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陌路同城 > 第三十一章
    在我离婚不久,许丽张罗了一个聚会,是以前大专班的同学,很多人都很久没见面了,有的是一直都居住在这座城市,有的是走了又回来,有的只是好刚回来探亲或是办事,据说还有两个人是特意赶回来的,大概能有二十个人左右,地点就在许丽的家里。

    那天我是第一个到许丽家的,差不多早了两个小时,我当然是提前和许丽说好的,我说我想早点来和她单独呆会,从我离婚后还没和她见过面呢。

    她家门虚掩着没关,我就直接进来后把门带上,她正坐在客厅里的地板上随意地调着电视,穿着睡衣头发湿湿地,看来是刚洗过澡在休息。

    她家的房间很大,要不怎么敢约那么多的人来这里聚会呢。

    我们是自助式聚会,这种自助是自己带东西,有人带吃的,有人带饮品,也有人带酒,还有其它各种各样小玩意,虽然我们在聊天群里已经定下来谁拿什么东西了,但在窗边小桌上还是摆了很多吃食,也有酒。

    “连门都不关,以为警察就了不起啊!”我进屋后把带的水果放到了窗边的那个小桌上。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许丽妩媚地说。

    “知道你洗澡就早一点来了,也好帮你擦擦背或是把把门什么的。喂,你的两根手指头怎么张开着啊,还好像有油呢!唉哎,旁边怎么还一堆骨头?你偷偷地干了些什么从实招来。”

    “什么一堆骨头,不过是两根鸡膀尖那么夸张,值了一夜的班人家还没吃东西呢。”

    “喂,你穿得是不是低了点,在一个大半年没碰过女人的男人面前你这样是不是也忒不道德了。”

    “讨厌,把你那脏目光从人家的身体上拿开,去那边再给我拿点东西来,趁他们还没来咱俩先挑点好吃的吃。”

    我去拿了些吃的,还有两罐啤酒。

    “别说,这两次见你要不就是穿警服要不就是穿肥肥大大的衣服,现在看来体型还像以前那样蛮好,皮肤也和从前一样白净。”

    “好像以前你知道似的。”许丽又捡起一块肉来吃。

    “哇,最漂亮的还是小腿,还有这脚,简直就是人间尤物,来时本来肚子里咕咕叫,现在完全不饿了,长这么大才知道秀色可餐是真的。”

    “烦人,别老色迷迷地研究我好不好!”许丽笑着用块薄毯把自己的脚盖上。

    “咦,你这衣服哪里买的,料子很好似的。”我夸张地五指张开伸手过去做要摸许丽睡衣的样子。

    以前我常这样故意猥琐地逗女孩,有时不知就里女孩会被我摆弄她的衣服弄得面红耳赤,许丽当然知道我的伎俩,知道我是故意在故伎重演,她“啪”地一巴掌把我的手打了回来。

    “还老不要脸,坐那边去,把脸转过去。”

    我往许丽面前又靠了靠,打开一罐啤酒美美地喝了一大口。

    “许丽,你真的是越来越美了。”我夸张地奉承。

    “你那天不是说我不过如此吗?”

    “这你还记得真是小器。那时我不是还没看到庐山真面目吗,而今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了。”

    “在什么此山中?不要脸。”许丽接过我递过去的啤酒也喝了一口。

    虽然我离婚的事曾在电话和网上和许丽聊过,但此时她一句有关我和影的事都没问起,我当然也没说起,我们就一直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琐事,和开心的事。我们还玩了会儿划拳小游戏喝酒,我又讲两段黄色笑话,只要是开心的事我们无所不谈。

    后来我们开始接吻,这种吻好像没有什么感情似的,更像是一种游戏,我们吻一会,再喝一会,又说一会,之后又是接吻。

    “咦,刚才你嘴里的肉好像跑到我嘴里来了。”

    “真的吗?那还给我好了。”

    接吻时我们的手都没怎么碰对方,我们也许并不爱对方,或是还没开始爱对方,更多的只是好朋友,好哥们,我们都太了解对方了,接吻只不过是此时想吻一下,或是想被吻一下,于是就借对方来用一下而已。

    “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去换个衣服,一会他们就都来了。”许丽站起身来,离开时还回头冲我笑着妩媚地看了一眼。

    我端起啤酒跟了过去,许丽的房门是虚掩着的,我推开房门靠在那里,一边喝酒一边看她换衣服,她并没有让我走开,只是背对着我,脱去睡衣,全裸在我面前,然后又慢慢地换着衣服。

    很快大家陆续来了,我都认识,但并不都特别熟悉,只是曾经有一段共同的记忆。以往这种时候,我一般都会抢着当主角,肯定是其中最活跃的一个,但今天,我大多只是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听着他们讲以前和现在的故事。

    许丽也没怎么再管我,只是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在人群里快乐地飞来飞去,哪里都停一下,哪里又都不久留。

    我们都喝了许多酒,啤酒、白酒、葡萄酒各种的酒。

    何邦平、常龙和伍坤还带来了乐器,何邦平和常龙是吉它,伍坤是萨克斯,他们开始表演,大家随着哼唱或是跳舞。

    上大专时他们仨在搞乐队,那时还有另外几个人,但经常在一起的就是他们仨,并且那另外几个人也不是我们大专的同学,其实伍坤也不是,但那时我们总在一起玩,所以都很熟。

    他们那时没早没晚地鼓捣音乐,有一年他们仨去BJ闯荡,但不到一年就都回来了。偶尔他们会去一些酒吧或是吉庆场所表演,后来,何邦平跟着他父亲在开一个加工厂;常龙做了专业理发师,他上大专时白天就在学理发;伍坤在街上给人修自行车,具说一个月能赚近一万元。直到现在。

    我和他们的关系还可以,以前常去他们表演的地方捧场,也是因为那时他们身边的女孩多。但我们又不是走得很近,他们招风很讨女孩子喜欢,在这点我们这帮的几个人又不免有点排斥他们,我们是用语言来追女孩,而他们是用歌声。

    那时的女孩对金钱的看法和现在有点不一样,不过那时喜欢金钱的女孩现在又都过得很不错。

    影在那时就是个不太注重金钱的人,虽然那时我手头吃吃喝喝还算宽裕,但影认识的人当中我可能是最差的一个,因为有她二大爷,所以影对有钱人从来都不稀奇。

    这天我们玩到很晚,后来邻居找过来提意见,于是我们就又出去喝酒,然后又找歌厅玩,我都是跟着大家,可有可无的样子,等曲终人散时,东方已经破晓。

    最后我送许丽回家,在她家楼下我抓起许丽的手放在嘴上使劲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又使劲地吻了一下。

    “我得赶回去,得让儿子睁开眼睛第一眼就能看到我,兔崽子起得早。”

    “我又没想让你上楼。”

    “可我真的想上去喝杯茶。”

    “你太色了。”

    “我现在都学好了,好久都没色过了,这几年来就今天色过你一个人,还是掂记了十几年的。”

    “别贫了,快回家吧。”

    “要不,吻别一下?”

    “我已经清醒了,红色警戒!”

    “嗯,你嘴里的肉肉好像还在我的嘴里,要不还给你?”

    “恶心。你吃了吧。”

    许丽说完,飘然而去,像一只蝴蝶,轻轻地飞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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