见,说所学无用,不如就死,天天躺在旅馆的床上绝食,以示抗争。

    好在今天,杜甫没来。

    杜甫没来,是因为杜甫根本没有参朝听致的资格,李白来了,是因为想要得到参朝议致的资格,只一心不死,就要当官儿,而且小官儿不要当,要当就得当大官儿,这就是诗仙诗圣哥儿俩共同的特色——

    官儿迷,一对儿。

    而李太白,之所以会当扬发狂,就地一坐当众大闹,自是因其满怀希望而来,然而瞬间破灭,再次化为梦幻泡影,所以:“来!”

    士可杀,不可辱,臣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调戏?”

    李白大笑:“只不知是,怎生调戏?”

    毛红嘻笑:“只不知是,你要拼酒?还是斗诗?”

    至此,玄宗方知:“哈哈!”

    群臣,无不惊喜,溢于言表,心说又来了又来了,李太白啊李太白,你也不打听打听红姐是谁?敢和她斗?

    瞧好儿吧都!

    李白并不知道,无论拼酒,还是斗诗,在场没有一个人看好李白:“上酒!”

    皇上一挥手,太监呈御酒,一壶。

    倒七杯。

    外加一囊,十斤左右。

    “古有曹子建,七步能成诗,今有李太白,一斗诗百篇。”玄宗笑道:“太白啊,你自饮,待得佳句成时,随口吟来便是。”

    李白,大喜:“好极!妙极!”

    拼酒,就不说了,居然会有人,和李白斗诗?

    还是个,女人?

    哎!

    木得说了也,笑叹一口气,揽过酒囊,拔开木塞,只待先自痛饮美酒——

    便听她徐徐吟道:“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弟开,红尘一骑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李白一滞!

    这一口酒便未饮下,转眼望,却见那厢吃着荔枝,已然喝下第一杯酒:“咕嘟——哈!好酒!”

    李白眉头微蹙,略加思索,便即一惊!

    其后,怔住。

    这一首《过华清宫》那是杜牧的,晚唐时期人物,李白不认识。

    便怔,小杜完了,还有小李:“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咕嘟!哈——痛快!”

    两杯了。

    李白略一思量,霍然起身,面色已变:“绝!”

    后一字是,生生吞下!

    李白不能相信。

    第三首:“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滋溜~~”

    这一杯,是抿下去的:“咝————哈!”

    李白:“……”

    群臣:“妙!妙!妙!佳妙!绝妙!太妃娘娘大才,出口成章啊这是!古有曹子建,七步能成诗,今有花太妃,杯酒皆绝句,三杯了啊,三首!”

    三首不叫甚,三百首都有,这一下子就直接给扯宋代去了,当时自是毫无破绽:“嗝儿!”

    红红打一酒呃儿,也是酒精上头:“再来,再来,再来一首!”

    “僵卧孤村为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当然是,陆游的:“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咕嘟!”

    大殿之内,一片死寂。

    因其悲壮,因其苍凉,以老朽之身,犹铮铮铁骨,不负平生志:“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铁马冰河,铁马冰河……”

    李太白是喃喃自语,只疑是梦:“入梦来,入梦来,好一个!入梦来!”

    精神的契合,心灵的碰撞,这一次李白是真的服了:“哎――————————————”

    当自低头,告负,引为平生第一知己,但是:“咳!”

    但她是个女人,无论如何,李白也不会相信一个女人能够作出这样的诗句:“太妃娘娘才思敏捷,博闻广记,太白佩服佩服,佩服之至!”

    话里有话,而且带刺,李白的意思很明白,就是,博闻广记。

    李白,已经开始怀疑了。

    当知古时,尽多隐士,高人,大贤大能,未必作品尽数流于世间,李白怀疑的就是这一点——

    诗是现成的,她是背下的。

    不愧李白!

    只是,苦无证据。

    当然第四杯酒喝过,毛大美人也有些不胜酒力了,不胜酒力,面若桃花。

    或者说是,借机遮掩,红了的脸。

    话说回来,这件事情,还是要感谢李清清。

    李清清,就是一个唐诗宋词狂热爱好者,尤其宋代的,因为李清照。

    所以,每天早上起床,都要朗诵,大声朗诵。

    晚上睡觉之前,也要朗诵,大声朗诵。

    梦里也是一样,朗诵,哭着朗诵,笑着朗诵,唱着朗诵,明月几时有~~

    大学三年,加上毕业半年多,作为一直以来的室友,毛红的感受那是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毛红没有疯掉就算不错了——

    毛红没有疯,就该轮到李白疯了:“你不信?你不信这是我作的诗吗?你不相信这是我作的诗是吗?”

    李白,冷笑:“草民,不敢。”

    “那你来啊,换你,你来!”毛红一般冷笑,心虚道:“你可不许说床上明月光啦,疑是地上霜啊,大伙儿都听过的可不能说,不能算数儿的!”

    李白冷笑,不语。

    那诗,也叫诗么?

    那是三十年前写的诗,李白自己几乎都忘了,李白心说这又不是糊弄三岁小孩子——

    李白作过多少诗,李白自己也忘了,此时李白随随便便挑出一首来都比床前明月光强上一百倍,只是——

    纵是诗有万首,绝句只得百十,更在当时已是脍炙人口,广为传诵。

    现作一首,并不算难,真正为难之处就在于还得胜过她所吟诵的诗,并且让在场所有人都认可,这也是真正难为了李白!

    毛红所吟诵的,无一不是千古绝句,必当流传一万年的,那是精品中的精品。

    可说经典,无不经典!

    而李白的浪漫才情,任侠不羁,以及壮志雄心种种,已然尽数寄于此前所作无数壮丽诗篇之中——

    此时新作一首,时间有限,还要经典,又是谈何容易!

    整整,过了一柱香的时间。

    李白长叹一声,脸色苍白如纸,猛地一掷酒囊:“李白不才,甘拜下风!”

    “啪!”酒水溢出,酒香扑鼻:“咕嘟嘟嘟嘟……”

    “这就认输了,你可以喝酒呀!”毛红笑道:“你可以喝酒,你不是酒中仙吗,说不定你喝醉了灵感就来了……”

    李白摇头,不是那样的:“太妃娘娘才思敏捷,博闻广记,太白佩服佩服,佩服之至!”

    还是那一句。

    居然还不服!

    只能说,红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说李太白,李老师,你就算定了我是作弊,打了小抄儿了对不?”

    这句李白没听懂。

    也是一般,也还那句:“草民,不敢。”

    “那好!”毛红大怒,一指李白:“那你出题,我来作诗,咱就来个指物作诗,而且,立就!”

    李白一惊,旋即大惊:“当真!”

    群臣皆惊,玄宗亦惊:“当真?”

    “当真!”毛红豪情勃发,放声大笑:“还有三杯酒,再来诗三首,来来来——”

    指物作诗,天地万物,无不可指。

    立就,就好说了,那是必须,张口就来:“放马过来!”

    指什么?

    这是一个去伪存真的机会,但见她豪情冲天,信心满满的样子,李白也就有了主意——

    只向上一指,自不是屋顶:“天!”

    在这里,还是要再次感谢李清清同学,就是因为李清清经常逼着毛红和她玩这样的游戏,所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没得说,《水调歌头》,背到最后一句,唱的:“千里共婵娟~~”

    一杯酒,第五杯:“干杯!”

    ……

    李白又傻了。

    ……

    没人吃惊了。

    ……

    天上此时无月,然而日月轮转,月在天。

    自成诗,早立就,根本就是诗朗诵,一点儿难度都没有:“再来!”

    李白,指地。

    李白,不信。

    经典中的经典,纵贯天上人间,这完全就是大神级的作品啊,怎么能够,张口就来?

    这也,太夸张了!

    只是苦于,又没证据。

    地?

    好说。

    合该李白找死,不要忘了李清清的偶像,要知道小川川也是在狗狗大奖赛上凭借这一首:“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只是毛红,万年不变:“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

    即此时,铿锵语声,绕梁三日,不绝!

    ……

    一时,在场所有人都被定住了,化作木偶泥塑,或说魂灵为之所夺!

    ……

    诗成,鬼神皆惊!

    说过,绝句,实已胜过须眉,冠盖群雄!

    女人,怎了?

    怎么了!

    第六杯酒,无声饮下。

    群臣汗如雨下。

    李白汗如瀑下!

    玄宗笑道:“太白,如何?”

    实际上,这一首,隆基哥哥都已经是倒背如流了:“三才天地人,这天地指过,其后自当是——”

    “人!”

    群臣大梦初醒,齐声叫道:“人!”

    话说李白,本待如此。

    但李白此时是不信天,不信地,不信苍生,不信鬼神:“非也!”

    酒还剩一杯,最后的机会。

    人,就太简单了,诗,总是人写的,关乎于人,不用举例,前一二三四五六首,皆可以“人”命之!

    李白总是诗仙,超凡脱俗之人,当其时是挺起胸膛坦然面对,微微一笑,翘起拇指:“吾!”

    不错,是吾,吾就是我,指的就是:“李白!”

    该!

    毛红心说,活该!

    在毛红的世界,又一个偶像破灭,就像肥皂泡儿一样:“你?”

    “不错。”李白恢复了平静,笑道:“正是不才,李太白。”

    这个,她是不可能提前作功课的,即使出现奇迹,就算是她做过,也不保证李白自己满意:“这——”

    吟咏的是李白。

    满意也得李白。

    只她作不出,或是作不好,前面所有一切推翻,只能证明她是背过:“这这这这这这这~”

    天下文章一大抄!

    不作一句,不成一诗,以不战而胜之,而且一举完胜:“有了!”

    只因抄袭,总是可耻:“五言的来过,再来四言的,嘿嘿!这首诗就送你给,传说中的诗仙——”

    李太白!

    气死李太白,万古奇绝诗,毛红走上前去,就指着李白的鼻子,一下下指点,一字字吟道:“抛、妻、弃、子!不、负、责、任!”

    其后就是:“不、孝、子、孙!不、配、做、人!”

    共计,一十六字,一字一坑,砸地有声,最最牛掰还一字:“呸!”

    那是一口唾沫,正中脑门儿:“啪!”

    “啊————————————————”李白大叫一声,仰天而倒,当场喷出一口血雾:“噗!”

    气、绝、身、亡!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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