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画骨师 > 第二十三章 引蛇出洞
    翌日一早,坊门方开,李时便驾着马车往皇陵而去。同行除了萧遥外,还多了个秦翊,这让李时觉得郊外的空气都不好了。

    “我只是来看逍遥先生刻骨画像。”秦翊如是说,萧遥只负责傻笑,李时还能说什么,他自认为自己是个有肚量的人。

    在献殿祭奠了一番,李时亲自去墓室开棺验尸。皇室喜欢用金丝楠木做棺,传说这种棺木能让肉身不腐,其实不然,打开棺木,他们看见的却是一具由内而外的破碎骸骨,连头骨都崩裂了。

    这烧得可真是干净透彻。

    “她的骸骨尽碎,我只能尽量复原。”

    萧遥用了很长时间来复原骸骨,而这具骸骨头一回考验了她这个画骨师对骸骨的认知功底,在拼完骸骨后,竟然有一片小碎骨她找不到应该放哪里。

    这可就尴尬了。

    “先画吧。”李时道。他们要的只是确认这骸骨是否是沈宛,由此证明外面获得的骸骨到底是沈宛本人,还是长得像的人。

    萧遥画得的结果并不出他意料,墓中人眉眼有些像沈宛,但脸型却不像,基本能确认,并非沈宛。

    秦翊拿着画像仔细查看与沈宛画像的差别,点点头:“这的确不是沈宛!既然来了,不如将另外两位的也一道画了。”

    这个提议,没人反对,第一个人身份有假,保不齐后面两人也并非原本的端王妃,但后面的验尸结果很令人意外,两具骸骨,都是本人容貌无疑。

    看到这个结果,三人面面相觑。一人不是本尊,而两人却是本尊,这到底说明什么?

    萧遥仔细端详骸骨,虽然都是烧死,但独独“沈宛”这具尽皆碎裂。要说是因为当初“沈宛”在厢房,扑火不及时,烧得更通透,另两人一个在婚车一个在青庐来不及烧透火便熄灭了,也不算说不过去。

    但萧遥不是没见过在房内被烧死的人,但骨头还真不至于碎成这样。

    拿起“沈宛”的骸骨看了又看,萧遥心里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佩剑借我用一下。”

    大周男子不管文武,都喜欢配剑,李时随手解下自己的佩剑给她。

    萧遥分别取了三具骸骨其中一块骨头置于佩剑之上,再将佩剑拿到烛火上烘烤,很快佩剑导热,属于“沈宛”的骸骨莫名自燃,另两块没一点反应。

    李时和秦翊都有些吃惊。

    萧遥熄灭骸骨上的火,叹了口气,道:“果然是这样。”

    “如何?”

    萧遥将骸骨小心且恭敬地放回原位,答道:“以前验骨,我发现好丹道的人骸骨更易碎,也更容易燃烧,这是因为他们吃的所谓仙丹里含有大量的硫磺磷石之类的物质。这些东西长期服用,会沉淀到血液和骨骼里,即便死后也不会消散。我猜测,这位假扮沈宛的人,应该就是长期服用这些仙丹,看她这骸骨模样,只怕,她服用的量是那些好丹道的人的数倍。”

    李时道:“若真是数倍,已经能引起中毒。寻常人断不该会这般服用,除非是为了某种目的,刻意而为之。”

    秦翊接话:“比如,掉包沈宛,让其代替者自焚,即便及时扑救也无法阻止其自燃而亡。”

    三人面面相觑,这个推测很大胆,但却是他们现在能够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

    李时沉吟半晌:“我记得沈宛的卷宗上说,当时她坐在闺房铜镜前梳妆,两名侍婢陪侍在侧,突然烛台倾倒,点燃了沈宛身上衣物,尽管侍婢及时扑救,却并没能熄灭大火,反倒让自己受了伤。当时有人怀疑是这两个侍婢阴谋害主,将她们提交大理寺。最后这事是我出面审理的,两名侍婢确系无辜。”

    种种迹象表明,沈宛被掉包不是偶然的,背后还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是徐乔和张琼华的也同样被烧死,这就不合常理了。

    “端王,”萧遥突然看向李时,眼中闪着诡异的光芒,“该不会是你逼婚,沈宛迫不得已只能用这种毁尸灭迹的手段逃婚,而你发现端倪,恼羞成怒,转而杀人泄愤。为了掩盖这一罪行,便故意传出克妻之说,再杀害徐乔与张琼华,以此证克妻之名?”

    啧啧,这个推论可真带劲!

    李时淡漠地瞥了她一眼,顺手丢去一颗小核桃:“补补脑。”

    萧遥:……

    “私以为,逍遥先生的推论颇有几分道理。”秦翊启口,“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从眼下的情况看,的确是有人代替沈宛死在闺阁。姑且不论沈宛的死法,至少这三人都死于火,但又死得并非一致,如果代替沈宛的人是自燃而亡,那后两人,便可以解释为有人在故意模仿她的死法行凶。”

    “我记得端王克妻之说便是在徐乔死后传扬出去的,张琼华的死更坐实了这个传言。”如此一来,哪里还有人敢把女儿嫁给李时。当年的李时,可是长安城名门淑女的春闺梦里人,经此一事,便再无人敢问津,啧啧……

    她才走几年啊,这个混蛋男人竟然连娶三任妻室?萧遥搓着牙花子:“若对方的目标是端王,如此便有三种推论。其一,爱而不得的人想要报复;其二,对手要绝了端王的晋升之路……”什么厄运体质,克妻克母,连开府建牙都能遭天妒无疾而终的,李时的前程几乎就败在这些事情手上。

    李时和秦翊尽皆看向萧遥,久等不语,秦翊问:“那其三呢?”

    “还没想到。”萧遥坦然得犹如清风朗月。

    秦翊默,这孩子,现在越来越顽皮了。

    李时眼角抽搐了一下,编不出来完全可以不编。

    “端王,你有没有想到有谁对你爱而不得,能下此毒手?”显然萧遥最介意这第一个推论,口气都开始泛酸。

    李时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若真有,那只能是秦姝了……”

    唰!

    四道目光齐齐朝他杀过来,瞬间刺透空气,扑上李时淡漠俊美的脸。李时却无动于衷。

    秦翊一向春风和煦的脸上难得见了怒气,萧遥抑郁了,拿起一块砖头,啪地一声敲碎了李时给她的核桃,还阴森森地邪笑:“啧啧,这核桃还真像人脑……”

    李时的头皮默默地麻了一层,秦翊护犊子也就罢了,你个不相干的逍遥先生搞什么含沙射影、指桑骂槐?

    命令左右,安置好骸骨,又祭拜了一回,启程回京。

    回京马车上,三人都很沉默。

    现在骸骨已经验完,也有了大致方向,关键的问题浮上水面:如何才能让凶手再次现身?

    此事过去如许年,引蛇出洞显然是最佳之途,既然死的都是端王妃,那就再制造一个端王妃出来,但是端王的厄运体质,哪家名门闺秀愿意当这个诱饵?谁都担心自己小命被祸害掉。

    “目前最好的人选便是萧君如,端王,你怎么看?”秦翊不计前嫌建议道。

    李时一脸正经:“秦侍郎觉得,若让萧君如当这个诱饵,有谁敢靠近?”

    以萧君如的悍勇之名,只怕幕后主使也会担心自己计划还没成功,却一不小心被她一剑给劈了。

    既然是诱饵就要选看似文弱没心机好拿捏的。

    “端王认为这个长安城除了萧君如,还有哪个女子有胆量敢接这个任务?”

    “并非一定得女子……”李时转头看向萧遥,剑眉微挑,唇线微扬,活像一只诱拐小绵羊的大灰狼。

    秦翊整个人都不好了,没见这么祸害人的:“她,不可以……”

    “我愿意!”

    秦翊的话被卡在喉咙里,满眼不可思议地看向萧遥。

    萧遥笑眯眯地看着李时:“不过,端王得表示一点诚意,比如,一百贯钱?”

    小狐狸还真会坐地起价:“五十贯,不能再多了。其实我府上也有两个长得文弱的侍卫……”

    “五十就五十!便宜你了!”

    回到长安,各自散去,秦翊拉着萧遥避开李时的视线,解下随身的钱袋:“这里面有两枚金铤,你留着用。”

    感觉这还不够,又在身上摸了摸,摸出一块玉佩:“这玉佩也值两百贯,需要的时候拿去当了救急。”

    “阿兄,我不缺钱……”

    为了五十贯钱都以身犯险了,还不缺?

    秦翊体贴地给萧遥留足面子,没有拆穿她,只道:“全当阿兄一点心意。”

    萧遥鼻子一酸,将玉佩还给秦翊,但收下了两枚金铤,她敢保证,如果她一点不收,自己这个兄长一定会寝食难安。

    秦翊叹息:“此事十分凶险,你可想好了。”

    “阿兄放心,我心里有数,不会让自己出事。”

    秦翊摸摸萧遥发顶,很是欣慰,这孩子终于长大了。

    翌日,萧遥还在赖床,李时亲自造访画古楼,带来一箱子色彩艳丽的服饰。

    萧遥起身,随手摸了一把脸,拎起其中一件,顿时被这花俏的款式惊呆了,狐疑抬眸看李时:“做甚?”

    “此番,我们要上演一场艳遇。你要扮演歌舞伎,这些衣裳合适。”

    萧遥整个人都不好了,跟端王有一腿,难道不该是气质端庄的名门淑女?她的气质哪点像歌舞伎了?

    “你确定这样能引蛇出洞?”

    “难不成你还想跟我拜回堂?”

    小心思被点穿,萧遥梗了梗细脖子:“我只是觉得,男人并不懂女人服饰。给我十贯钱,我自己去置办。”

    这回李时倒是爽快,一挥手,手下便将几十斤的铜钱砸到她面前。萧遥愣了愣,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衣服要十贯,珠钗首饰怎么也得再加十贯……”

    李时负手而立,犹如玉树临风前:“本王不介意看一个裸奔的舞姬。”

    萧遥赶紧收起铜钱,深怕李时这个小气抠门儿的男人反悔。出门前,特地向季斐兑换了一颗金豆子,毕竟这几十大斤的铜钱也不是她能扛得动的。

    李时临阶而望,忽然醒起,萧遥男扮女装,扮演歌舞伎,可再柔弱那也是男子,她真的会女子的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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