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过了是否组织欢迎队伍的问题,众位掌柜又把话题转移到了是否准备庆功宴的问题上。经过一番讨论,众位掌柜达成的共识是,为了表达他们对李冠魁的爱戴之情,庆功宴也是必须准备的,费用由20位掌柜平摊,宴会地点就设在喜来楼。届时,如果李冠魁坚辞不受的话,那就发动广大民众,就算是抬,也要把李冠魁抬到喜来楼。
就在张大柱等人热烈讨论的时候,方占元回家之后给潘树春家打了个电话,想问问李冠魁返回裕兴的准确时间。电话是方玉萍接的,方玉萍告诉方占元,潘树春还没回家,有什么事等潘树春回来再说。方家大院和潘树春家的这条电话线,是裕兴和省城之间唯一一条不用转接就可以直接通话的电话线,是方占元利用手中的权利私自铺设的。
方占元刚刚放下电话,颜望华的司机就来了,说颜望华已经备下酒菜,请方占元和颜子佩到益和祥绸缎庄去一趟。凭着方占元的八核大脑,稍加思索就猜到了颜望华的意思,自以为是的认为,颜望华是因为我军取得了胜利,一个人喝酒没意思,让他过去一起庆祝。
既然颜望华有此意愿,方占元也不推辞,让司机先行一步,他随后就到。方占元一说要去益和祥绸缎庄,潘志良和方云鹭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当即提出要跟着方占元一起去。理由也很简单,颜望华是出手阔绰的爱国典范,他们想跟颜望华聊聊天。
于是,潘志良开车,带着方占元、方云鹭和颜子佩出发,不大会儿工夫就来到了益和祥绸缎庄。眼看汽车开过来了,早已等候多时的颜望华,满脸喜悦的上前打招呼,简答寒暄几句之后,邀请四人来到后院客厅。
酒菜都是提前准备好的,不需要颜子佩再下厨忙活了,落座之后,几人推杯换盏、谈笑甚欢,说的都是我军取得连番胜利,把日军打的全线收缩的事情。面对颜望华和颜子佩滴水不漏的表演,潘志良和方云鹭看不出任何破绽。
冰雪聪明的方云鹭想来想去,当即有了主意,以饭店的菜不如颜子佩的手艺好为由提出要求,希望颜子佩下厨炒两个菜。方云鹭的要求一提出来,方占元当即表示反对,不就是个菜吗,也差不了太多,小丫头片子就不要添乱了,凑活着吃吧!
方占元毫不在意,颜望华和颜子佩却是极为重视,当即表态,既然方云鹭想吃颜子佩烧的菜,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理当满足。于是,颜子佩满脸喜悦的起身,让方占元、颜望华等人继续饮酒畅聊,乐呵呵的去厨房烧菜了。
颜子佩前脚赶走,方云鹭和潘志良对视一眼,通过一个眼神的简单交流,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灌酒,想办法把颜望华灌醉了,让颜望华酒后吐真言。
说到喝酒,潘志良虽然长的人高马大,酒量也还凑活,但绝对算不上海量,一对一的较量起来,想要灌醉老酒鬼颜望华,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既然想要灌醉颜望华,总还是有办法的,方云鹭以茶代酒频频举杯,和潘志良上演了一场车轮大战。
作为老奸巨猾的日本间谍,颜望华的警惕性自然是极高的。虽然不知道潘志良和方云鹭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二人轮番敬酒的真实目的,但是,有一点颜望华却是非常清楚的,饮酒容易误事。无论是谁,一旦喝的铭鼎大醉了,在酒精的刺激下,都难控制自己的言行,所以,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喝醉的。
怎么才能控制自己不喝醉呢?颜望华自然有他的办法,第一就是他的海量;第二就是精彩绝伦的演技。当颜子佩炒完两个菜回来的时候,明明还一点事没有的颜望华,已经开始装醉了,情绪高涨,说话的声音也提高了许多。
颜子佩见状,自然明白颜望华的用意。接下来,眼看潘志良和方云鹭还在轮番敬酒,颜子佩适时发言,颜望华已经喝醉了,还是不要再喝了。颜望华则大大咧咧的表示,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够和两位青年英雄共饮,当真是痛快至极,必须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在潘志良和方云鹭的轮番攻击下,颜望华感觉自己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不能继续喝下去了,否则,就真的要醉了。于是,颜望华装出一副两眼呆滞,已经醉的不行的样子,继续吆吆喝喝的喊着喝酒。
而颜子佩呢?当即挺身而出,说从没见颜望华喝过这么多酒,确实不能再喝下去了。并转头征询方占元的意见,既然都已经尽兴了,还是不要再喝了吧?方占元当即表态,大家都已经喝高兴了,把酒杯收起来吃饭吧!
而到了此时,潘志良已经喝的两眼发直了,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方云鹭虽然以茶代酒,但是,这茶水喝多了,也不是那么好受的。一看颜望华确实喝醉了,应该到了酒后吐真言的时候,也就停止了进攻,帮着颜子佩撤掉酒杯上饭。
吃过晚饭之后,众人继续围坐闲聊,颜望华保持着酩酊大醉的状态,说话的音量比平时提高不少,舌头也有点大了,还时不时的晃晃脑袋,证明他确实已经喝醉了。而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滴水不漏,听不出任何的破绽。
聊着聊着,颜望华装出一幅实在不行了的样子,歪坐在椅子上打起了瞌睡,颜子佩叫他的时候,马上强打精神坐正,跟大家打个哈哈,不一会儿,又合上了眼皮。既然颜望华已经醉到了这个程度,这天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聊下去了。
颜子佩当即以颜望华醉的太厉害,需要人照顾为由,要求留在益和祥绸缎庄过夜,让方占元、方云鹭和潘志良先回去。对于颜子佩的要求,方占元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嘱咐颜子佩好好照顾颜望华,然后,招呼潘志良和方云鹭起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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