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悠哉小先生 > 第五章 迷路
    天幕上七彩的烟花逐渐凋零,林榛跟着大小姐穿行在混乱的人群中,想到刚才那个骚包的某家少爷,装作漫不经心问道:“刚才那是谁啊?”

    大小姐头也不回,说道:“是魏家的那个死苍蝇,自从他来了金陵天天缠着我,也不知道魏爷爷这么厉害的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草包的一个孙子。”

    林榛心想,那个公子模样挺周正的,细皮嫩肉,和我比起来也仅仅差了半个吴彦祖的距离,丢在鸭院里那也是妥妥的头牌,再加上看起来读过点诗书,那不就和前世的小卡片上印着的“大学生”三个字一样,深受欢迎?怎么看也不太像草包,啧,真是猪不可貌相,还想拱自己家的白菜,放在以前,敢打他的女学生主意的,那就是打电话叫家长素质二连。

    “魏爷爷?金陵有姓魏的世家吗?”,林榛自从入了洛家的门,已然把自己当作了以后要混入万恶统治阶级的人,打听好金陵的各大家族,以后扯着洛家这个虎皮为非作歹,哦不,行侠仗义的时候才能躲开铁板。

    “是魏征爷爷啦,祖父当年还受过他的提拔,所以我也不太好和魏华翻脸。”

    林榛一个踉跄,差点没咬到舌头,魏征?就是那个贞观之治时期的名相?明明已经和前世他熟知的历史有了分歧,可这才几天就听到了个前世名相,难道真的是无论历史怎么改变,金子总会发光吗。

    不对啊,周二说当今相爷正是洛靖,那魏征呢?再不济,魏征也应该还留在京城吧,这魏华怎么跑金陵来了。提拔过当今宰相的人,可不会被轻易踢出局。

    林榛怀着满肚子的疑惑跟在大小姐后面,想问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他要是问这种问题,可是要丢了先生的威严的。殊不知,在洛芷的心里,从没把他真正当过先生,要是林榛在她心里有地位的话,最多也就和书童差不多,只是洛芷不敢违背娘亲的命令,明面上还得尊重他。

    “这个糖葫芦怎么卖?”正在林榛出神的时候,大小姐已经找到了在城楼上看到的,那家糖葫芦串。

    “五文钱一串,谢绝还价。”

    好一个谢绝还价,还从没有我林某人砍不下来价格,林榛正要上前。

    “你这摊我包了,十两银子”

    林榛回头望去,看清了来人之后,调笑道:“得,糖葫芦太甜,把苍蝇找来了。”

    来人正是魏华,大小姐听他学自己一样,骂魏华是苍蝇,不由白了他一眼,但眼怎么也藏不住眼中快要溢出来的笑意。一个讨厌的人和一个更讨厌的人,她选择站在林榛这边。

    在自己追求的女神面前丢了面子,魏华这种二世祖怎能容忍,怒道“你谁啊你?你才是苍蝇!来人,给我掌嘴!”

    还没等魏华身后的狗腿子冲上来,林榛便摆了摆手,说道:“等等,先说好,苍蝇骂谁?”

    “苍蝇骂你!”

    扑哧,这下可不止大小姐掩嘴偷笑了,连魏华身后的狗腿子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林榛更是笑出了声,这小傻子还真是憨的可爱啊。

    魏华后面连忙有一个狗头师爷一样的小胡子跑了出来,凑到他的耳朵说了几句,魏华这才反应过来,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这样戏耍,智商被踩在地上凌辱,这让他以后怎么见洛芷。魏华气的一佛升天,二佛跳墙,怒骂道:“给我打死这个狗东西,往死里打!”

    林榛没想到魏华真敢当街纵人行凶,拉着大小姐转身就跑,他习惯了二十一世纪的法治社会,经常说的把人气死,但却从没和人动过手,他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忘记了上次在玄武湖被人痛扁的经历了,还当这个魏华是个什么善茬。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万一这帮家丁偷学了两手三脚猫功夫,别说和上次一样讹银子了,小命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

    也亏的秦淮河边,路人众多,林榛带着大小姐左钻右蹿,愣是没有被抓住。

    “停一下,我不行了,我跑不动了。”

    大小姐气喘吁吁的停住了脚步,平时连走路走的远一点都得坐轿子,此时的她哪里经得住这样折腾。

    她看着林榛,骂道;“你要跑你就自己跑,你非拉着我干嘛,他们又不敢打我,祸是你惹的,干嘛拉着我。”

    废话,我当然知道,不拉着你跑怎么能跑的掉?你看那些家丁为什么不敢追得太紧?还不是看你在前面,生怕伤着你?当然,这些话林榛只敢在心里嘟囔,说出来非得挨一顿小粉拳。

    “我这不是一时间忘了吗,报了个谦啊,这样,咱两扯平了,你在玄武湖边让人打我一次,我这次害你逃跑一次。”

    大小姐找了块大石头,擦了擦做了下来,揉揉洁白的脚踝。懒得搭理这个无耻之徒,明明都是他害的,这种话他都说的出来。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他们逃窜的时候压根就没看路,慌忙之下跑到了这个鬼地方,谁知道在哪。

    大小姐看了看四周的黑暗,总觉得周围突然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窜出来,害怕地捏了捏拳头,不断的四处望去,有些胆怯,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们快回去吧。”

    林榛看着她害怕的样子,也收起了再吓吓她的心思,打量着四周。他们这处空地四周全是树林,来时的路早已经找不到了,看样子是已经出了城的。他隐约听到不远处有水流声,好像有河。

    “你呆在这别动,这附近好像有河,我去看看河边有没有人家。”

    “我跟你一起去!”大小姐听他这个意思是要暂时丢下自己,她可不敢一个人留在这个地方。

    “你就呆在这别动,林子里这么黑,你不是怕吗?这块空地好歹还有个月亮照着,你跟我进去更黑,你跟我进去万一走散了更糟糕。”林榛看着她害怕的样子,也不忍心再用熊瞎子的故事吓她了。

    他脱下自己的外衫,想给大小姐披上,突如其来的男性温度让大小姐身体一僵,刚想抗拒却被林榛一把按住。

    “乖,披上。”

    大小姐低下头去,沉默了一会,鬼使神差的轻轻点了点头。

    不同于她身上衣服的味道,一股淡淡的皂角香包围着她,竟然莫名的安心了很多。

    林榛差异的望了她一眼,这个丫头如此听话,他本来以为还要颇费一般口舌才能让她接受。他可不想第一次带学生出来采风就遇到了什么事,把学生完整的带回去,是他每次带学生出门的最重要的责任,大小姐身娇体弱,这里凉风习习,一不小心就会感冒。

    他顺着水流声找去,一股阴风吹过,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别说,还真挺冷的。走了不远,林榛借着丝丝月光发现了水光,他快步走到水边,打量着河岸两边,却没有发现有人家的存在,只是看着和他同岸边的不远处,好似有一点火光。分不清是灯笼还是什么。

    林榛给自己打了打气,心中暗道,鬼火只不过是磷化物在空气中燃烧而已,这个火光是橘黄色的,一定没有什么,他坚信唯物主义,并高举社会主义大旗,心中默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步向前走去。

    刚念到“友爱”时,他便看清这火光的来源了,竟是一老翁在此垂钓,那火光便来自他身边放着的一盏灯笼。

    林榛很是好奇,上辈子着实见过不少人夜钓,他也偶尔凑过热闹,只是没想到,这古人竟然也有野钓的,这可不比现代,蛇鼠虫蚁,乃至豺狼虎豹在现在都特别多,这老人看着虽然精神矍铄,但身无几两肉,要是遇到了什么吃人的大虫,连塞牙缝都不够。

    不管怎么说,倒是遇到了个人,这下能打听一下这是哪儿,怎么回金陵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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