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间跟你签下离婚书。我应该永远拖着你,永远不签字这个世界上,不应该再有一个新的封太太。”
这是她第一次说这些话。
虽然离婚三年来,她一直百般阻挠他相亲,用尽一切办法让圈圈缠着他,让周围的女人都不敢靠近他,但直接说出这些话,他仍略感吃惊。
“你爱的是圈圈的爸爸。”他忍不住提醒她。
“你错了。”她冷笑一声,从床头摸起一枝烟来点上,刚才还柔情似水的女人,转眼已经变成女王。
这才是她的真相。
“封信,你错在太不了解女人,更不了解我姚姚。”她朝空中吐出一个烟圈,幽幽的看着他的背影:“我若不爱,绝不会嫁。”
22、那些我曾倾尽全力期盼过的未来
周一的工作特别紧张,但最近我已经能灵活掌握这边工作的节奏,和同事们的相处配合也日渐融洽熟稔,因此并不感到吃力。
整个上午我总在偷看手机,连孙婷都发现了我的异样。
她偷偷摸摸发短信给我。
“亲妹妹,有情况哦和我推荐的哪个钻石男勾搭上了快招认”
自从上次叫我替她在婆婆面前以“相亲”为借口掩护她溜出去和朋友玩成功后,她就一直说我是她上辈子的亲姐妹,私下里总是夸张的喊我“亲妹妹”,并且不遗余力的给我强行推荐了几个她朋友圈里的未婚男士,虽然我一再婉拒,但她却不依不饶的将人家的简历打印成应聘表格般整整齐齐的放到我的包里。
我回她:“嘻嘻嘻。不是你的推荐款。”
她大惊:“不可能我查过星象书血型书无字天书,你和他们几个契合指数高达99”
我滴汗:“那你有没有占卜过,发现这个人虽然不是你推荐的,但也算是你认识的人”
她发来黑煤球的表情:“谁”
我脸红:“封信”
她好久没有再回消息,依稀听到行政办公室里传来一声茶杯落地的声音,还伴着其他人的小声惊叫和抱怨。
我看看窗外的天,今天的天气是宜人的冬日晴好,天蓝得如洗过的宝石般明净,几朵悠然的白云自在的漂浮着,边缘处渐渐模糊和透明。
我把桌上的植物再偷偷拉近一点,常青绿叶温柔的伸着一个个小巴掌,像调皮的小精灵,帮我遮住自己热热的脸,埋首在电脑前。
无法置信,我和封信,在一起了。
“在一起”,这三个汉字从唇间滑过,似乎都能感受到柔软与甜蜜。
这曾是我倾尽全力期盼过的未来。
我必须让自己相信,这未来,就是现在。
十六岁时种下的蒲公英种子,此刻已经变成岁月的金砂,在我们相触的手指尖静静飞舞。
我依然坚定,也依然惶恐,怕自己笨拙,弄丢了它。
现在的我,还是不敢随意拨打他的号码,对他任性撒娇,向每个人大声的肯定的宣布他和我在一起,把这种快要撑破自己的幸福感,分享给每一个亲人朋友。
我鼓起了勇气,尝试着从孙婷开始。
有人的电脑发出了微弱的铃声提醒,中午下班时间到。
我像兔子一样蹦起来,抱起藏在桌下的保温桶,往电梯间跑。
二十分钟以后我站在风安堂对面。
中午的阳光真暖,没有风,路边的大树不畏冬日,依旧华盖遮顶,街上车流如梭,风安堂所处的街虽非主干道,但因地处市中心繁华段,街两边也很是热闹。
我想起一个月前,我也曾站在这里,偷偷张望着对面那木红色的木质门廊。
那时的心情,依然清晰。
封信,你知道吗,我从早教中心出来,走到这里,我一共走了23步。
可现在我站在你的门前,却再也不敢前进一步。
原来,这就叫咫尺天涯。
现在,我要跨过那一步了。
我深吸一口气,快速跑进地下通道。
快到对面的时候,从身后跑过来一个像风一样的身影,也许是太急没看清路,她狠狠的撞了一下我的胳膊,飞快的丢下一句对不起,就跑出通道口去了。
是一个穿着蓝色高中校服的小姑娘,高高的马尾巴束在头顶,一晃一晃很是青春逼人。漂亮的桃红色波点蝴蝶结发卡明艳可爱,让人很容易想象出如果她转过脸,脸蛋也一定是这样让人喜爱。
走出地下通道的时候,阳光的气息再次扑面而来。
我站在风安堂门口,犹豫着要不要给封信打个电话。
正是中午时分,重病急病老人孩子和外地病人都已经调到上午看完,这是风安堂一向的惯例,剩下的病人也多去附近吃饭,因此大堂内外人皆不多。
我听说风安堂外聘了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中医,但人气最高的仍是最年轻的封信。
拿出手机来,号码还没有按下去,来电铃声已经响了起来,正是封信。
我的心又可耻的狂跳起来,再这样跳下去真担心哪天它会突然罢工。
我用保温桶抵住自己的胸口,接起电话:“喂。”
“吃饭了吗”他问。
“呃,我”大概要回答现在正在你门前,但是怎么有点羞于开口。
“嗯”他的声音有些疑惑,突然说:“你等等。”
我还在琢磨着他这个“等等”是什么意思,就看到一身白大褂的清雅男子从内堂快步走出,手里还拿着手机,就那么准确的走到了我的面前。
“你在这里。”他目光炯炯的看定我,站在台阶上伸手,阳光打在他的侧脸上,我心跳过猛无法直视。
大脑又当机。
突然一个身影从他身后蹿出来,脆生生的女孩声音:“大叔你干嘛不见我护士姐姐说你在午休不能进去,果然是在骗人”
竟然是刚才不小心撞了我一下的小姑娘,桃红色波点发卡在阳光下更加明艳,五官也是清秀可爱,表情更是活泼灵动。
封信不着痕迹的拿走了我怀里的保温桶,另一只手把我牵住。
“路明菲你还不回去,呆会儿上课又该迟到了”护士小岑跑了出来,冲那女孩嚷道。
“我是来给大叔送蛋糕的,我要看他吃了才走”叫路明菲的女孩理直气壮。
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封信就已经大步拉着我往里走了。
他拉我进的是医生护士们一起用餐的小餐间,虽然我尽力赶来,但还是已经过了餐点,看得出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
“给她装份饭菜。”封信回头对跟过来的小岑说。
他总是什么都知道,知道我在门口,知道我还没吃中饭,我讷讷的开口:“粥”
他才发过烧,应该吃些粥。
他点一下头,微微一笑,指着我向大家介绍:“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
反应过来的老医生们哈哈哈的调笑起来,小护士也嘻嘻直乐,我不知道怎么打招呼好,恨不得给每个人鞠躬。
封信看上去似乎心情不错,自己拿碗盛了白粥在我边上坐下来。
路明菲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在我们对面坐下,恶狠狠的盯着我。
“这位大婶,你是大叔的女朋友”声音虽甜糯,语气却毫不含糊。
我拿着筷子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偷眼看封信,他正风轻云淡毫无压力的喝粥。
我赔上笑脸:“我好像是吧。”
真没出息,还是只敢用这样含糊的语气。
同时心里在默默泪奔,我们应该也比你只大七八岁,为什么就成了大叔大婶
路明菲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你们是怎么勾搭上的你倒追大叔的对不对”
“是,相亲吧”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从这里算起呢我声如蚊蚋,没底气,还是没底气。
封信突然抬眼,嘴角微扬的看看路明菲,又看看我,再对她开口道:“这个姐姐是你前辈,比你还低一年级就开始追我。”
小护士们哇的一下尖叫起来,大概是很少看到封信有这么八卦调侃的一面,大家的胆子顿时大起来,小岑更是戳着路明菲的脑袋笑:“早说了你不会有机会的要是封医生是随便能追着的,还轮得到你,我们早下手了”
我不知道封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低头猛吃饭,反正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路明菲看封信终于搭理她了,顿时显得很高兴,扬着脸问:“她那时候对你做了什么”
“她”封信认真思考了一下,勺子在碗里划了一个圈:“她在学校里任何一个能找着我的地方偷偷盯着我,然后把我画成漫画。”
我一口白饭差点卡在喉咙里,眼泪都差点给逼出来,可怜大家都被封信吸引,完全没人在意我的反应。
“别人都送我很漂亮的礼物,她把一只丑得要命的恐龙扔给我。”
这个他也知道我恨不得把脸埋到饭碗里。
“我毕业的时候跑来送我明信片,要我记住她的名字”他突然顿了一下,笑了笑:“不说了。”
其实他每说一句,大家都发出高低起伏各种“啊啊啊”的尖叫,已经“啊”成了一片交响乐,外面不知情的病人一定以为这屋里的医生护士都疯了。
路明菲不服气的大叫:“我还以为她做了什么大婶你好土是不是还为了追上大叔好好学习来着”
我中枪:“是”
路明菲飞快的打开自己一直捧着的心形盒子,露出里面漂亮的烘焙蛋糕:“大叔我不放弃自从那天我胃疼被送来这里,你给我看病以后,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我会追上你的你看,我已经会做蛋糕了,她还只会煮这么土气的粥”
我默默在内心惊叹了一下她的烘焙手艺,也惊叹她的勇气。
封信递了杯水给我,满眼同情。
“是啊,她一直很土很呆,到现在都还是站在门口不敢直接进来。”他叹气,语声温和,却似带着笑意:“但是当我知道她已经这样追着我第九年的时候,我就觉得她很厉害了。”
路明菲愣了一下,还是倔强:“我也可以追你九年”
封信的笑意更明显,他笑的时候比冬日里最温暖的阳光更加轻盈绚烂,一瞬间就能铺满整个房间,冲进我的心底最深处,扫光所有的不安阴暗。
“去上课吧。”
那一天,我在路明菲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孤独而倔强的站在时光彼端的自己。
小小的姑娘,站在爱情最初的入口,燃尽孤勇。
那么青涩,那么跌撞,那么茫然,那么假装无所畏惧。
那时的我,只能幻想着明天的颜色,幻想着能够与我所爱的少年接近一点,再接近一点点。
其实,胆小如我,根本不曾认真的奢望过未来。
有多少次长大后,我都曾回头苛责十六岁的自己,不够美丽,不够勇敢,不够优秀。
但现在我终于知道,即使是那样的我,也曾被我心爱的少年留意过。
我那些小小的心思与动作,原来全落在他的眼里,多年以后,依然清晰。
一点一点,串成我们的故事里,最初开始的片断。
23、你给不起,就不能要
“什么你说好的圣诞约会泡汤了”七春从她的笔记本电脑后面探出头来,大喊大叫。
我没回答,开始翻动我的工作资料,脑袋里飞速转动盘算起来。
“有阴谋”七春丢下手里的工作,跳过来像只毛茸茸的大狗一样假装在我身边嗅来嗅去。
“瞒不过你。”我开始打电话:“我要请两天假去一下北京。”
两天前封信代替爷爷去了北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本来说好今天回来,但却临时有了其他重要出诊任务,得圣诞节以后才能回来了。
七春啧啧啧的羞辱我。
“你这个样子,就和十六岁发情期的小姑娘似的,还旷课去约会呢”
我甩开她跑到阳台去说电话,依稀还听到她在怪腔怪调的在唱歌。
直到坐上了去北京的航班,我的心还在怦怦直跳。
从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开始,我就一直处在一种紧张又兴奋的状态中,果然和七春形容的一样,像十六岁发情期的小姑娘。
我从远方赶来,赴你圣诞之约。
我要在圣诞节赶到封信的身边。
我想和他一起过圣诞节。
我幻想了好久好久,终于可以看着他的眼睛,对他微笑,亲手送他礼物,对他说圣诞快乐。
像许多年前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
飞机降落的时候是下午四点,我走出机场。
那一天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不似来处晴朗,厚重的灰色云层安静的堆在头顶,气温很低,等车的时候不少人都在微微搓手跺脚,也许快要下雪了。
我拿出相机对着天空按下快门。
在酒店安顿好,又休息了一会,再拨打封信的电话,却没想到,电话里竟意外传来无法接通的声音。
他不是那种会忘记充电导致电话不通的人,他一向敏锐而细致。
我有些莫名的不安。
一次又一次的拨着那个号码,却始终无法接通。
窗外的天已经渐渐黑了,华丽的街灯在圣诞夜全部点亮,成群的情侣在我面前晃过,风大了起来,但却无法阻挡节日的热情。
我有些茫然的在长安街上走着,封信的电话已经改为关机。
我裹紧自己的大衣,走到街边买了一瓶矿泉水,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流进身体,刺激得我吸了吸鼻子。
也许这样看上去,会比较像因为冷而有点不安。
我有点害怕承认是因为找不到那个人而不安,我想要自己的内心安全而温暖,这样才能理直气壮的站在他的身边,成为他满满的正能量。
其实这个城市,我曾经来过一次。
那一次和这一次,都是为了他。
进入高二以后,封信消失在我的世界。
那时,我并不知道他也从其他人的消息网里消失了,我天真的以为只有我得不到他的去向。听说只有北京和香港那两所著名大学是他的选择,我唯有埋下头拼了命的读书。
那两年,我念书念到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人如鬼魅,但终于在高考填志愿前,勉强得到一个令师长父母都无比满意的结果。
但我迟迟无法决定我要考去哪里。
我怕找不到他,我怕再也不能遇见他。
于是我做了一件差点让父母发疯的事,我在填志愿的前一个月,拿出我的零用钱积蓄,买了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了车后才借邻座手机给家人发了一通短信。
我说,我要去北京几天。
那以前,我甚至没有离开过我居住的这个小小城市,连搭乘不同区域的公交车,都时常会迷路。
那时,十八岁的我亦曾茫然的站在这个城市最古老又最繁华的街头,我拼命的忍住眼泪,坚持着因为可笑甚至不敢言说的那个梦。
我最终找到了那所连名字都闪着光亮的大学。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问遍了每一个系的人。
但是,他不在这里。
我永远不能忘记自己在昏暗的小旅店的卫生间里,对着模糊老旧的镜子一次次的微笑,告诉自己,程安之,他不在这里,他一定去了香港,你没有弄丢他,你一定还会遇见他。
当我第六天终于从返程火车上疲惫的走下来时,满眼血丝的爸爸在出站口一把揪住我一顿暴打。
那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挨打。
我被打得发了一场高烧,绵绵不愈,差点耽误高考。
时至今日,父母仍然不知道我那一次的离家是为了什么。就像我后来考去香港,他们也一面心存骄傲一面深感疑惑。
我在街上走来走去,走到双腿僵硬酸痛。
最后我走回封信下榻的酒店,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开始发呆。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前生其实是龟类生物,什么事情都做得不够漂亮,但胜在有耐性。
一筹莫展的时候,我还可以自我催眠进入龟息状态我不知不觉竟然靠在大堂的沙发上睡着了。
恍惚间手机突然剧烈震动起来,我一看,竟然是七春。
她排山倒海的气势从电话那端直扑过来,我在千里之外都仿佛感觉到脸上溅上了她的唾沫星子:“程安之你和封信是不是两个智障啊”
我被她吓得魂飞魄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她还在那端惨叫:“老娘听到门铃响,跑去开门,门口竟然堆满了我最怕的玫瑰花他为什么不干脆在窗外架个升降机然后我一拉开窗帘他就阴森森的出现啊索性把我吓死早死早投胎啊你们两个是弱智儿童对不对你偷跑去北京他偷跑回城,一把年纪了玩你妹的惊喜啊啊啊啊”
她自从高中那次被野狗同学的玫瑰花羞辱以后,就视此花为猛兽,见之失控。
重点是,封信偷跑回城,他在我房间门口
我现在只剩一个念头,是不是应该在酒店大厅华丽的柱子上撞死。
七春的惨叫声突然飘远了,电话那端,换成了一个熟悉的温润明朗的声音,带着自嘲般的叹息:“安之。”
“封信”我撞我撞我好想撞,声音瞬间哽咽了。
“对不起,惊喜变成了惊吓。”他叹气:“何欢跟我保证说这招很帅,但是我怎么做下来这么傻。”
想象着一身清傲的他站在我的出租房门口被七春劈头盖脸一顿臭骂的样子,我真是又觉得好笑又难过。
“说好圣诞节一起过的。”他在七春的排山倒海功里依然语声温柔,处变不惊,但听得出遗憾。
“没关系。”我鼻子酸酸的:“你快回去吧,一会我给你打电话。”
那天晚上的北京,近午夜时分真的下起了小雪,拉开窗帘,在城市的霓虹幻影里,看到细密的雪花飞舞,更远处隐没在黑暗里,但我并不害怕,也不孤独。
我和封信打了近四个小时的电话。
“我中午上飞机前感觉要下雪的样子,现在呢”
“已经开始下雪了。”
“圣诞节的雪,城看不到,这边的月亮挺亮。”
“那你吃晚饭没有”
“我正想问你这句。”
这是我们认识以来,聊得最久的一次,笨拙的心意变成了傻傻的错过,却意外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我发现他其实很会聊天,只要他愿意开口,基本不会冷场,他还很会引导话题,轻描淡写的一句,就能让我接上好久,不经意间,就把我这八年来走过的路遇过的人做过的事,都交到了他的面前。
我唯独隐瞒了一件事,关于彦一对我的表白。
不是不愿意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说,也不知道说出来有什么意义。
很奇怪,我一直那么笃定,无论封信在哪里,我总有一天能再遇见他;而彦一,明明他就在那里,我一回头就能抓住,我却从来不曾怀疑,我们今生再也不会见面。
这大概就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