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房中,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摸了摸胡须,说道:“放心吧,公子的身体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至于腹部疼痛,想来是受到了内伤,肺腑受到了震荡,修养两天也就没事了。”
说罢便拿着药箱离去了。
看老医生起身要走,在一旁候着的周二赶紧迎上去送老医生出门。
林榛躺在床上表情有些茫然,看着床边放着的银子,渐渐的出神了。
银子是到手了,可接下来该怎么办?总得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吧,不知道古代开私塾要不要找衙门办营业资格证,要是能办个私塾教教书,也算是从了他的老本行。
看到周二走了进来,林榛这才回过神来,将银子分成两份,递了一份给给周二,说道:“你把这钱拿着,下次回家的时候带给周大娘,让她别再省吃省喝了,也别老为了那三两文钱和隔壁的张大爷吵架了。”
他这辈子初来乍到,不欠谁的,唯独这周大娘的救命恩情还没报。
周二接了银子,也不推脱,一来是林榛早就告诉了他,一百两是“讹”来的,要算功劳也得有他周二的一半,毕竟夫人也是看他们是熟识的面子上才给的这么多,二来是老母亲确实需要这些银子,这么些天周大娘也早把林榛当作了半个儿,一家人也不说两家话,推来推去没必要。
看着林榛把剩下的一半银子放在床头收好,周二才开口说道:“林大哥,你接下来咋办?养好了身体之后,要不你回咱家吧,有了钱咱把家里修修整整,也够我们三生活了。”
林榛摇了摇头,抬头看了看外面,心里默默叹息,贼老天,别人穿越不是开挂就是带了金手指,怎么到了我这不仅什么都没有,还有一丝丝倒霉和猥琐呢?
周二顺着林榛的目光也望向门外,无意间扫了一眼相距不远的屋子,看到屋子里进进出出的下人,突然想道了声什么,兴奋的说道:
“有了,那个京城的林先生是来不了了,据说是在渡江的时候,站在船边撒尿,一个浪头打过去,没站稳,又是年老体弱,活活给淹死了。”
周二望着林榛,继续说道:“现在府上缺个能指点大小姐的先生,林大哥,你去试试吧!”
“当老师…”林榛面带苦色,自嘲一笑,得,都穿越了一次,自己还要当老师吗?真是少爷的身子老师的命。
周二面带尴尬的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说道:“就算当不了先生,做个书童也行啊。”
看着林榛慢慢阴沉下来的脸色,他赶紧摆了摆手解释道:
“不是我瞧不起林大哥,只是,大小姐怎么也被称作金陵第一才女,她的老师不是那么好当的,林大哥,你的才思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可绝对没有怀疑你,绝对没有。”
林榛给周二丢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少来,周二就是怀疑他的水平。
要不要去试试看呢,按照洛家的财大气粗,书童就算了,先生的待遇一定不差,只是自己在湖边占了大小姐的便宜,林榛有些不敢答应。
他转念一想,这不是二十一世纪啊,在这时,天地君亲师,先生的地位极高,只要自己能当得上她的先生,想来大小姐也不敢拿自己怎么样。
至于专业知识,他倒是没有丝毫的担心,上学期间他的闲暇时间不是用来上课就是用来看书了,诗词歌赋典籍就不说了,就是杂书怪书他也看了不少。
林榛小时候又被语文老师用棍棒教鞭强化了不少次记忆,人肉相机不然说,但绝对可以过目不忘,堪称会走路的移动图书馆。
他看了看周二,又仔细的想了想,反正也回不去了,在这当个悠闲自在的先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洛家虽大,但也没有他想象中贵族的跋扈,夫人和丫鬟们都很和蔼,除了当初打他的那几个人。
林榛拍了拍头,对,那几个人,自己是一定要报复回去的,打了他多少下屁股来着,先生的屁股,那是能乱打的?
林榛恶狠狠的想道,可怎么报复呢?打回去吧,又有辱斯文,绝对不是因为担心打不过那几个黑粗壮,嗯,那就赔钱好了!多少钱来着?对,三百两。
终于又解决了一件心事,决定了下一步该怎么办的林榛松了一口气,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出门外,打量着他未来的工作地点。
至于能否通过做先生的考察,那根本不是他林某人会担心的事,读书人不可无傲骨,就算是从臀部里喷出来的气,那也是傲气。这点自信他能没有?
转头看了看跟出来的周二,林榛突然凑到了他的耳边,压低了声音问道:“你能不能给我打听打听怎么样才能当你们家大小姐的先生?你是洛家的人,你给我透个底呗。”
“你看我做什么?你是不是又在怀疑我?我告诉你我这不叫不自信,我这叫战术重视,你明不明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你懂不懂…”
…
“你想入我府,做芷儿的先生?”夫人吹了吹茶盏中的香茗,又慢条斯理的品了一口,这才放下茶盏看向面前站着的年轻人。
倒也不是不可以,洛夫人已经知晓京城的林真先生驾鹤西去了,府上正好缺一位先生。
可接下来的七夕诗会对洛家十分重要,面前这书生如此年轻,不知道能否担此大任。
还没等林榛开口说话,躲在一旁偷听的洛芷就跳了出来,说道:“不行!”
夫人转头望向她,问道:“为何?”
大小姐走到夫人的身边,挽起她的手臂,撒娇道:“就是不行嘛娘亲,他,他太讨厌了。”
没想到大小姐对自己的意见这么大,看来自己把大小姐得罪惨了,林榛无奈的摇了摇头,对她说:
“大小姐可别着急,首先,我先为湖边的事道个歉,其次,听闻大小姐要去参加七夕诗会,在下不才,对于诗歌略知一二,为了弥补的无心之举,这才过来尝试一番,待助大小姐七夕诗会夺魁之后,林某自会离去。”切,哄你的,到时候小爷随便露几手,抄抄李白苏轼,再考个状元玩玩,你们还舍得赶我走?
大小姐看向夫人,想寻求娘亲给她拿定主意。
夫人看了看向自己寻求帮助的女儿,问道:“林先生还懂诗词?可曾考取功名?年轻的时候我也读过不少诗词,芷儿也是从小就喜欢看我收集的诗词,不敢说精通,却也懂得如何品鉴,不妨就请先生以我这院中之景作上一首。”
洛芷的贴身丫鬟欢儿也站在一旁观看,这个新来的小先生虽然耍了诈,骗了大小姐一百两银子,可看起来真的很帅,也不像是坏人,不禁有些希望他能通过考察,留下教导大小姐。
别人不清楚,可她清楚得很,大小姐为了能在七夕诗会代表洛家,争夺那个本就属于洛家的位置,花了有多大的功夫,欢儿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在夜里仍然看到大小姐的厢房里还亮着灯,挑灯夜读。
欢儿的思绪又渐渐回到了大堂,面前的这位小先生能不能通过考察呢?洛家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大家,大小姐二小姐都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又长的出落水灵,带着各种各样目的来洛府的人数不胜数,可没一个能通过夫人的考察的。不仅是她这么担心,在场的下人,洛府的管家贾叔都不看好这个年轻人。
林榛心道,怪不得这个大小姐热爱诗词,原来是受夫人影响,怪不得整个府上的装饰显得书香气十足,这便是洛夫人对自己的考验了吧?
他看向院中,三两海棠开的正旺盛,一汪碧水点缀绿植之中,从簇花朵争艳在香樟树之下,正是典型的江南私家小园林。略一沉吟,便开口道:“香樟曲虬云似妆,海棠旖旎风为裳,花开两朵碧玉中,书香满门气自庄。”
三步成诗!林榛胸有成竹,且不说自己记忆中,那些这里还没出现过的诗词,单凭自己的才学,这种小诗也可信手拈来。
这首诗全是林榛急智所做,虽略不工整却胜在速度,才思考了两三秒便有了能看的过眼的作品,不仅有了院中之景,还暗喻了一番在场的夫人和大小姐,更是夸了府上的风气,也算是难得的游戏之作。
果然,洛夫人听了之后略一思索,眼中便浮上了藏不住的喜意,这书生不仅长相俊秀,看起来人畜无害,极容易让人产生好感,还真有几分急智,三步成诗不说,诗中还藏有暗寓。谁不喜欢被夸呢?难不成洛家这次误打误撞捡了个宝贝?
就连一旁的管家贾叔和欢儿等一众下人也惊呆了,这诗写的怎么样,他们是不太明白的,可他们不瞎,从夫人的表情中就可看出此人的才学,更可怕的是,这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刚才用了多长时间做的,不过三息左右吧?他们从没见过甚至从没听过作诗如此迅速之人!那史书上有名的曹植几步成诗,七步!那这三步,究竟算是什么样的才学?
林榛向夫人抱了抱拳,说道:“让夫人见笑了。不过小生未有任何功名在身,只是对诗词略懂一二。”
在一边默不作声的大小姐刚想说话,便被夫人抬手制止了,夫人起身说道:“先生才思敏捷,足以指导婉儿,便麻烦先生费心了,只不过这七夕诗会结束后,芷儿可能另有打算,届时,如若有所变动,那洛府也会为公子寻找下家。”
大小姐见此事已被母亲定下,反对也是无用,恨恨的跺了跺脚,“哼”地一声,转身走掉了。
“先生莫怪,芷儿自幼被家父宠坏了,现在家父入朝为相,不在家中,芷儿更是乖张,又对先生有些误解,这才…”
林榛还沉浸在大小姐临走前对他做的鬼脸中,这种小孩子气似的动作让他感到十分有趣,与这么有活力的青春少女作伴上课,倒也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连他也觉得年轻了起来。
等等,她刚才说什么?入朝为相?嘶,林榛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要教的是相爷家的嫡孙女?怪不得洛家家业这么大。
老天诚不欺我,穿越了果然有福利,捡了个金陵第一才女,这以后和他的那些朋友吹牛都有底气了,前提是如果还有机会回到二十一世纪的话。这样看来,洛家这根比象腿都粗的大腿可得抱好了。
听了夫人的话,林榛这才回过神来,连忙道:“没事的,与她的冲突本来也是我不对在先,这两天我会妥善处理好,消除与她的误会。”
听闻林先生的话,夫人这才放下心来,嘱咐身边的丫头先带林先生去府上一片僻静之地,收拾一处房间给林先生居住。
刚走出正堂,林榛就长舒了一口气,装正经斯文可真的把人累死了,当过老师的都知道,也别说当老师了,是个人都有这样的体验,有些场合不得不装作斯文正经的样子,这一会可把他给憋坏了,他是读了不少诗书,可林榛向来就是个我行我素的家伙,规规矩矩对他来说,基本是不存在的,上学的时候他就是个刺头,虽然成绩好,但调皮捣蛋的事可没少做。
这也是他为什么作为一个知名高校的理科硕士,毕业了却要当语文老师的原因,语文的教学不限于课内,他可以自由的和学生说庄子,讨论李白。
为了贯彻他的教学思想,林榛一向与他的学生相处的非常好,男生封他为孩子王,女生称他为知心大哥哥。跟学生相处,林榛身上不免带了很多孩子气的性格,只是面对家长时,又要保持老师的形象,装的正经斯文,实在为难了他。
林榛跟着带路的丫鬟七拐八绕的来到一处院子,不禁感叹洛府真的很大,他细细打量这一独立小院,虽有些杂乱但布局十分精巧,一栋三间小屋配上一处庭院,不大的庭院中还有一处小池塘,只是此时院中杂草丛生。
丫鬟领了他到小院之后,便向先生告了别,去通知下人马上过来打扫院落。
对新住处十分满意的林榛看了看天空,叹了口气,既然回不去了,那就是时候和过去道别了,过完这一世,下辈子看看能否回父母身边尽孝吧。
在这重操旧业,做回了老本行,看起来待遇也还不错,包吃又包住,丫鬟说了照旧例,先生的月钱是十两银子,林榛忘记问他的月钱是多少,想来应该不会比之前的惯例低。
…
坐在亭子边,不断的踢腾着腿的大小姐,正嘟囔着嘴,气呼呼的向池子里丢石头。
“衣冠禽兽,骗子,登徒子…”
“骂谁呢?”
大小姐急忙转过身去,那张这两天时刻缠绕着她,令她生气的脸又出现了
林榛无视大小姐那快要喷出火来的吃人目光,轻轻坐在了她的对面,说道“我有那么可恨吗?”
“你当然可恨!昨天你昏迷的时候我就找大夫看过了,大夫说你根本没有太大问题,我也问了贾叔,他们下手也有分寸的,你其实早就好了,那天在母亲面前你是装的,对不对?”
感情这丫头都知道啊,林榛自嘲的笑了笑,就知道他的演技太拙劣,很容易被人看穿。
他望着这个想生吞活剥了他的少女,精致可爱的脸上做出怒愤的表情,却让她反而呈现出一副别样的风情。林榛掏出一袋银子,递给她,淡淡的说道:“我拿这些银子有我自己的难言之隐,这里有五十两,你先拿去,剩下的五十两是我欠你的,我会还的。”
周大娘的恩情要报,但他不可能一辈子留在周大娘身边伺候,只能出此下策骗些钱财,但现在不同,他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这五十两他已经不需要了,给周二的五十两,就当是自己借的,之后慢慢还给大小姐。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大小姐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背影,竟有些懵了,这人怎么回事,在玄武湖边逗弄她的时候像个嬉皮无赖,在大堂写诗的时候像个才华横溢的书生,现在又正经的像陌上君子,哪个才是他的真面目?
不过,这梁子肯定是结下了,不管是君子还是无赖,玄武湖边被捉弄的耻辱她记下了,这个仇,洛芷一定要报。
大小姐站起身来,跺了跺脚,冲着那个离开的可恶的背影喊道:“谁要这些臭钱!”
说罢,气呼呼地离开了。
…
片刻过后。
亭子后,悄悄地探出一颗人头,此时,那个书生气十足的面孔上却带着一丝懊恼和后悔。
突然,他眼睛一亮,看到地上的钱袋纹丝未动之后又立刻高兴了起来,他迅速的看了看四周,确认了周围没人之后,迅速的将钱袋捡起来,快步走掉了。
“子曰的是,不以正确的手段得到的,不要。它之前是我讹来的,我丢了,说明我是个君子。现在它是我捡到的了,那就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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