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光和唐顺之他俩下手还是知道轻重的,所以别看哈根看起来伤痕累累,其实都是皮外伤,躺了多半宿,加上心情彻底放松下来,所以当白玉京来看他时,发现他居然十分精神。
“知道为什么要打你么?”补了半天觉,白玉京的精神很好,笑吟吟的问道。
哈根扯了扯嘴角,算是回了白玉京一个笑容,说道:“汉人有句话叫‘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小使为了保命,不得不杀了那个看道观的老者,厂公只是找人打小使一顿,已经是网开一面了,小使感激不尽,多谢厂公不杀之恩。”
说着话他想爬起来给白玉京行礼,可惜费了半天劲也没成功,最后只能抱拳冲白玉京拱了拱手。
“你这家伙倒也懂礼,顺之,宝贵,你俩好生伺候着,每天用浓盐水帮他擦拭一下伤口,小心不要感染了。”
就唐顺之和魏宝贵跟着,徐颉和孙刚都是脾气古怪之人,好几天了,一直在轿子里憋着,除了吃饭解手之外,几乎就没怎么露过面。
“多谢厂公,大恩大德小使无以为报,只求长生天保佑厂工没灾没难长命百岁!”
对于哈根的恭维白玉京不置可否,说道:“还是说一说使团遇袭的情况吧,咱家听鸿胪寺的官员们说,你此次入京带了不下五六十名精锐,一路之上还有官军护送,怎么就全军覆没了呢?”
听白玉京问到这个问题,哈根的表情马上愤怒起来:“别提了,肯定是兖必力克那个狗杂种找人动的手,那些人打扮成山贼的模样,我们刚刚在一处山谷附近安营,准备休息一下,营盘还未扎好他们就从山谷里冲了出来,起码不下500人,他们身手矫健弓马精熟,我方猝不及防仓促应战转眼间就被射倒了一片,护送的官军见机不妙,转眼就跑了个干净,若非小使的部下卖命保护,小史绝对也撑不到现在,
乌音,哈森,格根,乌利吉……都是小使的生死的兄弟啊,可惜小使救不了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倒在小使的面前……
厂公,小使保证,那些凶手绝对不是山贼,还求您禀明陛下,为小使做主啊!”
说到后来,眼泪顺着哈根的眼角流了下来,声音都带上了哭音。
白玉京毕竟不是铁石心肠,同情的望着他,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可惜咱家已经被陛下贬到了大同府任职,无法将你亲自送回京师……”
“大同府?”
“大同府镇守太监,兼领包头牧场,嗯,就是马匹水晶神狼换回来的那片牧场。”
说话的时候,白玉京注意到哈根眼底飞快掠过一抹失望。
心底暗笑,却并未点破。
“怪不得会在此处遇到您,原来……您可是陛下的肱骨重臣啊,怎么会……?”
“一言难尽,不提也罢!”白玉京轻轻摆了摆手:“还是说说你吧,接下来如何打算?咱家给你个建议,不要再去大明京师,原因嘛,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哈根神色一黯,微微点了点头:“厂……公公的担忧小使明白,若是方便,还求公公能带小使去大同府,然后若能再派人将小使送回部落,小使感恩不尽,愿将从前承诺的牧场牛羊马匹等物全部转送公公。”
官军跟随,明为护送,实际上是保护玻璃聚光器,毕竟哈根承诺的东西还没奉上,自然不可能放任他带着玻璃聚光器离开。
现在好了,玻璃聚光器都丢了,还是丢在了大明境内,他所承诺的东西自然就不需要再给大明了。
玻璃聚光器再重要也没性命重要,只要平安回到家乡,别说从前承诺的那些东西了,白玉京相信,哪怕自己再加一倍的要求,对方肯定也会爽快的答应下来。
但他所图可绝对不是区区牛羊马匹,所以,他不但不加筹码,反而说道:“用不着这么客气,你是在我大明境内出的这种事情,不但平安将你送回家乡是我大明的责任,我还可以代表大明向你承诺,一定要严查此事,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还有,我家厂公虽然被陛下派往大同府出任镇守太监,东厂厂公的职务可没免掉,你最好还是称‘厂公’的好!”不等哈根表达感谢,魏宝贵便跟着冒了一句,当然了,当着外人,他自然不会称呼白玉京为“白大哥”。
哈根的眼睛明显一亮:“是是是,对不起,对不起,小使还以为……厂公对小使实在是太好了,小使回去之后,一定将此事禀明我家大汗,我家大汗定有重谢!”
白玉京摆摆手:“客气话就不用多说了,你安心养着吧,有什么事情尽管跟他们说便是。”
从哈根所躺的牛车回到自己的坐轿,白玉京将徐颉叫了过来:“怎么样?查清楚是谁护送的瓦剌使团么?”
这事儿其实不算秘密,不过这几天白玉京忙于应付内廷外廷的联合打压,对此并不关注,是以居然并不清楚此事。
他不喜欢陈鑫,竟然也忘了向他打听一下。
轿子行的并不快,徐颉跟在旁边说道:“已经打听清楚了,是扬威营的副都督陈少阳,事发之后,已经派人回京报信,而他本人,则仍旧带人在附近搜索哈根的下落。”
“陈少阳?”白玉京皱起了眉头,对于此人并无印象。
徐颉说道:“兵部侍郎,紫荆关副总兵许昌乐的表弟,走的也是太后娘娘的门路。”
“唔,”白玉京微微点了点头:“不说这些了,也没顾得上问你,热气球做的到底如何了?怎么还没成功呢?”
听白玉京问到这里,徐颉登时有些尴尬,挠着后脑勺说道:“其实是差不多已经成功了,就是火不行,一开始卑职用的是木柴,火力虽够,却难持久,后来改用木炭,又改煤炭,这两样的火力甚至还赶不上木柴,只能浇上菜籽油,可惜重量又太重了些,菜籽油烧完之后,火力也就不够了……要是有一种又轻,燃烧的时间还长,火力够大的东西就好了。”
不是很早以前就发现了火油么?
白玉京记得好像是汉朝的时候,难道现在又没了?
他并没有提醒徐颉,而是安慰他道:“不用着急,任何一样新事物的诞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一定要耐得住寂寞,抗的住失败,嗯,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我相信,迟早有你成功的那一天的。”
徐颉点点头,忽然道:“对了厂公,您不是说您坐过热气球么?令师所做的热气球,用什么东西加热空气啊?”
“这个嘛……”白玉京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若直接告诉你还有什么意思?还是你自己去寻找吧,知道么,遥远的极西之地有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为了发明一种可以发光的东西,试验了不下一千种材料,呃,当然了,据说他的人品好像不怎么样,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这种精神,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发光的东西?什么东西,您确定不是蜡烛之类的么?”徐颉的关注点好像和白玉京不太一样,好奇的问道。
白玉京感觉按照现在的科学条件,给大家灌输一下电的概念好像也并不是多么超前,干脆找个阴凉停下轿子,将冯国华,唐顺之等人全都叫了过来。
至于妙清和杨恒根本就不用白玉京招呼,眼见众人都围过来,自发的跟了过来。
哈根却不被允许接近,按照他翻找紫阳道人书房的行为来看,有些东西,还是不被他知道的好。
“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叫作富兰克林的格物学家,这人有个很特殊的习惯,就是对任何事情都有很高的好奇心,比如说,有一段时间,他突然对下雨时产生的雷电产生了兴趣,他问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呢?”
“这还用说,当然是雷公和电母呗,再不然就是龙王爷。”张红光大大咧咧的说道,众人同时点头,显然对此并无任何怀疑,包括唐顺之。
但唐顺之毕竟比别人要聪明一些,所以马上又问道:“难道不是么,先生?”
白玉京并未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为了搞清楚这件事情,富兰克林做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在一个狂风大作的雷雨天,他放飞了一个用特殊材料做成的巨大的风筝,风筝的线用金属做成,在最下方拴着一个金属钥匙,风筝直接飞进了云层之中,然后,正好一个闪电在风筝的方向亮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忽然感觉浑身的毛发全都竖了起来,这并不是他的幻觉,而是他的毛发确实真的竖了起来,然后,他尝试着用手去触摸钥匙,当他的指尖触碰到钥匙的时候,很快他就体会到了一种恐怖的麻木感觉,好像有什么无形的东西流过他的身体一般。
他惊喜过望,大声欢呼:‘我被电击中了,我真的被电击中了,雷电果然和摩擦产生的电是一种东西。”
“电?摩擦产生的电?”唐顺之不解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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